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說」活的語言的書
一本書用某種語言寫成,如果這種語言已經死去,書本身就可說是與死去無異了。聖經原本是用幾種古代語言寫成的,雖然今日很少人通曉這些語言,聖經卻仍然活著。這本書能夠留存至今,是因為它「學會」用人類各種活的語言「說話」。「教」聖經學會說其他語言的人就是翻譯員。可是,有時他們面對看來無法克服的巨大障礙。
聖經含有超過1100章和3萬1000節經文,所以翻譯聖經是一件十分艱巨的工作。可是,在過去多個世紀,聖經譯者卻毅然接受這個挑戰。他們當中許多人甘願忍受各種艱辛,甚至為了這件工作而殺身成仁。今日聖經已譯成人類的許多種語言;事情的經過有力地表明,聖經譯者如何百折不撓、足智多謀。請考慮一下其中一些感人的片段。
譯者面對種種艱辛
如果一種語言根本沒有文字,你會怎樣將一本書譯成這種語言呢?許多聖經譯者就曾面對這樣的困難。例如,公元4世紀的烏爾斐拉斯著手把聖經譯成當時流行的哥特語,但這種語言並沒有文字。烏爾斐拉斯於是主要根據希臘語和拉丁語字母,為哥特語制訂了27個字母。在公元381年之前,他差不多把整本聖經譯成哥特語。
在公元9世紀,兩個說希臘語的兄弟,西里爾(原本叫康斯坦丁)和梅托迪烏斯,想為說斯拉夫語的人翻譯一部聖經。兩者都是傑出的學者和語言學家。但是當時的斯拉夫語並沒有文字,於是這兩個兄弟自行定出一套字母,供翻譯聖經之用。這樣,聖經就能夠對斯拉夫語世界的人「說話」了。
公元16世紀,威廉·廷德爾著手把聖經從原文譯成英語,但隨即遭受教會和政府兩方面的猛烈反對。廷德爾曾在牛津大學接受教育,但他決心要出版一部譯本,是甚至「耕田童子」也能夠明白的。1 為了完成這件工作,他被迫逃到德國去。1526年,他所譯的英語「新約」全書付印了。有人把這部聖經譯本偷偷運進英國;政府當局十分惱怒,竟然將這些聖經譯本公開焚毀。後來廷德爾被人出賣,結果被處以絞刑,屍體用火焚燒。他在臨死之前大聲喊叫說:「主啊,請打開英王的眼睛!」2
當局雖然極力禁止人翻譯聖經,但這件工作卻繼續下去。到1800年,至少有部分聖經已「學會說」68種語言。後來,由於有許多聖經公會紛紛成立,聖經迅速「學會」說更多語言。在這方面,1804年成立的英國及外國聖經公會的貢獻尤其大。很多青年男子自告奮勇,到海外從事傳教工作;在這些人當中,有許多的首要目標是要翻譯聖經。
學會說非洲的語言
1800年,非洲只有大約十多種寫下來 的語言。其他數以百計的語言則只有口語,因此需要有人發明一套文字記錄。傳教士到達當地之後,學習語言時並沒有課本和詞典的幫助。他們設法制訂書寫的文字,然後教導當地居民讀書識字。他們甘願付出努力,希望有一天當地人民能夠以自己的語言讀到聖經。3
蘇格蘭人羅伯特·莫法特是這些傳教士之一。1821年,莫法特25歲,在非洲南部說茨瓦納語的部落當中設立了一個佈道會。為了學會當地那沒有文字的語言,他跟居民來往,有時甚至深入內陸與當地的部落同住。他後來寫道:「這些人很仁慈;我試著說他們的語言,說錯了時常引起他們大笑。每逢我說錯了話,他們就會模仿我的讀音,使別人大笑一頓之後,才糾正我的錯誤。」4 莫法特堅持不懈,最後終於精通茨瓦納語,並且著手為這種語言制訂書寫的文字。
1829年,莫法特在茨瓦納人當中工作了八年之後,完成了路加福音的翻譯。為了印行這本書,他坐牛車走了600英里的路程到海岸去,然後乘船前往開普敦。總督允許他使用政府的印刷機,但莫法特要親自排字和印刷,最後在1830年出版了路加福音。茨瓦納人首次能夠以自己的語言讀到聖經的一部分。1857年,莫法特終於把整本聖經譯成茨瓦納語。
莫法特後來描述茨瓦納人初次收到路加福音譯本時的反應。他報導說:「據我所知,有些人不惜步行數百里路,為要取得路加福音的譯本。……他們獲得路加福音之後不禁喜極而泣;他們把書緊抱在胸前,感激到痛哭流淚。我不得不對他們說,『你再哭下去,就會把書弄濕了。』」5
由於有像莫法特這樣勤懇熱心的譯者,許多非洲人——其中有些起初看不出他們的語言需要有文字——才首次有機會用文字與別人溝通。可是,譯者相信他們給了非洲人一份價值更大的禮物,那就是,翻成他們本地語言的聖經。今日,聖經全書或其中一部分已能夠「說」超過600種非洲語言。
學會說亞洲的語言
譯者在非洲設法制訂文字之際,在世界的另一方,譯者遇到一個迥然不同的障礙,就是把聖經譯成一些文字十分複雜的語言。譯者將聖經譯成各種亞洲語言時,就面對這件艱巨的工作。
19世紀初期,威廉·卡雷和喬舒亞·馬什曼前往印度,學會了當地的多種語言。憑著印刷商威廉·瓦爾德的幫助,他們把聖經的一部分譯成差不多40種語言。6 論到威廉·卡雷,作家赫伯特·凱恩說:「他創立了一種優美、流暢的[孟加拉語]文體,取代了以往的古文;對現代讀者來說,這種新文體更易明白,也更具吸引力。」7
阿多奈拉姆·賈德森在美國出生和長大,後來前往緬甸,在1817年開始將聖經譯成緬甸語。他表示這件工作非常艱苦;要學會一種東方語言,達到能翻譯聖經的地步,實在十分困難。他說:「我們著手學習地球另一方的人所說的語言。這些人的思想跟我們的不同,表達思想的方式也跟我們的迥異,所用的文字和詞語跟我們以前見過的語言完全沒有相似的地方。我們沒有詞典,也沒有傳譯員。我們必須先對這種語言有點認識,才能從當地教師的協助得益——這一切的確要花很多心血!」8
賈德森一共花了18年的工夫才通曉緬甸語。緬甸語聖經的最後部分終於在1835年付印。可是,他在緬甸居留卻要付出很大代價。他致力翻譯聖經之際,竟被人控告是奸細,結果在監獄裡被關了差不多兩年,飽受蚊蟲叮咬。他獲釋之後不久,妻子和年輕的女兒相繼染上熱病身亡。
1807年,25歲的羅伯特·馬禮遜抵達中國,要把聖經譯成中文。這件工作極為艱巨,因為中文是世上最複雜的書寫語言之一。馬禮遜對中文的認識很有限,僅在抵達中國之前兩年才開始學習。他也不得不應付中國的法律,因為當時政府正極力防止中國受外界影響。政府明令禁止中國人教外國人學中文,違者會被判死刑。外國人將聖經譯成中文也是死罪。
馬禮遜並不害怕,但保持謹慎,繼續學習中文。他進步得很快,兩年之內就在東印度公司謀得一份翻譯員的差事。他日間為公司工作,但暗中繼續翻譯聖經。他經常冒著被人發覺的危險。1814年,他抵達中國之後七年,就已將《基督教希臘語聖經》譯好,可以付印了。9 五年之後,憑著威廉·米爾恩的協助,他譯完了《希伯來語聖經》。
這是個極大的成就。從這時起,聖經能夠「說」世上最多人使用的語言。憑著其他勝任的譯者之助,聖經也得以譯成亞洲的其他語言。今日,部分聖經已譯成亞洲500多種不同的語言。
為什麼像廷德爾、莫法特、賈德森和馬禮遜這樣的人,甘願埋頭苦幹多年——有些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險——將一本書譯成其他語言呢?不但如此,說這些語言的人是他們所不認識的,有時這些語言連文字也沒有,為什麼聖經譯者仍然為這件事不辭勞苦?無疑不是為了名利的緣故。相反,他們深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所以應當能夠以萬民自己的文字 向人「說話」。
無論你是不是把聖經視為上帝的話語,也許你都會同意,在今日的世界裡,這些忠心的翻譯員所表現的自我犧牲精神實在太罕見了。一本書能夠感動人表現這麼不自私的精神,豈不是值得我們查考一下嗎?
[第12頁的附欄]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自1800年以來,部分聖經譯成各種語言的數目
68 107 171 269 367 522 729 971 1199 1762 2123
1800 1900 1995
[第10頁的圖片]
廷德爾翻譯聖經
[第11頁的圖片]
羅伯特·莫法特
[第12頁的圖片]
阿多奈拉姆·賈德森
[第13頁的圖片]
羅伯特·馬禮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