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剖析
地球末日——行將來臨嗎?
● 麥高·布朗尼在《紐約時報》撰文寫道:『藉著會見天文學家、地球物理學家、生物學家和健康專家,獲悉他們相信人類完全滅絕的可能性並不如我們許多人所願意想像的那麼遙遠。』在各種 『潛在的災禍』中包括被認為距離我們地球60光年以內的巨大天體,例如彗星、小行星或超級新星(極大星球的爆炸)與地球相撞。例如,據說較近的超級新星爆炸將會使地球化為氣體。
人是否必需害怕這樣的『末日』呢?他可能有這種想法,除非他對事物有較深的見解——藉著查考上帝真確之道聖經。
聖經向我們保證,耶和華上帝「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以賽亞書45:18)多久呢?永遠,因為我們讀到:「他[上帝]將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動搖。」(詩篇104:5)此外,耶穌基督對他旁邊釘在受苦柱上的犯人所說的話,表明地球並非一顆受到毀滅威脅的行星,反之它有一天會成為人類的樂園家鄉。——路加福音23:43。
自殺是解決方法嗎?
● 國際美聯社東京通訊說:「日本的一位商人和他的兒子為數百萬元的債務所苦,在勒斃七位家人之後,父子縱火自焚,以致三代同歸於盡。」這人在商業上因欠債二百六十萬美元而破產。他在寫給靜岡縣吉田市市長的遺書中說:「我為了給你帶來麻煩而抱歉。我們一家九人,包括我的孫女們在內,均為了我的生意失敗而自殺。」
不少人為了沉重債務、商業失敗或生活的種種難題而沮喪,甚至極度痛苦。有些人則為了某些不利環境而感到屈辱。但『同歸於盡』是解決方法嗎?
聖經鼓勵人在從事任何企業之前要計算代價。耶穌基督適切地說:「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加福音14:28-30。
跟從這項原則可能阻止人從事在商業立場看來不健全的冒險。當然,經濟逆轉或者並非因判斷錯誤之故。在任何商業失敗的場合,欠債者均應該盡量清還債權人。(羅馬書13:8)可是,在這些環境或任何苦惱的環境下,感覺沮喪或屈辱的人都絕對無權取命——不論是自己或別人的命。反之,上帝的誡命是:「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這條誡命也禁止人作自我謀殺或自殺。
付出極高代價
● 美國疾病控制中心性病部首長保羅·威士納博士把淋病稱為「難以置信的難題。」他的話曾受到引述,說:「我們估計(美國)每年有50,000至80,000少女和少婦因淋病而喪失生育能力。這種病的確奪去不少青年婦女在將來作母親的權利。」有時性病也使男子失去生殖力。
許多人認為自己有權自由性交,不必理會任何道德約束。但他們終久要跟從一項聖經原則,「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他們在雜交方面往往要付出極高代價,有時是染上傷身的性病。正如基督的使徒保羅說:「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加拉太書6:7,8)避免放蕩的行為是何等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