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約會與戀愛
1-4.(甲)約會在多久之前才開始流行?(乙)在沒有約會習俗的地方,婚事是怎樣安排的?(丙)歸根究柢說來,習俗的好壞由什麼決定?
每個正常的人都想從生活獲得真正的樂趣。聖經表明這種願望是正當的,並且將喜樂列為聖靈的「果子」之一。(加拉太書5:22)有許多青年人,特別是西方國家的青年人,將約會視為尋歡作樂的一個主要方法。他們時常安排與異性同遊而沒有人隨伴在側。對於這件事,我們可以說些什麼呢?
2 你可能以為約會是一種正常的活動而將其視為理所當然,既然這件事在許多國家中如此普遍。可是情形卻並非一向都是這樣的,正如在《社會環境中的家庭》一書解釋說:「今日我們所知的約會大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出現。」可是在許多國家中,約會從未變成流行的習俗。事實上,新郎和新娘可能要等到結婚的日子才首次見面。他們的婚事是奉父母之命或憑媒妁之言而安排的。
3 當然,你若生活在人們將約會和戀愛視為正常活動的國家裡,你可能覺得某些國家沒有這樣的習俗是一件頗難了解的事。但是生活在這些國家裡的人可能對你當地的習俗感覺同樣大惑不解。他們可能將約會和求愛視為不智或甚至不當。一個印度女子對一位著名的西方婚姻顧問解釋說:「我們怎能判斷我們所結識的男孩子為人如何呢?我們年紀輕,不懂事。父母的年紀和智慧都高過我們,他們不會像我們那麼容易被人騙倒。……我寄予終身的男子必須適合我才行。我若必須親自去找一個適合我的對象,犯錯誤實在是很容易的事。」
4 因此,與其採取心地褊狹的觀點,以為只有你當地的人的做事方式才是對的,養成寬大的思想無疑會好得多。歸根究柢說來,習俗的好壞取決於所導致的結果。我們在聖經的傳道書7:8讀到:「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我們必須承認,在人們有約會和求愛習俗的許多國家中,百分率相當高的婚姻並不成功而以離婚收場。
那末約會又如何?
5-8.(甲)傳道書11:9,10的話怎樣幫助我們對自己的行為採取長遠的看法?(乙)為什麼有許多青年人喜歡與異性約會?
5 你若喜歡推理,便不應只是想到約會的短期影響;反之你也應當考慮到這件事的長遠結果。造物主幫助我們以長遠的眼光去看各事。他想我們獲得恆久的真正快樂。因此他在聖經裡勸勉我們:「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所以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災禍],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傳道書11:9,10)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6 這意味到造物主要你享受青春的快樂,但是同時卻不要做一些會在日後使你蒙受不利影響的惡事。很不幸地,這是時常發生的情形,正如一位現代作者評論說:「大部份人類將一生最初幾年用來使最後幾年悲慘苦惱。」你絕不想這種情形發生在你身上,對嗎?上帝也不想。可是聖經在傳道書表明上帝要青年人為他們所做的事負責。他們並不會因為年輕就無需面對他們的行徑所帶來的後果。
7 這一切與約會的問題有直接關係。怎會如此呢?請問問你自己:「我為什麼要和別人約會?我想得到什麼樂趣是我與一群人同遊時所得不到的呢?為什麼我要與一個異性把臂同遊呢?」基本的原因豈不是你愈來愈受異性所吸引嗎?這由容貌俊美的人通常在約會方面最受歡迎一事足以見之。
8 許多與異性約會的青年人在目前並未有結婚的打算,或者他們並不一定以他們所約會的人為結婚對象。在大部份有約會習俗的地方,人們僅是將男女約會視為一種消遣或消磨一個黃昏或週末的方法而已。有些人只是因為不想被年紀相若的人視為「與眾不同」而與異性約會。可是毫無疑問,約會是可以導致「愁煩」和「災禍」的。讓我們考慮一下為什麼會這樣。
肉體接觸的影響
9-11.(甲)約會通常牽涉到身體的什麼接觸?為什麼自然的傾向是雙方變得愈來愈親暱?(乙)為什麼這可以使未婚的人精神緊張?(丙)身體的接觸若演變為姦淫,這可以怎樣導致許多種災禍?
9 約會時常牽涉到身體的若干接觸——握手、接吻或甚至更進一步。起初,只是握住對方的手可能是一件予人快感的樂事。但是過了一會兒之後,這可能失去以前的刺激而不再予人同樣的快感了。於是更親熱的動作,例如接吻,可能看來值得一試。但不久這也變成不夠刺激,或甚至有點乏味了。為什麼會這樣呢?
10 因為當牽涉到性慾時,這一切乃是導致某項肯定結果的連鎖反應的一部份。第一步是雙方初次的接觸。最後一步則是性關係。上帝的道表明性關係是唯獨夫婦才能享有的。連鎖中首尾之間的一切發展都可以導致性關係的終點。因此,你若尚未結婚,開始連鎖的第一或其他任何一步可說是明智之舉嗎?這樣行很可能只會帶來「愁煩」而已。為什麼呢?因為你的身體正準備迎接一件它現時無權享受的東西——連鎖中的最後一步。你若挑起性慾,但卻不讓慾望獲得滿足,這便可能造成挫折之感和精神緊張了。
11 犯姦淫並不會使「愁煩」終止。反之,這可以導致「災禍」。怎會如此呢?從好幾方面來說。這可以使你染上性病。女子可以因姦成孕;這可能迫使一對男女草草成婚,雖然他們其實尚未有能力如此行,結果使他們的未來幸福大受影響。或者青年男子拒絕與有孕的女孩子結婚,以致她不得不獨力撫養所生的孩子。或者女子可被誘墮胎,而聖經指出墮胎其實與殺人無異。這豈不是「災禍」嗎?也許你決心不讓約會為你帶來這樣的後果。但是許多招惹麻煩的人起初也下過同樣的決心。所以問題其實是,你是否已有能力結婚。
你個人的發展
12,13.約會可以怎樣妨礙個人的發展?因此,怎樣的關係可能較為有益?
12 約會即使沒有直接導致「災禍」,亦可以使你蒙受其他損失。損失之一是使你太早將興趣集中於一個人身上。但在年輕的時候,為了幫助你在感情上發展到成熟地步起見,你與許多種不同的人交往其實會對你最有益。你若是個青年男子,何不先集中精神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主要與一些表明自己愛好公義的男子來往呢?你可以從他們學到男子的氣概和品質。你若是個青年女子,何不首先留意養成真正的女性品質,與一些本身具有這些品質,並且能夠幫助你培養同一品質的女子來往呢?與異性約會其實會妨礙這種發展。
13 在約會成為流行習俗之前,青年人從許多事尋得樂趣。你也能夠同樣行。你可以從談話、學習、培養技能、執行計劃、玩遊戲、旅行和觀光獲得真正的樂趣。你可以和同性的朋友或一群人一起做這些事而感到很大快樂。你時常會發現,一群人所包括的種類愈廣——有些與你同年,有些比你年長,有些比你年幼——你所得的樂趣也愈大。
何時結婚?
14,15.(甲)你認為青少年結婚是明智之舉嗎?(乙)兒女若想結婚,父母對此負有什麼責任?
14 可是,過了相當時候,青年人通常會有結婚的打算。什麼是結婚的最好時候呢——在你未滿二十歲之前嗎?以一般而言並不是,因為事實表明大部份的青少年婚姻都不像夫婦一方或雙方均達到成熟年齡的婚姻那麼成功。正如一位社會學家評論說:「研究顯示以一般而言,青少年婚姻比在較大年齡締結的婚姻離婚率較高,不幸福的可能性也較大。」
15 在另一方面,我們也沒有聖經理由完全不贊成這些較年輕的人結婚。通常地方的法律規定父母有權運用成熟的判斷力決定採取他們認為會為兒女帶來最大幸福和裨益的行動。父母可以決定是否允准仍在他們監護之下的年輕兒女嫁娶。我們這時代的許多難題和婚姻失敗百分率的高漲無疑應當促使他們十分小心。這也應該使有思想的青年人謹慎行事——而非『急急結婚,慢慢悔恨』。你若僅因為看見一道門打開便急忙闖進去,雖然你並不清楚門的另一邊有些什麼東西,那便可說是很愚蠢了。
選擇配偶
16-19.(甲)在有求愛習俗的地區中,應用加拉太書5:13的原則怎樣證明有益?(乙)戀愛應以什麼為目標?因此,有能力怎樣行的人才應該談戀愛?(丙)為什麼在集體場合結識異性而非單獨與異性相處會對你較有利?
16 在有些地方青年男子與少女相會時最低限度要有父母的一方或其他較年長的人在場。可是在許多西方國家中,青年男女偕遊往往沒有其他人隨伴在側。因此問題是,在青年男女享有較大自由的地區中,青年人可以怎樣行以確保他們的戀愛導致真正幸福、美滿的婚姻呢?
17 自由必然帶來責任。因此,你現在若正面對這個問題,你最好記得聖經在加拉太書5:13所提出的美好原則。當然,使徒保羅在這裡談及的是基督教為信奉它的人所帶來的屬靈自由。但是這項原則其實適用於任何一種自由之上,特別是我們若希望所享的自由能帶來良好結果和贏得上帝嘉許的話。使徒寫道:「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真正的愛心——愛上帝和鄰人,包括我們的意中人在內——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以自私、有害的方式運用任何自由。
18 很適當地,戀愛應該以結婚為目標。因此,一個人若尚未有能力負起婚姻的責任,就不應該妄談戀愛。當然,你無法一開始就確知你是否想跟一個人結婚。因此明智之舉是不要太快將注意力集中於任何一個人身上。但這並不是說你可以繼續以一種其實與調情無異的方式追求異性。
19 即使你對某個人「發生興趣」,明智的作法仍然是,暫時將你與這人的交往限於在集體的場合和集體的活動中。何以故呢?因為在這種環境之下,你對一個人的真正為人往往獲得較清楚的認識。這乃是因為我們在不察覺別人特別注意我們時較易表現自己的「本來面目」。但是一對男女若單獨相處,自然的傾向是成為對方所喜歡的那種人,甚至附和對方的愛惡。有時這可以將一個人的真正性格掩蔽起來。在把臂同遊時,男女也可以很快受感情所影響而通過「玫瑰色的眼鏡」去看對方。一對男女若憑著一時感情衝動結為夫婦,時常他們會突然從夢中驚醒過來而大失所望。
20-22.(甲)為什麼對戀愛懷有忠實和不自私的態度十分重要?(乙)在戀愛期間,你對未來配偶可以獲悉什麼?你特別想配偶具有什麼品質?
20 以一般而言,求愛的行動會始於男方;他會首先對女子表示愛意。男子若以誠懇、認真的態度如此行,女子便有權相信他至少有結婚的打算。那末又如何呢?若然女子便有責任問問自己是否願意考慮與這人結婚。她若確信自己不會考慮接納這人為未來的配偶,讓這人對她的感情發展下去便是殘忍的事了。有些女孩子願意接受別人的追求,僅是為了想提高自己的聲價或條件,希望其他青年會開始留意她們。有些青年男子也同樣行,以為他們能夠以「遊戲人間」的態度尋歡作樂一番,然後趁事情未變得太嚴重之前脫身而去。但是以這種自私的方式運用自由可以造成也許要數月或甚至數年才能痊癒的創傷。
21 戀愛的自由唯獨以不自私的方式去應用才能帶來裨益。這種自由可以使你有機會對你打算與之終身廝守的人獲得更深的認識。視乎每個人對意中人的忠實程度,你們可以彼此獲悉對方的愛惡、標準、習慣和人生觀,不錯,對方的脾氣、性情以及對難題或困難所生的反應。你有理由想知道若干事情,例如:他或她是否對人仁慈、慷慨和體貼?是否尊敬父母和長者?證據顯示對方是個端莊、謙遜抑或自大、頑固的人?我所見到的是自制、平衡抑或軟弱、幼稚,也許喜歡慍然含怒或甚至大發脾氣?既然生活的大部份是工作,這人有表現懶惰、不負責任或揮霍金錢的跡象嗎?對未來的計劃又如何?你想有兒女抑或想致力於某種特殊事業?在一篇名為「戀愛期的危險訊號」的文章中,作者說:「我們對一些訂了婚、婚姻幸福和婚姻不幸福的人所作的調查顯示,怨偶在生活目標和價值觀念方面往往意見相左。」
22 最重要的是,你應該獲悉對方的興趣和計劃與上帝的旨意符合到什麼程度。不錯,明白了這一切之後,你們兩人是否真正適合對方呢?若雙方仍然有嚴重的歧見存在,不要天真地以為婚姻會自動解決這些難題。反之婚姻甚至可能使這些歧見所造成的摩擦更為惱人。
戀愛期間的榮譽行為
23-26.(甲)你對於一對打算結婚的男女牽手、接吻和擁抱有什麼意見?(乙)一個人可能怎樣犯「行為放蕩」和「污穢」的罪?為什麼我們務須避免這些惡事?(加拉太書5:19,21)
23 在父母准許兒女單獨與異性同遊的地方,戀愛期間的男女時常以一些親暱的動作表示愛意,例如牽手、接吻,甚至擁抱等。當然,父母有義務要教導兒女遵守他們所認可的行為標準。基督徒小組的長老則可以將青年人的注意引到上帝的道所載的健全原則之上;任何真正渴望在生活上跟從一條明智途徑的人都會甘心樂意聽從這些勸告。
24 聖經不但明令禁止人犯姦淫(意即未婚的人,包括訂了婚的男女在內,發生性關係),同時也警告人提防不道德和「污穢」;這樣的事是可以在戀愛期間發生的。(加拉太書5:19-21)聽從這些警告的人可以免卻不少悲傷,而且不致冒行差踏錯而留下痛苦記憶的危險。但是按照聖經的標準,什麼是「污穢」的行為呢?這種行為包括些什麼事呢?
25 牽手可以是打算結婚的男女表示愛意的一種純潔方式。誠然,這具有刺激的效果,但這是一種自然的舉動,而且未必是壞的。事實上,情侶僅是目光互相接觸也可以有刺激性而『使心跳加速』。(雅歌4:9)可是我們需要記得,由於人性的關係,身體的接觸的確會加強兩性間的吸引力。因此,由於意識到身體接觸可能導致的後果,有些人寧願在戀愛期間對身體接觸保持嚴格的自律。他們根據良心所採取的立場絕不應當受到別人的非議或取笑。
26 接吻可以是打算結婚的男女互表愛意的一種純潔方式——也可能不是。問題的癥結是,事情牽涉到多少情慾的成分?接吻的方式可以使雙方的情慾大受刺激而發生強烈的性衝動。性衝動使男女渴望發生性關係,但是按照上帝的律法規定,這項權利是唯獨結了婚的人才可以享有的。一對男女若明知故犯地將上帝的律法視若無睹,蓄意做出一些刺激情慾的行為,不論是藉著互相撫摸對方的性器官抑或其他不規矩的動作,他們便可說是犯了「污穢」和「行為放蕩」的罪。
27-30.我們有什麼良好理由要在婚前避免刺激情慾的行為?
27 我們應當對自己忠實,倘若自知在這些事上沒有堅強的自制,就不應當冒險以致危害自己或別人的前途。你若明知一架汽車的煞掣性能不佳,你會將車駛下陡峭彎曲的斜路嗎?對這些事打定主意、立下決心的時候是在事前而非事後。一旦挑起肉體的情慾,要將其制止往往很難。任由情慾發展到渴望發生性關係——但卻尚未名正言順地結婚——的人會使自己大感緊張和挫折。這好比閱讀一本令人興奮的書——但讀到最後一章才發覺這部份已被人撕去一般。
28 在戀愛期間保持高尚關係的人較之對情慾屈膝而愈來愈親暱的人在婚姻方面有一個良好得多的開始。女孩子對於一個她不得不『小心防範』的男子能有多大的尊重呢?但是意志堅強、操守嚴謹的青年男子卻會贏得別人的尊敬。女孩子亦然。女子特別應當明白,雖然她的情慾也許需要相當時間才會被挑動,男子卻很少是如此。反之,男子可以很容易和迅速地發生性衝動。
29 太多及太強烈的示愛行動可能導致未成熟的婚姻。《青春期和少年》一書說:「戀愛的初期時常充滿了不切實際的羅曼蒂克幻想。在這時候結婚可能使人對婚姻期望過高以致不能實現。較長的戀愛期通常可以使人更合理地了解對方,從而導致互相了解的婚姻。」若要有較長的戀愛期,保持自制是必需的——不然便可能太早引起強烈的性慾而造成真正的危險。
30 男女在戀愛期間若放縱情慾,結婚之後便可能對配偶產生嚴重的懷疑和不信任。這對夫婦可能開始納罕,我們真的為了愛情而結合嗎?抑或我們只是受情慾所驅策而已?我作了一項明智的選擇嗎?女子也可能懷疑丈夫的愛是否真摯,他與她結婚也許僅為了她的肉體而不是由於愛慕她的為人。
31,32.什麼可以幫助一對男女避免一切惹起情慾的行為以求保持戀愛時期的榮譽?
31 因此,為了保護你自己和你的未來幸福起見,要避免一切可以惹起情慾的環境。幽僻的地方和黑暗並不會幫助你使戀愛保持榮譽。除了互相表示愛意之外便無事可做的環境也是應該避免的。但是有許多種純潔的消遣,例如溜冰,打網球和作類似的運動,一同在餐室吃一頓飯,參觀博物院或當地的名勝等,都可以給你很大樂趣。在這些地方你一方面因為沒有熟人在側而有單獨相處的感覺,但卻由於並非完全離開別人而受到保護。
32 此外,不要只是想到保持自制會使你有什麼「損失」,反之要想想你為前途所作的準備。這樣,你在以後的歲月回顧自己的戀愛日子時便會深感愉快滿足而非慚愧懊悔。
[第153頁的圖片]
男女若在戀愛期間不斷刺激情慾而不保持自制,這會對獲致成功婚姻的希望有什麼影響?
[第155頁的圖片]
青年人有許多純潔的消遣可以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