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在任何情況下,例如為了保障一個婦人的生命或在極度窘困的經濟境況之下,一個男子或女子可以施行人工絕育手術嗎?
人工絕育是什麼意思呢?意思便是為了使一個男人或女人喪失生殖能力而施行的一種手術。《美國百科全書》告訴我們許多絕育手術所用的方法其實可以更適當地稱為閹割術(asexualization)因為它們帶來某種「對身體和精神均有不良影響的後果。」在男子方面,目下所用的通常方法是把男子藉其將精子輸入女子體內的輸精管割去一部分。在婦女方面則通常把卵子進入子宮的通道,即輸卵管,割去一部分。因此,絕育手術藉著把耶和華上帝置於人體中的性器官的功能加以抑制或甚至將整個器官割除以破壞一個人的生殖能力。——請參看《美國百科全書》1929年刊。
人工絕育手術由什麼人最先提倡的呢?今日美國的法律事實上有明文規定為了優生學或醫學治療的理由或作為一種刑罰而對某些人強制施行人工絕育的手術。在1907年印第安那州通過了頭一條關於人工絕育的法律,後來美國的其他各州亦相繼通過類似的法律。這些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要防止不可救藥的罪犯與精神不健全或瘋狂的人產生後代。由此可見這種法律所根據的論點乃是維護社會不致受到一些帶有遺傳的犯罪傾向或精神不正常或低能兒的繁殖為害。為了這個緣故,制訂人工絕育法律的州政府覺得他們有權消滅或抑制上帝賦予每一個生物的自然權利和生理功能。
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而非為了批評那些實施這些律法的州起見,我們現在問一問,這種法律是否以上帝賜給他的神治組織的律法為根據呢?人工的絕育手術起源於他的選民的組織嗎?抑或它起源於以上提及的各州所隸屬的舊世界呢?
上帝怎麼會想將他為了一個合法的目的而賜予男人和女人的自然機能消滅呢?既然上帝將太監排除在他的組織之外,並且也禁止他的選民以色列人使人變成太監以便讓去了勢的以色列男子作為看管以色列婦女的內室侍從或擔任其他重要的職位,他又怎麼可能同時制訂一條規定或容許人工絕育的法律呢?上帝並不贊成用這種方法來獲得照料婦女居室的侍從。申命記23:1說:「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這些器官乃是產生生殖細胞的地方。與此一致地,在大祭司亞倫的家族中一個男子的這些器官受若到損傷便不能在上帝的聖殿裡擔任祭司的職位。(利未記21:16-21)上帝要祭司們能夠成為其他祭司的父親;他要以色列人能夠產生其他的以色列人。
上帝是賜給人類生殖能力的造物主;他同時在制訂律法保護這種機能方面立下了規範。他的律法說:「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命記19:21)假設一個婦人的丈夫與另一個男子打架。為了保護她的丈夫免受毆打或被擊敗起見,這個婦女伸出手來抓住另一個男子的下部。由於這樣行,她無疑損壞了該男子的生殖能力;由此她違犯了上帝禁止人捏碎男子睪丸的律法以致令這個男子不配留在上帝的組織裡。這個婦人不能為自己辯護說她僅是為了保護她的丈夫和她自己而這樣行。她必須受到懲罰。什麼懲罰呢?
她毀壞了一個以色列同胞的生殖能力。那麼上帝是否命令將她的輸卵管割去或將她的性器官毀壞使她不能再生育兒女呢?抑或根據一樣東西必須以同樣的東西賠償的原則,上帝是否宣判她既然毀了另一個婦人的丈夫,她自己的丈夫便應該讓那丈夫的性器官被她毀壞的婦人將其生殖器毀壞呢?上帝有沒有說要對她或她的丈夫施行絕育手術使他們不能再生殖呢?沒有。反之上帝的律法尊重她和她丈夫的生殖能力,因為它說:「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他。」(申命記25:11,12)上帝將這條律法列在准許弟娶寡嫂的婚姻法之後。後者規定一個男子若不肯對亡兄的寡嫂履行婚姻義務以便使他的寡嫂有一個歸於亡兄名下的兒子,他便應該受到公開被人羞辱的處分。——申命記25:5-10。
這一切幫助我們了解當一個獻了身給上帝的人或國家妄自干預人的生殖器官而抑制其正常機能時上帝的看法如何。誠然,包含以上各項規定的摩西律法已由於基督應驗了律法而被廢除,但是上帝對於人工絕育一事的看法並沒有改變。對處於一套較摩西律法更優越的律法之下的基督徒說來,以上所提及的律法在意義,力量和基本觀念及含義上都仍然有效。獻了身的基督徒處在規定人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耶和華上帝的律法之下。人工絕育手術所產生的後果和影響違反了這條律法,因為絕育手術會使人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傷害。基督徒絕不是須受絕育手術的不可救藥的罪犯或低能兒。
假若醫生宣稱一個人的妻子若再懷孕生育便會有死亡的危險,那又如何呢?有一個方法可以防止她因受孕而生命遭遇危險,但卻同時不必違反上帝規定不可故意使一個男子或女子失去生育能力的律法。假若父母極窮困而無力再養育另一個兒女的話,他們也有方法應付這種經濟困境而不需毀壞上帝賦予人類使其能夠完成婚姻的莊嚴目的的器官。他們需要運用聖靈所結的果實,其中之一乃是自制。——加拉太書5:22,23。
當一個基督徒了解他之所以必須實行自制的理由之後,而這理由在他看來是合理的,他便會藉著上帝聖靈的幫助而加強自制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