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上帝顯為真實」
“反之要讓上帝顯為真實,即使每個人都顯明是虛謊的”——羅馬書3:4,《新世》
1.誰是聖經最大的擁有者?但是由於她對聖經所懷的態度,有些什麼問題產生?
上帝命人寫下的道,聖經,最大的擁有者便是基督教國。她是否承認它是「真理之道」呢?那便是說,她是否相信它呢?憑著她那勝於雄辯的行為,她表明她對聖經既不相信,也不遵從,並且捨棄聖經而接納俗世的科學,哲學和政治。世上不屬於基督教國的二十多億人口對此有何感想或獲得什麼結論呢?他們自然會提出這個問題:既然基督教國並不相信和服從它最神聖的宗教經典,這豈不是證明聖經並不含有真理嗎?這豈不證明聖經的上帝並不存在,也非真正的上帝,而且他並不是真實的,反之,事實上他是個說謊者嗎?明瞭事實真相而不屬於基督教國的聖經研究者會回答說,絕不然!
2,3.關於上帝命人寫下的道,使徒保羅怎樣面對一種與我們今日相似的情形?
2 讓我們請一個著名的聖經作者為這件事辯護。他便是一千九百年前的使徒保羅。他當日的聖經讀者也面對著一種類似的情形。保羅是一個受過割禮的猶太人,但他不得不與自己的國人爭辯,因為他們使人對於當日的《希伯來文聖經》產生了一項嚴重的誤解。上帝將聖經的叢書,從公元前十五世紀摩西的日子至公元前第五世紀的瑪拉基先知所寫的聖典,完全交託給那些受了割禮的猶太人保管。按猶太人的算法這部經典總共有廿四本書,按基督教國的算法則有卅九本。這些充滿了憑著上帝的名而作的預言的聖典本應該使那些猶太人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他來到猶太人自己的國家當中,對他們講道,在他們中間生活,工作,死去,然後從死裡復活。
3 雖然上帝所作的聖經預言就在猶太人當中應驗而證明大衛王的後裔耶穌是基督,這於事並無補。大部分的猶太人都拒絕承認他是基督。他們不肯相信,因此對他們的上帝耶和華亦不順從。我們對此應下什麼結論呢?
4.猶太人的行徑引起了關於上帝和他命人寫下的道的一些什麼問題?但是保羅怎樣回答這些問題?
4 我們並沒有忽視當日絕大多數受了割禮的猶太人都沒有接受他們自己的聖典中的預言所作的見證。但這是否證明上帝的這些證言是謬誤的呢?這是否證明感示人寫聖經的上帝對他通過摩西與猶太人所立的約不忠實呢?上帝有被發現為不可靠而不值得我們信賴嗎?我們應該因此將聖經拋棄而將其視為不真實,或僅是由一些會犯錯誤和說謊的凡人所寫的嗎?我們應該像猶太人一樣信賴人為的傳統過於聖經嗎?我們若讓一些毫無信心,忤逆不忠和自以為義的人所立的壞榜樣影響我們,我們便會對以上每一個問題回答說「是。」在今日的13,016,000個受了割禮的猶太人當中許多都會這樣回答。但是基督的使徒保羅,雖然也是猶太人,而且在生後「第八天受了割禮,」卻回答說「不然!」他並沒有受到一些自稱為猶太人,但在事實上卻並非真正如此的人所影響。
5.保羅在羅馬書2:28至3:4怎樣表明我們不應該憑著自稱為上帝選民的猶太人的行為而不公平地判斷上帝?
5 保羅挺身為上帝辯護。他力辯我們不應當憑著這些自稱為上帝百姓的人的行為而不公平地判斷上帝,說:「那在外面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在外面肉體上的割禮也不是割禮。反之那在裡面作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他的割禮是藉著靈施行在心裡而不是藉著一套寫下來的法典。那人的稱讚並非來自人而是來自上帝。那末猶太人有什麼好處呢?或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在每一方面均有很多。首先,因為上帝的聖言被交託給他們。那末情形究竟如何呢?有些人若沒有表現信心,他們的缺乏信心會或者使上帝的信實失效嗎?絕不會!反之,要讓上帝顯為真實,即使每個人都顯明是虛謊的,正如經上所記[在詩篇51:4]:『使你[上帝]在你的言詞上得以證明為公義,在被審察時可以得勝。』」——羅馬書2:28至3:4,《新世》。
6.藉著將同一判決的原則應用在今日不忠的基督教國之上,我們獲致什麼決定?
6 同一判決的律則亦適用於今日對上帝的道證明不忠的基督教國之上,因為使徒保羅說:「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13)換句話說,雖然有億萬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既不按照聖經而生活也不擁護聖經的上帝,上帝仍然會實現他在他的道裡所說的話。人所做的事永不能使上帝成為虛謊或證明他是虛謊的。
7,8.當保羅申辯我們應該讓上帝顯為真實時,他為什麼引用大衛在詩篇51:4所說的話?
7 為了證明上帝的忠誠和真實,使徒保羅引證大衛王在詩篇51:4所說的話。為什麼呢?因為大衛並沒有企圖為自己辯護,找尋藉口或自以為是而不信任上帝。反之,大衛承認自己的過犯和錯誤,並且承認上帝是真實和公義的。
8 大衛說:「上帝阿,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篇51:1-7;羅馬書3:4。
9.如果基督教國的人和猶太人都像大衛一樣痛悔前非,他們會承認什麼和對上帝命人寫下的道懷持什麼態度?
9 如果人們,特別是基督教國的人和猶太人,像耶路撒冷的大衛王一樣痛悔前非,他們便會承認他們生來便是有罪的,而且從他們的母親開始孕育他們時便有犯錯誤的傾向。於是他們便會在上帝面前懷著一種謙卑的態度而非支持人為的科學及人為的道德標準與上帝對立。他們會聲稱自己是罪人,已被上帝的律法公正地定了罪。他們會承認上帝在說話和審判時是真實的,即使這樣等於承認他們自己是虛謊的。藉著這樣行,他們會表現出真正的智慧,他們亦會對上帝命人寫下的道採取正確的觀點而接受它,相信它,了解它和按照它而生活。這樣他們才可以將聖經推薦給別人。
10.有些人辯稱上帝怎樣從他們的不義得益?因此為什麼他們認為上帝對待他們的方式不公平?
10 人的過犯和不義對上帝本身並無妨害。反之,這使上帝的真實,聖潔和公義在對照之下更為突出而使榮耀歸於上帝。既然如此,有些人可能辯稱,當人犯過時,他們其實為上帝帶來了一項裨益,至少間接是如此。那末上帝既然間接從他們的不義得益,上帝有公正的理由對有罪的人作不利的判決而定他們的罪嗎?上帝在將臨的『全能的上帝大日子的戰爭』中對他們執行判處的刑罰豈不是不公平嗎?(啟示錄16:14,16)邪惡和不義若能產生好結果的話,人應該為此被定罪和受罰嗎?生在過犯和罪孽裡的人這樣爭辯說。他們辯稱上帝若忠於他的真理之道而對惡人執行毀滅的懲罰,他便是行事不公和不義了。
11.(甲)根據他們對於罪所作的什麼推論,人聲稱上帝不會對他們執行懲罰的判決?(乙)為什麼他們的這種推論是錯誤的?
11 由於以這種從俗世的觀點看來似乎聰明的方式詭辯,人證明了自己是虛謊的,並且愈來愈錯得厲害。他們說罪人根本不用恐懼上帝會對他們執行懲罰。他們不理會罪孽,過犯和不法其實本身便是不對的。如果一種宗教哲學辯稱我們所做的一件錯事或壞事若只對我們有害便不算是罪,這種論調是根本錯誤的。或者認為從我們所犯的過錯別人若獲得了一種意外的好處或利益,這便不算是罪而不應遭受懲罰;這種見解也是同樣的錯誤。不論一種宗教哲學怎樣狡辯,錯仍然是錯;沒有人有權做不對或有害的事,甚至對他自己做也不可。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上帝的一項受造物,而我們無權傷害上帝的受造物。任何不對的行徑都是罪,因為它違反了上帝規定受造物應該怎樣生活的律法,上帝絕不想僅為了彰顯他自己的公義而叫我們犯罪。
12,13.(甲)對於一般辯稱他們所作的惡會產生好結果的人,上帝所作的判決公平嗎?(乙)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在這件事上欺騙自己?
12 這便是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所作的推論。在勸我們要讓上帝顯為真實,即使每個人都顯為虛謊之後,保羅接著說:「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上帝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上帝降怒是他不義麼?斷乎不是!若是這樣,上帝怎能審判世界呢?若上帝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樣的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羅馬書3:5-8。
13 因此今日讓我們不要欺騙自己。對的目的並不能使錯的手段也成為對。如果我們因為喜歡壞事而做壞事,然後聲稱最終這些壞事會產生若干好結果而企圖自辯,這樣做並不能為我們脫罪。上帝所判處的公正懲罰仍然會同樣對我們執行。
怎樣「讓上帝顯為真實」
14.如果我們愛造物主上帝,我們便會讓誰顯為真實?我們會怎樣如此行?
14 我們若想愛戴,榮耀和尊重我們的造物主上帝,我們便會怎樣呢。我們便會在上帝與人之間發生爭論時總是渴望「讓上帝顯為真實。」我們會藉著仰賴上帝命人寫下的道聖經而這樣行。我們會將它在人類的歷史方面,在真實無偽的宗教道理方面以及在世人和政治組織對我們提出極端的要求時我們究竟應該作什麼決定的問題上所說的話奉為真理。我們會衷誠地將上帝命人寫下的道聖經立為決定什麼是真理及公義的尺度和標準。
15.(甲)我們若自稱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承認上帝的道是什麼?(乙)在耶穌的日子,除了《希伯來文聖經》之外還有些什麼真理存在?
15 我們若自稱為基督徒又如何呢?我們的聲稱若是真實的,我們就必須承認,正如耶穌在對上帝禱告時所說一般:「你的道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在耶穌的日子《希伯來文聖經》的卅九本書都已寫成而可以供人閱讀了。但上帝所感示的這些《希伯來文聖經》並不是唯一真實的東西。耶穌在地上傳道時所說的道理也一樣是真理。從耶穌在同一個禱告中對上帝所說的話我們知道這乃是必然的事實:「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理充滿我的喜樂。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約翰福音17:13,14)因此耶穌基督傳給門徒的其實是他的父上帝的話而非他自己的主張;這也是真理。
16.為什麼我們可以將耶穌的門徒用希臘文寫的各書加進《希伯來文聖經》裡?這時上帝命人寫下的道總共包括多少本書?
16 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們會獲得幫助使他們記得他曾向他們透露的真理。在對上帝作以上提及的禱告之前,他對門徒說:「我也要求父,他就要將另一位幫助者給你們,叫他永遠和你們同在,就是真理底靈,世界所不能領受的,因為看不見[它],也不認識[它],你們呢,卻認識[它],因為[它]和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那幫助者,聖靈,父因我的名所要差的,那一位要將一切事指教你們,也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16,17,26,《新修》)由於這緣故,在聖靈於五旬節降臨在他們身上之後,耶穌忠心的門徒在上帝的聖靈感示之下所寫的書也同樣地是上帝的道的一部分,因此遂成為聖經的一部分。這些受上帝感示的寫作,以通俗的希臘文寫成的廿七本書,在公元第一世紀結束時已全部完成了。它們被加插在上帝感示的《希伯來文聖經》之後而共同形成了包括六十六本書的聖經。所有這些被記錄下來的上帝的道都是真理。
17.為什麼當耶穌在彼拉多之前受審時不用宣誓說真話?為什麼我們應該接納他的教訓?
17 耶和華上帝是全力擁護真理的,他所說的全都是真理。他忠心的兒子耶穌基督也一樣。不錯,當耶穌站在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之前受審時,他們並沒有要他嚴肅地宣誓憑上帝之助所說的盡是真話。可是,雖然他在受著決定生死的審判,耶穌卻沒有否認他的身分和地位。(約翰福音18:37)他之甘願為真理捨命使我們更加深信他所說,所傳和所吩咐的全是純粹的真理。因此我們應該將其視為真理而全心接納。
18.為什麼當耶穌在受苦柱上臨終時很適當地引用大衛在詩篇31:5所寫的話?因此耶穌的靈回到誰那裡去?
18 在被判處死刑之後不久,耶穌被掛在行刑柱上,頭上的一塊牌子寫道:「這是猶太人的王。」他在臨死之前引用詩篇31:5的話說:「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23:38,46,《新世》)這篇詩是由預表耶穌基督的大衛王所寫的。因此它向耶穌提出保證他可以安心將他的靈交託給耶和華上帝,並且可以懷有從希屋爾,死去的人類的墳墓總稱,獲得拯救的希望。耶穌知道詩篇的作者大衛曾仰賴上帝的真實,說:「求你救我脫離人為我暗設的網羅,因為你是我的保障。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裡。耶和華[真]實的上帝阿,你救贖了我。我恨惡那信奉虛無之神的人,我卻倚靠耶和華。耶和華阿,求你叫我不致羞愧,因為我曾呼籲你。求你使惡人羞愧,使他們[長]在陰間緘默無聲。」(詩篇31:4-6,17)當耶穌在臨終將他的靈交託給耶和華時,他的靈回到原本將靈賜給他的真實的上帝那裡。——傳道書12:7。
19.(甲)為什麼上帝不容許他的兒子「[長]在陰間緘默無聲」?(乙)耶和華怎樣接著證明他不是「虛無之神」之一?
19 在此之後第三日,耶和華將生命之靈復賜給他的兒子而藉此將他從死裡復活過來。他將他的兒子交託給他的東西妥為保管。他並沒有使他的兒子「在陰間緘默無聲,」因為他的兒子並不是個惡人。為了應驗以賽亞書53:9的預言,耶穌「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因為耶和華在第三天將他的愛子復活到天上享有屬靈的生命,這證明耶和華並不是可憎的「虛無之神」之一而真正是「誠實的上帝。」既是如此,他有能力實現自己的諾言和應驗憑他自己的聖名而作的預言。——彼得前書3:18,19;詩篇16:10;使徒行傳2:22-36。
20.關於耶和華行事的能力,他將耶穌復活這件事證明什麼?
20 可以想像地,將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復活到天上享有不朽的生命無疑是耶和華上帝的真實所受到的最大一項考驗。(以弗所書1:18-22)既然他已通過了如此不尋常的一項考驗,他所應許過的事還有什麽是他不能够實現的呢?絶沒有什麽!——哥林多前書6:14;哥林多後書4:13,14。
21.(甲)因此聖經之由這樣一位上帝感示而寫成應該使我們產生什麼信心?(乙)從那一處開始上帝命人寫下的道是真理?
21 這樣的一位上帝感示人寫成了《希伯來文聖經》。因此我們應該多應堅決地相信,這些經典完全是真理而和屬於這個世界其他各種宗教制度的古今一切宗教典籍截然不同的。上帝命人寫下來的道的精髓或本質便是真理,而他的道是和事實完全相符的;它從未偏離過事實或與上帝榮耀的旨意的完滿實現相違。從一開始上帝命人寫下的道便是真理;這些真理在六十六本書中逐步發展,直至最後達到最高潮而將關於上帝建立他那為人類帶來永遠幸福的王國的真理顯明出來。
22.上帝的道的本質或總綱怎樣便是真理?
22 合起來聖經的六十六本書共同形成了對真理的一項完整無缺的聲明和啟示。這便是為什麼追求真理的人愛好聖經的緣故。詩篇的作者曾在上帝感示之下表露對上帝的感激時將這件事實很適切地表達出來:「你看我怎樣愛你的訓詞。耶和華阿,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你話的總綱是真實,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篇119:159,160。
23.為什麼詩篇的作者可以說上帝的誡命是真理?
23 記錄在上帝命人寫下的道裡的一切誡命都是為了教人實行真理而訂立的。它們的目的是要使順服的人與真理保持一致。他將他的誡命向人頒布是要推使人或事物實現上帝的預言而使其獲得應驗。有時偏離上帝的律法而行為放蕩的人會向我們進迫以圖傷害我們;但我們若憑著愛心忠貞地緊守上帝的誡命,他便會在我們的近旁。正如詩篇的作者感激地論及這件事說:「你就在近旁,耶和華阿,你所有的誡命都是真理。許久以前我已知道了你的一些法度,因為你制定它們存到沒有限定的期間。」(詩篇119:150-152,《新世》)令人驚奇地,上帝在許久以前所制定的法度和訓誨一直存留到今日,雖然反對真理的人曾傾盡全力試圖藉著消滅聖經的複本和消滅相信聖經的人以推翻和毀滅它們。正如詩篇117:2指出:「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
24.與聖經的真理對抗必然會帶來什麼結果?對它採取什麼途徑會好得多?
24 反對聖經的真理便等於反對「真實的上帝。」在這樣的一場抗爭中我們是永沒有勝利可能的,反之我們必定會戰敗身亡而證明自己是虛謊的。上帝的真理一向都是長勝不敗的,而且必定會繼續長勝不敗。使徒保羅曾很明智地提醒我們說:「我們不能作什麼事來違逆真理,我們只能擁護真理。」(哥林多後書13:8,《新修》)由於這緣故,我們不應該由於跟從一條與上帝的道相背的途徑使上帝的真理戰勝我們。為了贏得他的祝福,我們應該採取積極的立場支持擁護上帝的真理,並將其廣為宣揚而為他帶來榮耀和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