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為死者舉哀
印度的一位男子在馬路的交叉點將一些米放在一頭雄雞面前。賴比利亞的一名婦人將頭髮薙盡,穿著黑衣幾個月。臺灣的一位男子站在小桌之前,桌上放著兩個神像和一個婦人的照片,他在像前焚燒紙錢。對於為死者舉哀,普世人士都奉行以上或其他許多習俗。
聖經對這些行為的看法如何呢?它們真的能幫助死去的親屬嗎?不守這種傳統會對我們有害嗎?它們是否為上帝所嘉許?對於為死者舉哀,基督徒應該採取什麼態度?既然為死者舉哀的信仰和習俗牽涉到我們對上帝的崇拜以及和他的關係,獲知這些問題的答案對我們十分重要。
為死者舉哀的許多習俗都是以一種信仰為根據,即一個人死後他的魂會繼續生活於「另一個世界」中。不少人相信這件事,遂希望死去的親人在「來世」活得舒適和快樂。他們於是用飲食祭祀死者(食物在祭後為生人享受),或者像臺灣那位男子一般,焚燒紙錢給死去的親屬使用。在以往,僕人甚至要為主人殉葬以期繼續在死後服事主人。
這些行為也許出於好意,但真的能為死者所賞識嗎?生人能夠幫助死者嗎?古代以色列的大衛認為不然。他在兒子病重時哭泣禁食;但兒子死後,他起來換了衣裳開始進食。他的僕人感覺大惑不解,大衛遂解釋說,「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他意識到孩子一旦死去,他便無法予以幫助了。——撒母耳記下12:23。
某些習俗之所以被人遵行是因為生人害怕死者。為了安撫死者,西非洲有許多人要為死屍守夜。親戚、朋友們會守屍數日夜。守屍的人通常高聲歌唱,打鼓和飲酒。他們希望嘈吵的聲音和注意能取悅死者,使他不致騷擾生者。為了保護自己不為死者所害,世上許多地方的人舉行各種儀式,尋求徵兆和運用符咒。
可是,恐懼死者和花費時間、金錢去安撫死者是沒有理由的。何以沒有呢?聖經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紀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道書9:5,6。
人的「魂」又如何呢?它是隱形和不死的嗎?不是,據聖經所說,「魂」就是人本身。在創世記2:7我們讀到:「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人既是一個魂,當人死時亦即魂死去。「犯罪嘅靈魂定必要死」。——以西結書18:4,20,《粵經》。
既然一切志在協助或安撫死者的習俗都基於對「魂」的一種錯誤觀念,耶和華上帝的忠心僕人自然應該與這些事無干。那末,在親人死去時他應該表示悲哀嗎?許多人認為他應該穿喪服或戴孝一段時期。但聖經原則對這種習俗有什麼表示呢?
一個人在喪失密友或親屬時,感覺悲哀和憂愁是很自然的。往昔的上帝僕人也表示過這樣的傷感。亞伯拉罕為撒拉之死而哀慟哭號。以色列全國的人為摩西居喪哀哭三十天。可是,藉著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耶和華將他們從四週的異教國家及其舉哀習俗分別出來。異教民族在親屬死去時薙髮和割傷身體(非洲有些部落今日仍然奉行此種習俗)。但耶和華卻禁止以色列人行這些事。(利未記19:28;申命記14:1)這可以保護他們不致被謬誤的崇拜所腐化。基督徒雖不在摩西律法之下,但耶穌吩咐他們要「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5:19。
穿喪服或戴孝一段時期是悲哀的外表象徵。耶穌在拉撒路死後雖然哭泣和『心裡悲嘆』,聖經卻沒有表示他曾採用當時在猶太人當中流行的任何表示悲哀的象徵。(約翰福音11:35,38)耶穌預言他的門徒在他死後會悲哀禁食,但他卻吩咐他們禁食僅是要讓上帝鑑察而非讓人看見。(馬可福音2:20;馬太福音6:16-18)因此聖經表示並不贊成人穿喪服一段時期或用其他外表象徵去顯示居喪的傷感。因此真正基督徒的悲哀是『在心中而不是在衣服上。』——約珥書2:12,13。
在另一方面,基督徒無疑不想在『哀慟時期』穿著太鮮豔或太隨便的衣服以致觸怒別人。(傳道書3:1,4)有一次當親友去到一個喪父之家吊唁時,他們大吃一驚,有些甚至發怒,因為他們看見死者的女兒僅穿著陳舊的便服和拖鞋,以致別人認為她把親人去世不當一回事。
再者,一個家庭在遭喪時也不是宴樂或歡笑的時候。智慧的所羅門王解釋說,「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憂愁強如喜笑,因為面帶愁容,終必使心喜樂。」——傳道書7:1-3。
當一個熟人死去時,前往居喪之家安慰憂傷的家屬是一項仁愛之舉。在這時候為他們預備膳食或做一點差事無疑會受他們感激。探訪居喪之家不但為了安慰遺屬,而且也可以使我們記得人生的短促。我們意識到臨到這家人的死亡可能在不久也臨到我們,這會促使我們現在就努力在耶和華面前贏得美名。倘若我們已將太多時間花在追求宴樂和歡笑方面,則反省一下會使我們冷靜地作出所需的改善。
可是,我們應當記得,過度悲哀是能夠傷人的。雖然我們對於逝世的親人會深深懷念,但卻應該避免過度傷心。由於獲悉耶穌行將死去,門徒大感憂愁,結果他們在耶穌臨死的晚上睡去而非遵囑保持儆醒,恆切禱告。(路加福音22:45,46)最後他們在耶穌被捕時都捨他而去。直至耶穌多次向門徒顯現以證明他確已復活之後,他們才恢復喜樂和熱心。
復活的奇妙希望使我們不致為憂愁所勝。使徒保羅勸諭說:「論到[在死裡]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他補充說,「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18。
我們並非『在關於死者方面無知』,像大多數的世人一樣,他們相信靈魂不死的謬誤道理。他們其實並沒有真正的希望,這往往從他們繼續為死者舉哀一事可以見之。有一對以前是循道會教友的夫婦清是看出耶和華見證人對復活所表現的信心,他們也曾意到基督教國的喪禮並沒有向人提出真正的指望。在兩者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對照。他們有一個親戚的女兒逝世,而這親戚是耶和華見證人。這對見證人夫婦所表現的信心和勇氣,以及他們在喪禮中聽到關於人何以會死和復活希望的聖經解釋使他們深受感動。藉著與見證人研究聖經,他們現在已獲得同樣的信心和希望。
藉著吸收聖經論及死者復活的真理,你也能享有這個希望。耶穌「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之後,上帝在第三日將他復活成為不朽的靈體。(以賽亞書53:12;哥林多前書15:3,4)這件事對我們提出保證,上帝會將人從墳墓裡復活。基督教會的成員會獲得屬天的復活,成為靈體與耶穌一同在他的王國政府中掌權。當這個王國將現今垂死的事物制度從地上鏟除之後,「無論善惡」都會復活。(使徒行傳24:15)那時耶和華上帝會通過耶穌基督和他的新婦教會將基督所獻的贖罪祭的裨益施於人類身上,使人類得以恢復身心的完美。那時我們從亞當所承受的死亡便會歸於無有。(哥林多前書15:21-26)於是「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啟示錄21:2-4。
因此,既知道聖經說人必須怎樣才能取悅上帝,渴望贏得上帝嘉許的人無疑想避免一切基於靈魂不死的謬誤教義或以引人注意的方式表現憂傷的舉哀習俗;我們也不應過度悲哀,好像沒有復活的希望做的。能予人真正安慰的不是迷信的習俗而是上帝所賜的正確知識,正如耶穌所預言:「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