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派——它們失落了嗎?
1971年九月十二日《哈德福新聞雜誌》刊出一篇文章名為《「失落的支派」為蘇聯的猶太人而奮鬥。》它論及有些美國印第安人聲稱是失落的以法蓮支派;由於這緣故,他們關心在蘇聯的猶太人所受到的待遇,所以他們為此向蘇聯政府提出抗議。最近有一本名為《預言中的英美聯邦》的書(幾達200頁)出版,旨在證明兩個「失落的支派」可以在這兩個國家中找到。
「失落的十支派」並不是一個新問題。早在1320年,有二十個蘇格蘭貴族聯合簽署「蘇格蘭獨立宣言」抗議教皇的宣稱,並聲言蘇格蘭人民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後代。但是他們對此聲稱提不出證據來。
1649年有一個名叫約翰·撒德拉的英國人在一部著作中提出類似的宣稱,指出英國法律與猶太律法相似之處。在1794年有另一個英國人里察修士發表一篇論文指出安格魯撒克遜族是「失落的十支派」的後代。
英以世界聯邦在1931年發表的一項宣言中也作類似的聲稱。他們聲稱十支派在公元前721年被擄去,利未記26:28提及的「七次」懲罰是指伸展至1799年的2,520年。此外它說:「美國的奇跡僅被……大英帝國聯邦的奇跡所勝過。……擴增種族的影響力,然後安格魯撒克遜文化便會獲致和平及保證促成世界的繁榮。」
在過去幾年,這些聲稱被人以以前未聽過的細節加以潤飾。有些人不但武斷地聲稱英國人來自以法蓮支派,美國人來自瑪拿西半支派,他們還聲稱利未支派及西緬支派與猶大支派散佈在以色列國中,流便支派可在法國找到等。他們認為十三個支派均已有下落,並說他們的聲稱獲得世俗歷史及聖經的支持。但這是真的嗎?
沒有俗世的根據
這些聲稱又怎樣呢?除了這些理論的提倡者之外,我們可以找到任何人支持這些主張嗎?根據《美國百科全書》,這種「理論很難有任何科學根據,因為這些支派……並沒有在任何真實的意義上失落。」《大英百科全書》說:「這種理論……所根據的前提是學者們——神學及人類學方面的學者——認為毫無理由的。」這句引錄見於著名的第十一版,第二卷,31頁。這部百科全書的現代版將這種理論完全略而不提。
《猶太百科全書》(1901年)第一卷601頁以類似的口吻說:「藉著對歷史的起源、語言學的類推……預言的片段妄加臆測,提倡這個理論的人企圖證明不列顛民族就是失落的以色列十支派以滿足一些想以聖經支持他們的民族自驕心的無知之輩。」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英國政府中居要職的人十分相信英國由於是「失落的支派,」他們不用傾盡全力便會戰勝,從這件事可見以上的評論的確說得不錯!
後來W.H.史密失教授引證著名東方學者喬治·羅令生的評論說,這種理論「並不打算對那些有資格提出意見的人發生任何的影響。它只可能影響一些無知識無學問的人——他們不知道以色列人與英國人所源自的各民族在言語、體型、宗教見解、及風俗習慣方面均完全不同。」
從一位語言權威的評論可見聲稱印歐語系的安格魯撒克遜文與閃族希伯來文有關連的這種主張是完全無稽的。N.H.巴克爾教授說:「沒有任何思想正常的人會作這樣的聲稱。沒有一位有資格的語言學家會支持這種見解。我十分懷疑在撒克魯文中,除了借用的聖經名字之外,有一個單字可以追溯到一個希伯來字根。」人類學權威也同意英國人或安格魯撒克遜人與閃族完全沒有關係。關於「失落的十支派」的理論,A.H.霍伯斯說:「由起初些微的可能轉為臆測,不久臆測變為頗有可能,最後則變為武斷的肯定。」
在未討論聖經對這種理論的意見之前,我們最好留意科學對與這種運動有關的另一種信仰的看法。這種信仰聲稱愛爾蘭、蘇格蘭及英格蘭的許多君主在其上加冕的加冕石是由耶利米帶到愛爾蘭的,即雅各用來立柱子的石頭。(創世記28:18)倫敦大學地質學系的賴姆塞教授對這塊石作過徹底的檢查。他發現它其實來自蘇格蘭而具有巴勒斯坦的沙石所完全缺乏的特質。
被擄到巴比倫之前
至於聖經的證據,我們留意到在羅波安王的日子,正如上帝曾警告所羅門王一般,他從羅波安「奪回」十支派交給耶羅波安。(列王紀上11:11-13;12:21-24)後來在猶大及耶路撒冷陷於巴比倫人手中之前133年,這十支派被亞述擄去。這意味到十支派就此失落了嗎?絕不是!因為甚至從最初的日子,猶大及便雅憫的君王羅波安便統治一些「住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即屬於十支派王國的人]。」——列王紀上12:17。
況且,當耶羅波安解除利未人的祭司職位時(顯然他們不願跟隨他作牛犢崇拜),不但利未人撇下他們在以色列的郊野和產業而遷居猶大,「以色列各支派中,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都隨從」他們。這些人「來到耶路撒冷祭祀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這樣就堅固猶大國。」(歷代志下11:13-17)同樣地,大約三十年之後,在亞撒的日子,以法蓮、瑪拿西、西緬各支派中「有許多人」歸降亞撒,因為他們「見耶和華他的上帝與他同在。」——歷代志下15:9。
不但如此,以色列人被擄之後,在賢君約西亞的日子,我們讀到他消除猶大境內的偶像崇拜及其他形式的錯誤崇拜之後,他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拿弗他利各城,」不錯,在「以色列遍地」都這樣行,然後「就回耶路撒冷去了。」(歷代志下34:6,7)雖然聖經執筆者屢次將以色列和猶大分開,我們卻發現聖經稱猶大最後的君王西底家為「行惡的以色列王。」——以西結書21:25。
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及之後
所以,毋怪雖然以西結主要被差到流亡巴比倫的猶太人當中,但是他提及「以色列」超過十二次,像提及猶大一樣多;重要的是他提及「以色列家」大約八十次,提及「猶大家」則十三次左右。這一切與以西結所說兩家會合而為一的預言正好切合。(以西結書37:19-28)a耶利米先知指出以色列及猶大均在巴比倫作俘虜。——耶利米書50:33;51:4-6。
所以,毋怪在巴比倫的被虜時期結束之後,聖經不再將以色列和猶大加以區別。
因此在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中出現大約六十次的以色列一詞被用來指從巴比倫返回故國的「猶太人。」(以斯拉記2:2,59,70;3:1,11等)從以下的事實可以找到關於這點的證據,「被放逐者的子孫」並非僅為猶大及便雅憫兩個支派的「猶太人」獻祭,反之他們「行奉獻上帝的殿[重建的殿]的禮獻,」獻上數以百計的牲蓄,「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顯然地,歸回故土的以色列人認為他們是所有十二支派的代表。(以斯拉記6:16,17)這與以賽亞的預言一致,他預言說:「以色列阿,你的百姓雖如海沙,唯有剩下的歸回。」不錯,不僅是猶大的餘民,以色列的餘民也一同歸回。——以賽亞書10:22。
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
以賽亞先知同時預言到當耶穌向自己的同胞呈現時,全部十二支派,包括以色列人及猶大人,均會在場。因為他論及耶穌基督「向以色列兩家作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使徒保羅及使徒彼得均告訴我們這個預言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以賽亞書8:14;羅馬書9:31-33;彼得前書2:8。
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執筆者對「猶太人」這詞的用法表明在耶穌的日子,這詞包括十支派及兩支派的人在內。舉個例來說,使徒保羅論及「我們十二支派」及他們的「事奉,」(使徒行傳26:7)他同時稱自己為以色列人及猶太人。(羅馬書11:1;加拉太書2:15;腓立比書3:5)所以使徒時常稱他們向之作見證的人為「以色列人」有時則稱之為猶太人。(使徒行傳5:21,35;羅馬書9:24;哥林多前書9:20)所以耶穌同時被人稱為「以色列王」及「猶太人的王。」——馬太福音27:42;約翰福音1:49;12:13;馬太福音2:2;27:11,37。
再者,耶利米先知預言耶和華會「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利米書31:31)正如我們在路加福音22:20讀到,耶穌在他被出賣及處死的晚上提及他與門徒所立的這個約。使徒保羅指出這個新約便是上帝與跟從基督腳蹤的人所訂立的。——希伯來書8:7-13。
顯然地,俗世的典藉及聖經均不能夠用來證明安格魯撒克遜入是「失落的十支派。」
物質上的擴增及繁榮並不是證據
主張「失落的支派」理論的人指出大英帝國與美國在十九世紀初以來在物質上所享有的興盛繁榮為支持他們的理論的證據。但是英國及美國是由於遵守聖經原則而強盛起來嗎?
這兩個國家中聲名狼籍的販奴陋習又怎樣呢?它們偽善的宗教機構呢?它們對婦孺勞工的剝削呢?歷史表明它們在許多方面比「異教國」更糟!例如它們對待「異教」中國的方式。在1839年中國試圖禁止對人民為禍不淺的鴉片入口,結果搜獲英商人非法運入價值數百萬元的鴉片。英國極為憤恨而向中國宣戰,並在1842年的條約中強逼將令人志氣消沉的鴉片輸入中國,後來甚至美國也爭相效尤。
也有人聲稱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必得著仇敵的城門」的話應驗在英國控制蘇彞士運河的水閘,雅典、香港、直布羅陀的海口及開伯爾山口等事上。但是如果上帝將這些「門」賜給英國,為什麼除了直布羅陀之外它已失去這一切,而且甚至直布羅陀也可能失去呢?此外,聲稱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以這種方式應驗是絕無根據的,因為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表明耶穌基督及他的144,000個受膏門徒(啟示錄14:1,3)才是祝福地上萬族的亞伯拉罕後裔。大不列顛及美國直至今日都未有祝福過地上萬族,並且它們在今日,比以前更無能為力。——創世記22:17,18;加拉太書3:16,29。
足以顯示「失落的十支派」的見解多麼牽強的一點是有些人聲稱申命記33:17論及摩西祝福約瑟支派說「他的角是野牛的角,」而獨角獸是今日大不列顛的國徽,所以這個預言應驗在英國身上。但是摩西及其他聖經執筆者均對神話中的獨角獸均一無所知。在《欽定本》中譯作「獨角獸」的字在其他較近代的譯本,如《新英文聖經》,中被譯作「野牛。」
鑑於上述一切證據我們可以看出聲稱大不列顛及美國是以法蓮及瑪拿西的「失落支派」這種見解的確十分牽強!
[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