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不慶祝生日?
基本上是因為我們尊重上帝的道以及盡力留意響應它的指示的緣故。
慶祝生日在普世各地已流行了數千年。慶祝方式通常是舉行宴會和贈送禮物。可是聖經對於生日有任何談及之處嗎?
我們可以一開始便指出,聖經絕沒有勸阻人慷慨地送禮給所愛的人。(創世記33:10,11;路加福音15:22;哥林多後書8:19)它也沒有勸阻人享受飲宴或宴會,因為它表明適度的吃、喝是人生樂趣之一。(傳道書3:12,13)耶穌曾參加婚宴。約伯的兒女們可能在收穫季節擺設筵席和定期作家庭歡聚。亞伯拉罕在以撒斷奶的日子擺設筵席。(約翰福音2:1,2;約伯記1:4,5,13;創世記21:8)猶太人雖然未經上帝明令吩咐,卻每年一次慶祝修殿節,耶穌也參加這個節日。——約翰福音10:22,23。
可是,聖經的確吩咐人在這件事上要小心,因為不管節日的理由或性質便貿然參加是不當的。(出埃及記32:1-6;彼得前書4:3;哥林多前書10:20,21)那末,慶祝生日又如何呢?
顯然,許多真正敬拜上帝的人都有生辰記錄。祭司和其他的人知道他們的歲數。這件事並非由猜測來估定。(民數記1:2,3;4:3;8:23-25)但聖經絕沒有表示真正敬拜上帝的人曾每年慶祝生日。
聖經只有兩次報導慶祝生日,但兩個慶祝生日的人都不是上帝的僕人。
第一個是埃及的法老。他在筵席上把曾與約瑟同囚的膳長吊死。(創世記40:18-22)亞當·克拉克博士評論創世記40:20,說:「生日擺設筵席一事顯然是一種十分古老的習俗。這種習俗可能源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對相信自己曾在前生活著的人來說,今生的開始看來是一件重要的事。」
關於生日的第二個記錄大約是在1,800年之後,所論及的是希律安提帕的生日。馬可福音6:21-24記載說:
「有一天,恰巧是希律的生日,希律擺設筵席,請了大臣和千夫長,並加利利作首領的。希羅底的女兒進來跳舞,使希律和同席的人都歡喜。王就對女子說:『你隨意向我求什麼,我必給你。』又對她起誓說:『隨你向我求什麼,就是我國的一半,我也必給你。』她就出去對她母親說:『我可以求什麼呢?』她母親說:『施洗約翰的頭。』」——可參閱馬太福音14:6-11。
對於希律生日的記載,李察·連斯基博士評論說:「猶太人憎惡慶祝生日,視之為異教的習俗,但希律在慶祝生日方面甚至比羅馬人更為鋪張,因此『希律的生日』一詞變成了鋪張揚厲的代名詞。」
我們對這兩次生日慶祝有什麼看法呢?聖經提及這兩件事,而且兩個當事人都是上帝所不悅的,這是否僅屬巧合呢?抑或是耶和華特意命人把這些事詳記在他的道中?正如他所說,他的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我們至低限度可以說,聖經中兩項慶祝生日的記載暗示這件事不是上帝所嘉許的,因為當事人都是與上帝疏遠的人。
同時,值得留意的是,上帝沒有命人將耶穌誕生的精確日期記錄下來。倘若上帝的僕人應當慶祝生日,則耶穌誕生的日子便無疑至為重要了。可是,聖經所記載的卻是耶穌死亡的日子,並且吩咐基督徒要舉行每年一度的紀念。(路加福音22:19;哥林多前書11:23-26)這與聖經的主張是一致的,因為聖經說人若在一生中在上帝面前獲得美名,人死的日子便勝過人生的日子。——傳道書7:1,8。
早期的基督徒與聖經的指示一致,他們並不慶祝生日。
「當時一般基督徒絕沒有慶祝生日的觀念。」——《基督教與教會最初三世紀的歷史》,奧古斯都·尼安達著。
隨著時間的過去以及純真基督教的墮落,開始受到紀念的乃是死亡而非誕生。
「與殉道有關的現場和死亡日子受到過度的重視。由於一種快樂的粉飾,殉道者的死日被稱為他的生日。殉道者死亡的地方被視為神聖的處所。……在週年紀念日,[教會]舉行盛大儀式以悼念殉道者的工作和品德。……可是,有一件事我們必須記得,這些[週年]紀念儀式並不是教會的常規。」——《基督教會歷史》,約翰·侯斯特著,第1卷,350,351頁。
因此,雖然聖經沒有明令禁止人慶祝生日,耶和華見證人久已留意到聖經的指示而不作這樣的慶祝。在這件事上,他們與早期基督徒的榜樣一致。
同時,我們雖然沒有聖經的理由去每年紀念一個基督徒的死日,我們卻同意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因此我們應該留意的不是生日而是每日都效法基督和反映出上帝的形像。我們若一旦死去,我們已盡力以自己的生活方式榮耀上帝,因此他必然會記得我們。——希伯來書5:9;11:6;腓立比書3:8-11。
● 聖經記載透露大衛在作王期間曾三次犯了嚴重的錯誤。有什麼證據表明上帝確曾設法阻止大衛犯罪,像他用亞比該去幫助大衛一般?——撒母耳記上25:32-34。
大衛所犯的三個錯誤是:(1)大衛以牛車運送約櫃而非命祭司扛抬,結果導致烏撒的喪生;(2)他與拔示巴所犯的罪,結果使烏利亞和他們苟合所生的孩子均喪生;(3)他點數以色列的軍隊,結果導致七萬人喪生。
關於烏撒的死亡:上帝的律法規定,大衛既是君王,他需要抄一份律法每日誦讀。(申命記17:18)由於他沒有遵守律法中關於運送約櫃的正確方式的訓示,結果導致烏撒的喪生。(民數記4:15;7:6-9)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大衛謙卑地將他試圖把約櫃運到耶路撒冷時所發生的事故歸咎於自己。——撒母耳記下6:2-10;歷代志上15:12,13。
至於大衛與拔示巴所犯的罪,大衛知道上帝對姦淫一事所定的明確律法,但卻蓄意置諸不理。——出埃及記20:14。
至於他在點數以色列軍隊方面所犯的錯誤:大衛在這件事上所犯的罪無疑是蓄意的。上帝曾用約押試圖勸阻大衛,使他不致跌倒,但是大衛卻一意孤行。——撒母耳記下24:1-17。
因此,在上述的每個事例中,我們均不能指責耶和華沒有設法制止大衛跌倒。
● 哈巴谷書2:5所說的「擴充心欲好像陰間」的人是誰?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這段經文說:「[他]因酒詭詐、狂傲,不住在家中,擴充心欲好像陰間;他如死不能知足,聚集萬國,堆積萬民,都歸自己。」
「擴充心欲好像陰間」的人便是藉著征戰「堆積萬民都歸自己」的人。哈巴谷書第一章表明這並不是一個實際的人而是一個集體的人,即集體的巴比倫人或迦勒底人。迦勒底人在征戰中『時常殺戮列國的人』。(17節)他的「心欲」無法滿足。正如漫無節制地開懷痛飲會使喝酒的人失去平衡而以「狂傲」的方式行事,迦勒底人亦因軍事上的勝利而變成狂妄倨傲。他貪得無饜地吞併一個復一個的國家,正如陰間和死亡隨時攫住更多的犧牲者一般。(可參閱箴言30:15,16。)可是,迦勒底人卻不會成功地達到目標,這表示他和他的征戰都會有終止的一天。
正如聖經所預言,巴比倫在公元前539年的一夜中陷落。當時龐大的迦勒底帝國遂歸於波斯人古列和瑪代人大利烏的控制之下。——但以理書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