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怎樣可以與別人和睦共處?
今日人類面對的最大難題之一就是怎樣與別人和睦共處。但是很少有其他事與我們日常的生活樂趣有這麼大的關係。我們可以在那裡尋得解決難題的祕訣呢?在各教會裡嗎?若然為什麼我們讀到各教會發生衝突,甚至像目前愛爾蘭的情形一樣,宗教與宗教之間互相殘殺呢?
可是聖經又如何呢?也許你說,「大部分教會豈不是聲稱提倡聖經的道理嗎?」不錯,但是它們有可能並未這樣行嗎?情形必定是這樣,因為聖經清楚地教導人要過和平的生活。再者,它供給我們所需的智慧與別人和睦共處。——箴言3:13,17。
但是聖經怎樣做到這點呢?僅是說「要保持和睦」嗎?不是。反之,它透露什麼是阻止人過和平生活的障礙以及怎樣克服它們。
首先,它向我們指出僅是希望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並不夠。我們還須要努力與別人和睦。正如詩篇執筆者說:「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要……尋求和睦,一心追趕。」——詩篇34:12-14。
從你自己的經驗看來,你豈不是會將『失卻控制的舌頭和嘴唇』列為破壞和平的罪魁嗎?許多人自稱信教。但是他們的舌頭若說不忠實的話中傷及攻擊別人,或造謠毀壞別人的名譽,他們聲言敬拜上帝還有什麼意義呢?毋怪門徒雅各寫道:「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各書1:26。
自制——力量的一個標誌
一個難題就是,很多人認為拒絕以惡報惡是軟弱的表示。聖經指出其實絕不然。我們在箴言16:32讀到:「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是的,一個人可能在外表上看來剛強,但其實卻是道德上的弱者。道德的力量遠較任何一種力量更難獲致。許多沒有力量控制自己感情的人正如箴言25:28所描寫一般:「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他們對每一件惹人發怒的事都很敏感。
其實那一樣更合理呢:現在「大發雷霆」以消解內心的壓力,抑或將造成火氣的火熄滅?何不向難題的根源.著手呢?我們時常發覺真正的難題在於我們的驕傲、自私、短視或忽視了解決個人難題的最佳方法,結果在言語和行為上衝動魯莽。與此相反地,聖經的傳道書7:8,9說: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勝過居心驕傲的。你不要心裡急躁惱怒,因為惱怒存在愚昧人的懷中。」
當然,沒有人想被人以輕蔑的說話和行為對待。但是我們值得因這些事而用粗動武嗎?曾有許多人由於心高氣傲,魯莽行事,以致令自己四肢不全或使別人殘廢,甚至使自己或別人喪生。他們可能為了報數語之仇而毀了一生——而說話的人冒犯他可能根本是無意的。這豈不是「愚不可及」嗎?
聖經的訓示幫助我們在做事之前看出及衡量後果如何——而非從後來的痛苦經驗學習。這幫助我們培養所需的內在力量,成功地「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幫助我們這樣行的一個方法就是對事物懷具正確的估價——看出什麼是生活上的真正大事,什麼事並不那麼重要。
例如今日有許多人殫精竭慮追求物質的享受。但是他們時常忽略了自己的配偶和兒女所需的關注。於是家裡吵鬧終日。你認為享受——例如佳肴盛饌——比家庭裡的友愛和安寧更重要嗎?聖經訓勉說:「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與肥牛[免翁牛扒及T骨牛扒],彼此相恨。」「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箴言15:17;17:1。
有些人由於表現良好的品質而很快贏得我們的尊重。陌生人,或者一些我們認識,但是行事為人卻並不令我們讚賞的人又如何呢?什麼可以幫助我們與這些人和睦共處呢?這時常並不容易做到。但是在這方面聖經再次給予我們幫助。它向我們指出我們應對這些人表現人類大家庭成員所應享有的基本尊重。
現代的科學家承認「地上各種族的人同屬一個家庭,具有一個共同的來源。」(《人類的種族》,1951年3,4頁)在他們獲得這個結論之前幾千年,聖經已揭露這件事實。(創世記1:26,27;3:20)聖經指出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上帝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由此聖經推翻了任何基於種族或國籍的自驕之心和懷具偏見的理由。——使徒行傳17:26;10:34,35。
對鄰人的愛
可是單是尊重尚不夠。我們還須要受愛人如己之心所推動。(馬太福音22:39)早在所羅門王的日子,當時的人已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人。」(箴言24:29)今日有很多人仍然跟從同一的自私途徑。有些人遵從中國聖人孔夫子所說的法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是甚至這條法則也是以消極的原則為本的。耶穌所倡導的積極原則其實優越得多:「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
不錯,這條積極的原則表明「尋求和睦」的方法不是僅藉著不做害人的事,反之還要做對人有益的事,即我們會喜歡別人對我們做的事。一個微笑,一句友善的問候,為人開門這樣簡單的小事或向人道謝的基本禮貌——這些事及其他不勝枚舉的仁慈行為,均可以使我們與別人的關係大為改善。在小事上遵守這條原則可以裝備我們在須要給別人更大幫助及作更大犧牲時這樣行。
可能有人說:「偶然忍些少氣尚不算困難,但是若處於長期受到嚴重壓力的環境之下又怎樣呢?」在這種環境之下,許多人放棄追求和睦,變成憤世嫉俗或作出志在傷害別人的行動來。
問題的焦點其實是,到底我們信賴人的能力抑或信賴上帝去解決難題。遵從以下的聖經教訓需要有真正的信心才行:「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耶和華]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9-21。
你具有這種信心,相信上帝是至高的法官,也深信他宣告在全地上確立公平的旨意必然會實現嗎?你相信聖經所應許以上帝的愛子為元首的公義政府會帶來永遠和平的統治嗎?唯有藉著認識聖經的道理,然後將其應用在你日常的生活上,證明它們的確真實和合乎實際,你才可以獲得這種信心。
你喜歡有人幫助你這樣行嗎?若然則請致函本刊的發行者,請求派一位具備資格的耶和華見證人傳道員到府上與你作免費的聖經研討。這樣行可以幫助你認識這句話是多麼真實:「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篇11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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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透露什麼是阻止人過和平生活的障礙以及怎樣克服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