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像你天父一樣慈悲嗎?
耶和華是一位「有豐富的憐憫」的上帝。詩篇執筆者歌頌他說:「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以弗所書2:4;詩篇145:8,9。
這對你有什麼意義呢?你以為上帝的慈悲僅是一種當人由於犯過在他面前「受審」時才表現的品質嗎?他僅在對犯過者減輕懲罰時才表現慈悲嗎?
並不是。誠然在聖經裡,慈悲(希伯來文,ra·hhamʹ;希臘文,eʹle·os)一詞可能被用來描述一種消極的行動,例如撤銷懲罰等。但是它大多數是用來描述一種的積極行動。正如本刊在較早時候的一期a討論過,慈悲主要是「同情心的表現」一種為有需要,處於困難或危險當中的人帶來解放的仁慈體貼或憐憫的表現。
慈悲絕不僅限於審判方面,反之它是上帝的品格的一種傑出品質。它是上帝對有需要的人的正常反應方式,是他的仁愛感人的一面。上帝的愛子會將他天父的品格向我們顯示出來,他以自己的品格、言論和行為幫助我們體會耶和華的確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上帝。」(約翰福音1:18;哥林多後書1:3)其實上帝的愛子被差遣到地上來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藉著他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2:17,18;4:15,16。
上帝並不感情用事。他所表現的慈悲總是與他其他的品質和公義標準,包括他的公平和聖潔,完全一致的。(何西阿書2:19)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將上帝的慈悲視作當然,以為無論我們怎樣胡作非為,他都會繼續對我們表現慈悲。上帝是輕慢不得的,故意撒播惡種的人只能期待自食惡果。(加拉太書6:7)我們若故意以我們的言語、行為及生活方式表示不尊重上帝的公義標準,我們便開罪他了,於是他就可能適當地「止住他的慈悲。」——詩篇77:9;羅馬書2:4-11。
慈悲激發慈悲
上帝的愛子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5:7)這句話在許多方面,甚至在我們與別人相處方面,都是真實的,對嗎?耶穌定了「你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條原則。他鼓勵門徒要像天父一樣「[繼續表現]慈悲,」不要妄自論斷人和定人的罪,然後他補充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6:31,36-38。
有許多由上帝感示的箴言均強調這點。箴言28:27說:「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又說:「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箴言22:9。
但是這種同情心的表現無疑不是限於物質的施予。人的頭腦和心也需要滋養;人需要屬靈的糧食和令人振奮的信息及鼓勵。不然他們便會感到心靈的貧乏和饑餓,而這比缺乏物質糧食更為痛苦。這種情形從未試過像今日那麼顯著。
在一個對別人的需要漠不關心,苛刻的批評如此常見,富於鼓勵的感激之言卻如此罕聞的世界裡,慈悲的人確實是一項令人舒暢的祝福。這樣以慷慨地獻出自己,這甚至比獻出他的財物更能為他帶來酬報——耶和華必定會賞賜他。上帝的道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19:17)不錯,耶和華賞識一切仿效他的慈悲的人。
聖經表示慈悲與良善有密切的關係。耶和華應允向摩西顯『他一切的良善』之後,他派他的使者走到這位先知面前述說上帝的慈悲和仁愛。(出埃及記33:19;34:6,7)詩篇145:9也將良善與慈悲相題並論,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
從保羅在羅馬書5:7所說的話可見慈悲的人能夠激發別人的同情心到什麼程度,他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正如上文指出,良善包括慈悲在內。那末,為什麼有人敢為「仁人」死過於為「義人」死呢?
一個人若是公平、忠實和不犯不道德的罪,他便可以被人看作「公義。」他是個無可指責的人。但是「仁人」則更勝一籌。他不但關心做對的和正當的事。同時還受同情心驅使去做甚至超過公平要求他做的事;由於受到對別人的真摯體貼和造益別人的懇切願望所推動,他會主動地幫助別人,盡己所能為別人帶來幸福。雖然「義人」得到別人的敬重和欽佩,他卻不及「仁人」那麼贏得人心。一個熱誠、體貼、慈悲、樂於助人的人的良善的確出類拔萃而令人心悅誠服——為了這樣的一個人,保羅說,我們甚至可能甘願捨命。如果人能夠對富於同情心的人表現這種體會,何況上帝呢!上帝犧牲他的愛子就是他喜愛良善和同情的明證。——羅馬書5:6-8。
缺乏同情心令人反感
如果慈悲能夠激發慈悲,那末反過來說也是真的。耶穌論及不慈悲的僕人的比喻足以說明這點。王赦免了這僕人欠主人的巨債,後來這僕人卻不肯向另一個欠了他小量款項的僕人表示同情。但是這人缺乏慈悲使其他僕人大起反感,遂將此事告訴主人;主人於是召這個不慈悲的僕人來,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勃然大怒而把這個不慈悲的僕人投入獄中。——馬太福音18:32-34。
當大衛聽完拿單論及一個富人將一個窮人僅有的羊羔宰了款待客人之後,他也表示類似的感覺。大衛就甚惱怒,說:「行這事的人該死!」為什麼呢?因為他對他的同胞「沒有憐恤的心。」雖然正如大衛的話表明,他是個富於同情心的人,但是當他聽到拿單說「你就是那人」時,他卻大受打擊。所以,即使我們是個慈悲為懷的人,我們仍不應該自滿,反之我們當聽從這個勸告:「你們要[繼續表現]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撒母耳記下12:1-7;路加福音6:36。
聖經將「不憐憫人的」歸入上帝視為「當死的」人之列,由此可見這事之嚴重。(羅馬書1:31,32)請想想、耶穌說法利賽人以一個階級而言,注定會在磯漢那遭受永遠的毀滅。(馬太福音23:23,33)顯然他們主要是由於缺乏憐憫才配得這樣的懲罰。耶穌斥責他們「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之後,對他們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馬太福音9:11-13;12:7;何西阿書6:6。
法利賽人的難題癥結在於他們凡事過於拘守法律的條文。他們非常關心規則、慣例和程序,但是他們忽視了更重要的事——上帝的道的原則和純真崇拜的基本教訓。無疑他們不像他們奉為天父的那位。(約翰福音8:41)我們留意到自己有任何像法利賽人的傾向嗎?
雖然上帝的慈悲絕不限於在審判的時候表現出來,在審判時期中他的這種品質卻無疑非常顯著。我們多麼渴望在這個時候成為上帝顯示慈悲的對象!
[腳注]
a 《守望台》,1972年一月一日刊,26-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