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之聲
領養孩子 謝謝你們一系列「領養孩子——苦與樂」(1996年5月8日刊)的文章。我是個給人領養的孩子,總覺得很難開口跟養父母討論這個問題。我收到這期《儆醒!》雜誌時,真的驚喜萬分。從來沒有其他文章叫我這麼感動過。
F.R.M., 巴西
我是給別人領養的孩子,最近我決心尋找親生父母的下落。結果不但查出有關他們的一些重要資料,也同時獲悉,原來媽媽起初撫養了我三個月才把我交給別人。這件事令我心如刀割!我自忖:「她怎麼這樣狠心呢?」但「愛兒會尋找我嗎?」這個附框的資料使我從母親的角度去看這件事。這篇短文幫助我克服內心的傷痛。
C.S., 美國
文章使我悲喜交集。23年前,我因為自覺無力撫養兒子成人,於是忍痛把兒子交給人家收養。但我每日都在想:「他現在究竟怎樣?生活愉快嗎?我們有機會重逢嗎?」我不時感到內疚;但感激耶和華,他真的以愛心和慈悲待我。
S.F., 美國
雖然我們已有一個兒子,外子和我仍然打算收養一個小女孩。文章幫助我們分析這樣做的利弊,從而作出正確的決定。
J.G., 美國
文章使我覺得,你們似乎不贊成人收養有問題的孩子。但要是這些孩子遭人排斥,他們會變成怎樣?如今我們的養子確實給我們許多麻煩,但如果這些孩子再得不著家庭的愛和保護,他們會對社會造成多大難題?
D.M., 德國
我們十分同情那些失去父母之愛的孩子。撰寫這幾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勸人不要領養「有問題」的兒童,我們只是鼓勵夫婦在這樣做之前,要以合乎現實的方式「計算費用」。(參閱路加福音14:28。)打算收養孩子的父母必須三思而後行,考慮他們是否真的可以在感情上、靈性上,或經濟上滿足這類孩子的需要。他們同時也要衡量,養子會對家裡其他兒女造成什麼影響。——編者的話。
我們收養了五個孩子,也有三個親生兒女。我們的確嘗到你們在文章中所寫的苦與樂。現在他們全都是耶和華的讚美者,只有一個養子例外;我們在他16歲那年收養了他,後來他竟然調戲我們的三個女兒。原來領養中心並沒有把他的身世翔實地告訴我們。所以任何人在考慮領養孩子,特別是領養一些年紀較大的孩子之前,最好先查明他們的身世。你們的文章寫得真好,它清楚剖析這樣做的利與弊。
P.B., 美國
有些領養孩子的人的不快經歷,真教我感慨萬分。外子和我收養了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他們替我們的生活增添了無限歡樂。我們把他們個別的身世坦白告訴他們,並且幫助他們明白,他們的生母不是有心「捨棄他們」,只是當時為勢所迫,無力撫養他們罷了;他們的生母為了他們的福利著想,才忍痛把他們交給別人收養。其他人經常對我們說,孩子得到我們收養是多麼幸福。但話說回來,領養到他們其實是我們的福分。
B.M., 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