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你的忠心
「對於管家的要求,就是要他忠心。」——哥林多前書4:2,《新譯》。
1.為什麼上帝的僕人應該盡力幫助同胞?
所有成為耶穌基督的忠貞門徒而事奉耶和華上帝的人都擁有一項可貴的財寶。(可參閱哥林多後書4:1-7。)他們擁有一些重要的知識,這種知識可以為那些開始行事與之一致的人帶來生命。(約翰福音17:3)因此,按理說來他們應當竭盡其力在靈性上幫助他們的同胞。此外,他們也應當樂於對有需要的人提出物質的幫助。這種物質的施與是與屬靈的施與相輔並行的。這乃是因為衣食和住所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東西,若沒有生命,人就無法讚美耶和華上帝。——詩篇30:9;88:10-12。
2.鑑於耶穌在路加福音12:33,34所下的訓示,他的門徒應當願意怎樣行?
2 耶穌基督勸勉門徒說:「當變賣你們所有的施捨給人,為自己製造不朽壞的錢囊,積蓄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為你們的財寶在那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路加福音12:33,34,《新譯》)因此,我們應該樂於運用自己的時間和資產去造益別人。顯然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的門徒應該使自己變成一貧如洗,然後倚賴別人的施捨過活。反之,他的門徒應該願意用自己的資財幫助在身體或靈性上具有真正需要的人。
3,4. (甲)提摩太要對富有的基督徒提出什麼訓示?(乙)與這項訓示一致地,他們應當避免懷有什麼態度?
3 使徒保羅吩咐提摩太對富有的基督徒所作的訓示充分表現出耶穌的勸告所具有的精神:「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7-19)這項訓示是什麼意思呢?
4 富有的基督徒不應當僅因為自己有錢就自視高人一等。他們也不應當信賴財富。因為物質資財是可以被竊、失去或被毀的,我們不應當將希望寄託在這些東西之上。但是永恆的上帝耶和華卻值得我們絕對信賴。若不是由於他作了慷慨的安排維持地上眾生的生命,就沒有一個人能夠活下去了。(使徒行傳14:16,17;17:25)因此,人若不理會造物主宰而將一生集中於物質東西之上,那會是多麼愚蠢!
5.我們應當怎樣運用自己的資產?為什麼?(路加福音16:1-13)
5 既然耶和華創造萬物,他也擁有萬物。因此,我們敬拜他及以他所喜悅的方式運用我們的資財乃是天經地義。(詩篇95:3-6)這意味到我們應當將這些資產用來在靈性上和物質上幫助別人。至於富有的基督徒,聖經鼓勵他們在善事上富足,正如他們在家財上富足一般。藉著將資財用來減輕別人的痛苦,他們可以在天上積聚財寶。事實上,所有忠心的基督徒,藉著在別人的靈性和身體需要方面予以幫助,都可以在天上積聚帶來豐富報酬的財寶;這些財寶便是來自耶和華上帝的獎賞。
6.為什麼我們應當小心不要讓任何事妨礙我們積聚天上的財寶?
6 不像可以被偷去的物質資財或可以被蟲蛀蝕的衣服一樣,在上帝面前的善工記錄是無法毀去的。因此,當我們仍然活著之際,我們無疑應當盡力提防讓物質資財、日常的憂慮或享樂阻止我們在耶和華面前建立一項良好的記錄。特別鑑於人的壽命長短如此不肯定,我們切不可偏離我們的主要目標——繼續作耶和華手下蒙嘉許的僕人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忠心門徒。一個人若在尚未好好把握機會積聚天上的財寶之前便被死亡攫去,那會是多麼可悲的事!
7.什麼可以幫助我們集中精神積聚天上的財寶?
7 所以,我們必須專心努力增加我們在天上的財寶;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有一件事可以在這方面對我們頗有幫助。那便是撥出時間懷著感恩的心思念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由於耶和華上帝的恩惠,我們才得以活著。(啟示錄4:11)雖然有這麼多人懷著忘恩負義的態度,至高者仍然繼續容許所有人從他為了維持我們生活而作的慷慨安排得益。(馬太福音5:45)後來耶和華上帝更表現最偉大的愛心,甚至讓他最鍾愛的兒子耶穌基督在一條柱上遭受屈辱的死亡。這使我們得以從罪與死的奴役下釋放出來,最後永遠成為上帝完美的兒女。(羅馬書5:8;8:32)耶穌基督也表現偉大的愛心,甘願為我們犧牲他的生命。(約翰一書2:2)上帝和基督向我們表現的愛心豈不應當感動我們把握每個機會在靈性上和物質上幫助我們的同胞,藉此表現我們的感恩之心嗎?
善用時間
8.什麼可能表明一個人正花太多時間追求娛樂?
8 的確,我們對耶和華和耶穌基督的愛心應當推動我們善用自己的時間。娛樂若對我們變成如此重要,以致我們覺得若沒有娛樂就無法活下去,我們可說是善用時間嗎?顯然不是!我們永不應當忘記,有許多世紀的時間,千千萬萬的人在生活上根本沒有收音機、電視、電影、汽車、體育活動、長期的遊覽旅行和諸如此類的事。因此按理說來,使這些事在我們生活上僅居於次要的地位豈不是明智之舉嗎?所以,一個人若發覺自己用在娛樂和消遣方面的時間甚至多過用在直接與純真崇拜有關的事上的時間,他豈不是有可能已成為『愛宴樂的人』嗎?(提摩太後書3:4)他豈不是有自甘墮落的危險,以致完全沒有結出果子為上帝的聖名帶來讚美嗎?——路加福音8:14。
9,10.(甲)根據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對於有益的消遣,什麼是平衡的觀點?(乙)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他的話是什麼意思?
9 當然,耶和華上帝的忠僕也可以享受各種形式的有益消遣或娛樂。甚至耶穌基督也接受邀請參加筵席,並且曾施行奇跡使水變成美酒以增加一個婚宴的喜樂。(路加福音5:29;7:36;14:1;19:5,6;約翰福音2:1-11)但是耶穌並沒有使宴樂,包括飲食在內,成為一生中首要的事。有一次他對門徒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翰福音4:34)我們是否也同樣地以遵行上帝的旨意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呢?
10 當耶穌說出以上的話時,他相當疲倦和饑餓。可是,既然當時他有機會向人作見證,他在這件事上變成如此聚精會神,以致他將個人的艱辛和不便完全忘記了。對耶穌基督說來,來自遵行上帝旨意的喜樂和滿足有如食物一般。無疑我們也想懷有同樣的態度。因此,我們應當在娛樂方面保持節制,以免讓娛樂阻止我們經歷大得多的快樂——來自在靈性和物質上幫助我們的同胞的快樂。
11.基督徒有權將時間僅用來宴遊娛樂嗎?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從以賽亞書58:13,14獲悉什麼原則?
11 為了避免在運用時間方面變成自私,我們需要時刻記得,時間本身是來自耶和華的一項恩賜,是應當按照他的旨意加以運用的。我們無權將時間僅是用來宴遊娛樂。耶和華上帝期望以色列人在安息日所做的事足以表明這點。他通過以賽亞先知宣布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榮。」(以賽亞書58:13,14)因此,除了不作工之外,以色列人必須將安息日視為一個特別獻給耶和華的日子。這絕不是一個僅用來宴遊娛樂的日子,反之他們應當將時間用來遵行上帝的旨意以尋得真正的喜樂,將屬靈的事置於首位。與安息日律法的精神一致地,真正的基督徒應當留意將每日用來為耶和華上帝帶來讚美。
為主人的回來作好準備
12.(甲)正如路加福音12:35-40表明,我們有什麼其他重要的理由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忙碌?(乙)我們應當力求在每日保持什麼狀況?為什麼?
12 還有另外一個理由促使主耶穌基督的忠僕避免在執行耶和華的工作方面疏懶怠惰。上帝的兒子所說的以下比喻有力地表明這點:「你們的腰當束起來,燈也該點著,像等候自己的主人從婚宴回來一樣,好叫主人回來叩門時,就立刻給他開門。主人來到了,看見僕人警醒,這些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親自束腰,招待他們吃飯,進前來侍候他們。主人也許午夜之前[二更天],或天亮之前[三更天]回來,看見他們這樣,這些僕人就有福了。你們都知道,家主若曉得竊賊什麼時候來,就不會讓他摸進屋裡。你們也要準備妥當,因為在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路加福音12:35-40,《新譯》)正如我們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會在什麼時候結束,我們也不確知耶穌基督會在什麼時候回來執行他的判決,雖然我們確知這件事已迫近眉睫了。這意味到我們應當每天都準備妥當,等候我們的主人回來。
13.(甲)在耶穌的比喻中,奴僕們在主人離家之際怎樣行?(乙)主人怎樣獎賞等候他回來的奴僕?
13 比喻裡的奴僕便這樣行。他們並沒有讓長袍垂下,反之他們將其在兩腿之間扯起,用腰帶束住。束起腰來之後,他們繼續照料自己的職責,他們的燈則供給所需的亮光。雖然他們等到二更天(大約晚上九點至午夜),甚至等到三更天(半夜至清晨三時左右),這些忠心的僕人仍然保持活躍和儆醒。最後主人回來了。他見到僕人的忠心,便以一種極不尋常的方式獎賞他們;他要他們坐在席上,並且開始服侍他們。他將他們當作忠心的朋友而非奴僕對待。僕人在等待主人回來之際整夜繼續工作。他們為此獲得一個多麼美好的獎賞!
14.既然自從耶穌基督說出路加福音12:35-40的話以來,許多年已經過去了,我們可以提出一些什麼問題?
14 自從耶穌基督作了這個比喻以來,一千九百多年已經過去了。因此他的門徒的確已等待了一段悠長的時期,仰望他回來對這個不敬虔的世界執行判決。在許多人看來,好像第二更已經過去,而且第三更已將盡了。但是我們當中是否有些人開始感覺厭倦呢?抑或我們仍然束起腰來努力從事活動?我們是否藉著良好的行為和熱心的見證發出光來,並且繼續順服上帝的靈的作用以獲得所需的「燃料」?——馬太福音5:14-16;可參閱撒迦利亞書4:2-6。
15.當耶穌基督回來執行判決時,他會在一般自稱是他門徒的人當中留意些什麼事?
15 當我們的主回來執行判決時,他會留意些什麼事呢?他會留意那些自稱是他奴僕的人是否真正名副其實。他們有忠心地執行他的命令,「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嗎?(馬太福音28:19,20)他們有一項良好的工作記錄,對基督「最小的」弟兄表現積極的關懷嗎?當他們看見基督的這些弟兄有需要時,他們有予以援手嗎?他們有見到這些人餓了,便給他們吃,見他們渴了,便給他們喝,慷慨地接待陌生人,給衣不蔽體的人衣服穿,幫助和安慰有病的人以及探視冤屈地被囚的人嗎?(馬太福音25:35-40)他們有在靈性上保持儆醒,沒有被肉體墮落的行為所沾染嗎?——馬太福音7:21-23;路加福音21:34-36;彼得後書3:14。
16.為什麼我們應當非常嚴肅地考慮一下,我們正作出什麼努力以求在上帝面前建立一項良好的善工記錄?
16 我們所有人都應當嚴肅地想想我們現今在上帝和基督面前居於什麼地位。我們沒有無窮的時間去建立一項善工的記錄。無論我們的年齡如何,死亡或主耶穌的回來必定會有其中一件事突然臨到我們身上。我們若在履行基督徒的責任方面疏忽職守,這兩件事之一就可能在我們毫無準備之際,像賊一般突然臨到我們身上。因此我們應當每日都盡力而為,彷彿這是我們的最後一天一般、絕不容許個人的慾望或宴樂妨礙我們忠心地為耶和華上帝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服務。若是如此,我們就永不會對於運用自己的時間、精力和物質資財的方式感覺遺憾。反之,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站在基督的審判寶座面前接受他為天父所作的決定。(哥林多後書5:10)但願我們屆時都能夠表明自己是在天上積聚了大量財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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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幫助在靈性或身體上有需要的人會帶來豐富的屬靈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