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的上帝?
三位一體——你無疑聽過這個名詞,因為這個道理在基督教國境內普遍受到提倡。對各教會的信仰來說,這個道理重要到什麼程度?更重要的是,上帝的道聖經對於一個三合一的上帝有什麼主張?
「三位一體是用來表明基督教的中心教義的名稱——這項真理是,在神格的合一中有三位個體。……根據亞達拿西信條所說:『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神是上帝,可是並非有三位上帝而是只有一位上帝。』……教會認為這乃是關於上帝的本性的啟示,是由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在來到地上時向世界頒布的:教會向人提出這個道理作為它整個教義制度的根基。」——《天主教百科全書》。
三位一體的教義不但是羅馬天主教「整個教義制度的根基」,同時也是決定世界教會聯會會友資格的重要基礎。三位一體的確可以稱為基督教國各教派——天主教、正教和基督新教——的「中心教義」。但是這個教義真的像《天主教百科全書》所說一般是「真理」嗎?
神學而非聖經
一本基督新教著作(《圖解聖經辭典》)在「三位一體」的文章中說:「三位一體一詞並沒有在聖經裡出現過。……直至第四世紀它才正式在教會的神學中佔一席地位。……雖然聖經並沒有提出一項明確的三位一體教義,它卻含有一切所需的成分,據此神學訂出了這個教義。」
既然神學家「訂出了這個教義」,誰首先創出「三位一體」這個名詞呢?《天主教百科全書》告訴我們:「在聖經裡並沒有任何單一的詞語將三位神聖的個體合一地表達出來。trias一字(拉丁文的trinitas是這個字的翻譯)大約在公元180年最先見於安提阿的提奧腓流士的著作中。在此之後不久,它以trinitas的拉丁文形式出現於透得連的著作中。」可是,提奧腓流士的三位一體是由「上帝、他的道和他的智慧」所共同構成的——與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大異其趣!至於透得連,《百科全書》承認「他的三位一體主張並不首尾一貫,」原因之一是他認為「有一個時候沒有子存在。」因此我們至少可以說,這兩個人心目中的三位一體與基督教國認為父、子、聖靈同樣永恆的三位一體有頗大差別。
但是「三位一體」這個名詞流傳下來,後來神學家逐漸『訂出了我們今日所知的三位一體教義』。可是他們是否將其建造在聖經的基礎之上呢?不然,他們所根據的是神學或哲學。《大英百科全書》說:「基督教神學以新柏拉圖派關於本質的形而上學[哲學]以及關於基督人格的主張作為出發點去解釋『父』與『子』的關係。」他們的難題是使「父上帝」、「子上帝」和「聖靈上帝」成為不是三位上帝而是一位。有許多年的時間,他們為了三位一體的三位在本質上類似(希臘文homoiousia)抑或具有同一本質(homoousia)而爭辯。這個爭論後來在公元325年的尼斯會議及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獲得解決;教會決定贊成三位具有同一本質。
《大英百科全書》補充說:「從起頭雙方[在尼斯]的爭論便是根據新柏拉圖關於本質的觀念的共同基礎而發生的,但這種觀念對新約本身說來卻是陌生的。難怪根據本質的形而上學而發生的爭論類似地導致一些在新約中毫無根據的觀念。」因此,三位具有同一本質而合成一體的上帝這個觀念乃是以神學或哲學而非以聖經為根據的。
你若查考一下聖經中通常被人稱為舊約和新約的部分,便可以見到這件事的證據。
在「舊約」中沒有三位一體
厚達15卷的《天主教神學辭典》聲稱:「看來無可置疑的是,三位一體的奧祕並沒有向猶太人顯明。」類似地,《圖解聖經辭典》說:「我們必須記得,舊約是在三位一體的教義清楚顯示出來之前寫成的。」可是,認為在基督教以前的時代,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對於上帝的認識如此模糊而僅是敬拜所謂的神格中的三分之一,這樣的想法多麼荒謬!你能夠相信這件事嗎?的確很難。反之,這些人清楚認識他們所敬拜的神。——詩篇95:6,7。
有些相信三位一體的人仍然試圖利用舊約和希伯來文聖經去支持他們那三合一神的觀念。他們的論據之一是,被譯成上帝的希伯來字時常是複數的(’Elo·him’)。他們看來不理會這個複數的字也被用來指異教的神祇,例如大袞(撒母耳記上5:7)和馬杜克(但以理書1:2),而這些神並不是三位一體的神。牛津大學的學者格度史東(R. B. Girdlestone)在《舊約同義字》一書中評論這件事說:「可是,許多在[三位一體的]正統思想方面無可指責的批評家卻認為保持緘默是較明智之舉,雖然像羅馬教會的卡雅丹和基督新教的喀爾文這樣的巨子曾加以大力主張;他們同意複數的形式是指莊嚴方面的複數。」這些三位一體神學家無疑意識到他們若把以魯謙(‘Elo·himʹ)視為數目上的複數(諸神),他們就會變成多神主義者了!
有些支持三位一體的人從希伯來文聖經提出的其他兩個論據是:(1)以賽亞書7:14的預言將基督稱為以馬內利,(2)在以賽亞書9:6,基督的銜頭之一是「大能的神」。(《英王雅各譯本》)。
以馬內利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但這並不意味到基督是上帝,猶之乎以利戶並不因為他的名字的意思是「他是上帝」就成為上帝。(約伯記32:1,2)至於基督被稱為「大能的神」,若作法官的渺小凡人也能夠在聖經裡被稱為「神」(詩篇82:1-7),上帝的兒子被稱為「大能的神」(希伯來文‘El Gib·bohrʹ)豈不是很適當嗎?可是請留意,聖經並沒有將他稱為「上帝全能者」(希伯來文‘El Shad·daiʹ),這個名詞是惟獨用來指耶和華的。論到這兩項證據,《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說:「甚至這些崇高的銜頭也沒有使猶太人認為未來的救主是上帝本身。」它們也沒有使我們懷有這樣的見解。麥克凌托和史特朗合編的基督新教《百科全書》綜結所謂舊約對三位一體所提供的證據說:「因此,被人從舊約引用來證明三位一體的經文看來沒有一節具有決定性……關於這個題目,我們在舊約裡找不著任何清晰或明確的證據。」
「新約」又如何?
我們已從上文見到,一種希臘哲學觀念容許神學家『制定出』三位一體之神的教義。但是瑞士出版的《聖經詞彙》說:「沒有任何新約的寫作明確地表示有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新約神學新國際辭典》也承認說:「新約並不含有發展完備的三位一體教義。」既然如此,主張三位一體的人遂被迫採用牽強的推理去歪曲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幾節經文以求支持三位一體。讓我們查考其中幾節。
這些經文可以分為兩類:(1)在同一節內提及上帝、子和聖靈的經文,以及(2)提及其中任何兩位的經文。
第一組經文包括一些據稱含有所謂的三位一體程式的經文。這些經文包括馬太福音28:19(父、子、聖靈),哥林多前書12:4-6(靈、主、上帝),哥林多後書13:14([在有些聖經中第13節]基督、上帝、聖靈),加拉太書4:4-6(上帝、子、他兒子的靈),以弗所書4:4-6(靈、主、上帝)及彼得前書1:2(上帝、靈、耶穌基督)。
即使一節經文同時提及上帝、子和聖靈,這件事實是否就足以證明這三位像三位一體的教義所聲稱一般在神性、永恆和地位方面是平等的呢?若然,我們便可以有理由聲稱三位一體的「神格」是由上帝、基督和天使所構成的了!(可參閱馬可福音13:32;提摩太前書5:21。)甚至麥克凌托和史特朗所編的《百科全書》也承認,關於馬太福音28:19所含的所謂三位一體的受浸程式:「將這三位相提並論並不證明他們具有同一本質或是平等的。」這節或其他任何所謂的三位一體程式經文均不足以證明三位一體的教義。吉圖的《新約神學辭典》清楚地說:「新約其實並沒有談及三位一體。我們在新約的三位一體程式中無法找著這樣的證據。」
「兩位一體」的經文
主張三位一體的人用來支持他們的教義的第二類經文可以稱為兩位一體的經文。為什麼呢?因為充其量它們只表示上帝和基督是合一的,經文絕沒有提及聖靈。可是,若以較客觀的眼光去看,這些經文根本並不支持由具有同一本質的三位個體組成一個上帝的觀念。可是,讓我們考慮一下神學著作中所引用的兩節這樣的經文。
令人驚訝地,基督教國的神學家看來並沒有將約翰福音1:1視為三位一體最有力的證據之一。首先,正如《天主教神學辭典》說,他們很失望「這個序言[約翰福音1:1-18]並沒有提及聖靈。」這樣,他們的「三位一體」便只得兩位了,而這根本是荒謬的。再者,支持三位一體的聖經譯本將這節經文譯作「道就是上帝,」以致讀者以為道與上帝是同一位個體。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同一節說「道與上帝同在,」而「這個前置詞[「與」,實際的意思是「對」]暗示到溝通,因此牽涉到兩個不同的個體。」由於這緣故,韋斯各特教授連忙聲明,被譯作「道就是上帝」的片語描述「道的性質而非標明他的位格。」這很好。但是大部分聖經譯本卻沒有將原本希臘文所含的這個真正意思表達出來。即使如此,有些對三位一體的見解沒有這麼大力支持的學者將這句話譯作「道是個神聖個體」或「道是神聖的」。腓立·哈納(Philip P. Harner)在《聖經文學雜誌》(第92卷,1973年)中寫道:「也許這個子句可以譯作,『道與上帝具有同一的天性。』」因此,約翰福音1:1非但沒有證明有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存在,甚至無法證明有一個兩位一體的上帝!
有一節經文被《天主教辭典》稱為在聖保祿,事實上在整本新約中,對基督的神性所作的最有力聲明。這節經文便是羅馬書9:5。天主教聖經將這節經文的一部分譯作:「基督……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阿門。」《新約神學新國際辭典》承認即使主張三位一體的譯者對希臘原文所作的翻譯是正確的,「基督亦並非絕對與天主平等,反之只是被描述為具有神聖的本性,因為theos[上帝]這個字沒有定冠詞。但在保羅的著作中沒有其他地方將這種榮耀歸於基督。因此一個可能性較大的意思是,這句話是對上帝所作的頌美詞。」甚至《天主教詞典》也承認說:「根據文法或上下文我們均沒有理由不能將這句話譯作『在萬有之上的天主,應世世代代受讚美,阿們。』」因此,「對基督的神性的最有力聲明」亦不過如是而已!——可參閱天主教的《新美國聖經》與基督新教的《新英文聖經》。
一位上帝抑或三位?
主張三位一體的人還引用其他經文以圖支持所謂的「基督教的中心教義」。在查考過幾節這樣的經文之後,約翰·史奈德(Johannes Schneider)教授在《新約神學新國際辭典》討論「上帝」的文章中說:「這一切均有力地表明原始的基督教並沒有一項明確的三位一體教義,像後來在早期教會的信條所描述的一般。」
一位上帝抑或三位?對早期的基督徒來說,答案十分明顯。使徒保羅清楚表明這點:
「我們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什麼,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雖然有被稱為神的,無論在天上或在地上(就如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是從他而來,我們也為了他而活。我們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而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而有的。」——哥林多前書8:4-6,《新譯》。
聖經談及「父」、「子」和「聖靈」。但聖經絕沒有表明他們共同構成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可是,根據聖經,『一位上帝,就是眾人的父』,『一位主』以及『一個靈』究竟是什麼,我們會在下一期加以查考。——以弗所書4:4-6。
[第28頁的圖片]
耶穌說『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人施浸。』他的意思是父是三位一體的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