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陰間是個赤熱的地方嗎?
許多聖經譯者豈不是提及一個稱為「陰間」(hell)或「地獄」的地方嗎?不錯,許多聖經譯本都採用這個字。但問題是,教士們對「陰間」或「地獄」的主張到底來自聖經抑或來自其他方面。
你知道不但基督教國各教會的教友,而且許多不屬基督教的宗教信徒均受到教導去相信人會在陰間或地獄裡受苦嗎?我們若讀讀若干不同的宗教對陰間或地獄裡的人所受的痛苦有什麼說法,這無疑可以幫助我們看出事實的真相。
公元第七世紀的一本非基督教「聖典」說:
「地獄!——他們會在裡面被火焚燒,——這是一張苦床(讓他們躺在其上)!——不錯,他們要吃盡苦頭!——然後他們會嘗到,——赤熱的滾湯和暗濁冰冷的液體!……(他們會在)烈火熊熊的火爐和滾燙的沸水中,在黑煙籠罩之下;他們不會獲得任何舒解。」
在公元前第六世紀創立的佛教描述它所主張的「地獄」的其中一層說:
「此間的火焰和靈魂所受的痛苦是毫無間斷的。」
羅馬天主教的一本《基督教理問答》(1949年出版)聲稱:
「他們不得再見天主的榮光,並且永遠遭受可怕的痛苦,特別是烈火的煎熬。……失去見主榮光的權利稱為失喪之苦;靈魂所受的痛苦和身體在復活後所受的痛苦則稱為感官之苦。」
有些地方的基督新教教士也喜歡對地獄的恐怖情景繪影繪聲地大事渲染。甚至他們屬下的教友亦有時聲稱在異象中看見地獄的痛苦。有一個人描述他所見的異象說:『我極目所見盡是一片熊熊的烈火和盈千累萬的人。他們遭受多麼難捱的痛苦!有些人尖聲叫喊,有些人痛哭流淚哀求一點水喝。有些猛扯頭髮,有些咬牙切齒,還有些則齧咬自己的手臂和雙手。』
時常有人聲稱地獄的懲罰是推使人行善的一股強大力量。但這種聲稱是否受歷史事實所支持呢?歷史上有些最殘酷的暴行豈不是由相信地獄永火的人做出來的嗎?基督教國令人髮指的異端裁判所和血腥的十字軍豈不足以證明這點嗎?
因此不足為奇地,有愈來愈多人並不真正相信有個使人受苦的地獄存在,也不認為地獄的懲罰足以制止人作惡。他們雖然沒有實際證明這個道理不對,他們卻不願相信一件在他們看來既不合理亦不真實的事。可是他們也許仍然隸屬於一個鼓吹這個道理的教會;由於支持教會,他們必須分擔提倡地獄永火這個道理的責任。
但是對於死後受苦的問題,聖經究竟怎樣說呢?你若已讀過本書以上的各章,你便會知道有許多關於死者的流行信仰其實是謬誤的。你獲悉聖經表明在人死時根本沒有任何「魂」或靈與身體分離而繼續有知覺地活下去。因此死後永遠受苦的道理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因為人死後並沒有任何東西繼續生存而可以受苦。那末各種聖經譯本將其譯作「陰間」或「地獄」的地方究竟是什麼呢?
辨明「希屋爾」的真相
天主教的《杜亥譯本》首次提及「陰間」(hell)一詞是在創世記37:35;在這節經文裡,族長雅各以為他的愛子約瑟已經死去,於是遂論及約瑟說:「我要悲哀地下到陰間,到我兒子那裡去。」(見《主經》)顯然雅各的意思並不是說他會和他的愛子在一個受苦的地方會合。甚至《杜亥譯本》(紐約杜亥聖經出版社在1941年發行)也沒有在經文的腳注中提出這樣的解釋。反之它說:
「下到陰間。意即下到地獄邊緣,亦即我們的救主捨命之前義人的靈魂所往之處。……這無疑是他相信自己的靈魂所在的安息之所。」
可是聖經本身從沒有將這個地方稱為「地獄邊緣」(limbo)。聖經也不支持認為脫離身體的「魂」有個特別安息之處的主張。正如一本現代的天主教英文聖經,《新美國聖經》(紐約肯尼弟父子公司在1970年出版),在附錄的辭典中承認:「魂和身體並無相反或不同之處;它們僅是描述同一實體的不同方式而已。」
那末,雅各認為自己會在其中與愛子會合的「陰間」是什麼呢?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在於找出「陰間」一詞在原文的正確意思。這個字的希伯來原文是「希屋爾」(Sheol)。這個字在聖經裡被譯作「墳墓」、「坑」、「死者的居所」、「冥府」等;這字在希伯來文聖經(通常稱為《舊約》)的三十九本書中總共出現過六十六次a(《新世界譯本》) ,但是從沒有與生命、活動或受苦等事有關。反之這個字時常與死亡及不活動的狀態有關。以下是幾個例證:
「因為在死地無人記念你[耶和華],在陰間[希屋爾,《新世》;墳墓,英文《欽訂本》]有誰稱謝你。」——詩篇6:5。
「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希屋爾,《新世》;墳墓,英文《欽訂本》],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10。
「原來陰間[希屋爾,《新世》;墳墓,英文《欽訂本》]不能稱謝你[耶和華],死亡不能頌揚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誠實。只有活人,活人必稱謝你,像我今日稱謝你一樣。」——以賽亞書38:18,19。
因此「希屋爾」顯然是死者所往之處。這並不是指個別的墳墓而是死者墳墓的總稱,在其中一切有知覺的活動均完全終止。《新天主教百科全書》也承認這是聖經裡「希屋爾」一字的含意,說:
「在聖經裡這個字所指的是一個毫無活動的地方,人在死去時,不論善惡貧富,均下到其中。」——第十三卷170頁。
在整個希伯來文聖經時代均沒有一個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存在,這從希伯來文聖經從未以受苦為忤逆的懲罰一事足以見之。上帝向以色列人提出的選擇不是生存或受苦而是生或死。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說:「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專靠他。」——申命記30:19,20。
與此類似地,後來上帝向不忠的以色列人提出呼籲,促請他們悔改以免死於非命,但卻不是避免受苦。耶和華通過以西結先知宣布說:「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結書33:11。
海地司與希屋爾意思相同
可是也許有人會問,耶穌基督的降世豈不是使事情發生改變嗎?不,上帝並沒有改變他的品格或他的公義標準。他通過瑪拉基先知宣布說:「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耶和華並沒有改變他為忤逆之罪所訂的懲罰。他對人百般忍耐是想要人能夠逃過毀滅而非受苦的懲罰。正如使徒彼得對其他的信徒寫道:「主[耶和華]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滅亡,《新修》],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
既然忤逆所招致的懲罰仍然是死亡,與這件事實一致地,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通常稱為《新約》)描述死者所往之處與希伯來文聖經的「希屋爾」並無不同。(羅馬書6:23)將希伯來文聖經與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比較一下便可以清楚看出這件事實。這個字(希臘文haiʹdes,海地司)在希臘文聖經裡出現過十次,其基本意思與希伯來文的希屋爾一字完全一樣。(馬太福音11:23;16:18;路加福音10:15;16:23;b使徒行傳2:27,31;啟示錄1:18;6:8;20:13,14[即使你所用的譯本在這幾節經文中並沒有採用「陰間」或「海地司」一詞,你仍會發現所用的名詞絕不含有受苦的意味。])請考慮以下的幾個例證:
在詩篇16:10我們讀到:「因為你[耶和華]必不將我的生魂撇在陰間[希屋爾,《新世》];也不叫你的聖善篤實者見朽壞。」(《新舊》)使徒彼得在所作的演講中指出這篇詩篇含有預言性的意義。彼得說:「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過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也不得撇在陰間[海地司,《新世》],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使徒行傳2:30,31,《新舊》)請留意聖經用海地司這個希臘字去譯希伯來文的希屋爾一字。由此可見希屋爾和海地司這兩個字是同義的。
法國聖經社所出版的《新約附錄辭典》在「死者所在之處」一詞下評論說:
「這個詞語譯自希臘文的海地司,後者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希屋爾一字。這是死者在去世之後和復活之前所在之處,(路加福音16:23;使徒行傳2:27,31;啟示錄20:13,14)某些譯本將這個字誤譯為地獄。」
地獄永火的見解來自何處
我們由此可以清楚看出,聖經所提及的希屋爾和海地司絕不支持地獄烈火的道理。天主教的《大眾福利》雜誌(1971年一月十五日刊)承認這個道理並非來自基督教,而且甚至與基督教的精神大相逕庭,說:
「對許多人來說,包括若干哲學家在內,地獄使人的幻想力的一項需要獲得滿足——相當於聖誕老人的反面……有什麼義人不喜歡見到惡人受到公平的處罰呢?若不在今生,何不在來生呢?可是這種見解卻是與《新約》背道而馳的,因為《新約》所提倡的乃是生命和愛心。」
同一本雜誌接著指出這個道理的可能來源,說:
「在基督教的傳統地獄觀念形成之際,一個可能對此有所影響的因素見於羅馬世界中。正如與生俱來的不死性是大部分希臘哲學的一個前提,公平在羅馬人當中是一項最高的美德,特別在基督教開始擴展之際。……這兩種思想——希臘的哲學思想和羅馬的公平觀念——的結合很可能產生了天堂與地獄的神學對稱:好人的靈魂若獲得獎賞,惡人的靈魂便必須受罰了。羅馬人若想加強他們對惡人遭受公平處分的信仰,他們只需拿起維吉爾的史詩《伊尼亞特》,讀讀善人如何在樂土享福以及被定罪的惡人如何在烈火環繞、苦不堪言的韃韃路斯中受罰的描述便行了。」
由此可見教會人士也承認地獄永火的道理是與上帝疏遠的人也具有的一種信仰。我們的確可以將這種見解稱為「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前書4:1),因為它不但起源於聲稱人不會真正死去的謊言,而且充分反映出鬼魔那種病態、惡毒、殘忍的性格。(可參看馬可福音5:2-13。)這種道理豈不是不必要地使人充滿恐懼和驚惶嗎?這豈不是大大誤傳了上帝嗎?耶和華在他的道聖經裡顯示自己是一位仁愛的上帝。(約翰一書4:8)但是地獄烈火的道理卻毀謗和誣告他犯了最殘忍惡毒的暴行。
因此主張地獄永火的人其實正肆意詆毀褻瀆上帝。雖然有些教士也許不熟悉聖經的證據,他們卻應該熟悉才對。他們既自稱傳講上帝的信息,就有義務要熟悉聖經的教訓。他們無疑深知他們的言行對一般仰賴他們教導的人深具影響。這應該促使他們小心留意自己的教訓,務要使其正確無誤才對。任何誤傳上帝之處均可以使人偏離純真的崇拜而為自己帶來傷害。
無疑耶和華上帝絕不嘉許謬誤的導師。他譴責古代以色列國變節不忠的宗教領袖說:「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瑪拉基書2:9)我們可以確信同樣的判決必然會臨到我們這時代的偽宗教導師身上。聖經表示不久俗世的政治勢力便會將這些宗教領袖的地位和權勢奪去。(啟示錄17:15-18)繼續支持這些鼓吹謊言的宗教組織的人也會遭遇同一的命運。耶穌基督說:「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15:14。
既然如此,你想繼續支持任何鼓吹地獄永火的宗教組織嗎?你的父親若受到別人惡毒的毀謗,你會有什麼感覺呢?你會繼續把毀謗你父親的人視為你的朋友嗎?抑或你會與這樣的人斷絕一切來往?我們豈不應該同樣決心與所有毀謗我們天父的人斷絕來往嗎?
害怕受苦絕不是推使人事奉上帝的正當動機。反之上帝希望我們的崇拜受愛心所推動。我們的心應該受到感動。我們若意識到死者並不是在一個烈火熊熊、痛苦萬分的地方受苦,反之只是在毫無知覺的墳墓裡安息,這無疑可以把阻止我們對上帝表現愛心的一個巨大障礙除去。
[腳注]
a 創世記37:35;42:38;44:29,31;民數記16:30,33;申命記32:22;撒母耳記上2:6;撒母耳記下22:6;列王紀上2:6,9;約伯記7:9;11:8;14:13;17:13,16;21:13;24:19;26:6;詩篇6:5;9:17;16:10;18:5;30:3;31:17;49:14,15;55:15;86:13;88:3;89:48;116:3;139:8;141:7;箴言1:12;5:5;7:27;9:18;15:11,24;23:14;27:20;30:16;傳道書9:10;雅歌8:6;以賽亞書5:14;7:11;14:9,11,15;28:15,18;38:10,18;57:9;以西結書31:15-17;32:21,27;何西阿書13:14;阿摩司書9:2;約拿書2:2;哈巴谷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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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地獄景象
[第91頁的圖片]
天主教的但丁所描述的「地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