關於施與,聖經怎麼說?
上帝希望人怎樣施與?
人發自內心施與,就會得到上帝認可。聖經說:「每個人都要按照心裡的決定去做,不是勉強的,不是被迫的,因為上帝喜愛快快樂樂施與的人。」(哥林多後書9:7)
上帝希望崇拜他的人懷著正確的動機幫助別人。(雅各書1:27)一個人慷慨施與,幫助有困難的人,就等於協助上帝照顧這些人。(箴言19:17)聖經說,上帝會記住施與者的善行並回報他。(路加福音14:12-14)
上帝不希望人怎樣施與?
出於自私的動機 例如:
想做給別人看——馬太福音6:2
想得到回報——路加福音14:12-14
助長上帝譴責的行為或態度 舉例說,我們不希望給別人的錢被花在賭博上,也不希望對方把錢拿去滿足毒癮或酒癮。(哥林多前書6:9,10;哥林多後書7:1)同樣的道理,我們不會救濟有能力卻不願工作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3:10)
由於幫助別人而忽略自己的家人 聖經告訴我們,一家之主有責任照顧家人所需。(提摩太前書5:8)他不該為了幫助別人,耗費太多精力、資財,忽略了家人。耶穌譴責人以獻禮物給上帝為藉口,而不照顧年老的父母。(馬可福音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