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會堂——各地基督徒聚會所的先模
對今日大多數的基督徒說來,猶太會堂乃是一個生疏的地方。可是在早期的基督徒看來卻不然。他們中間有許多人不但在成為基督徒之前曾在猶太會堂內作過禮拜,而且在後來仍可以留意到他們在當地的基督徒小組亦多以會堂為其模式。
英文「synagogue」(會堂)一字的希臘原文是synagoge,其意思和ecclesia這個希臘字相同,即一個聚會或群體的意思。這可以從synàgo這個希臘動詞字根的用法看出來。馬太福音18:20載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synago],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便是為什麼在希臘文的《七十人聖經譯本》中「ecclesia」和「synagogue」這兩個字常被當作同義字而互相交替運用。
然而隨著時間的過去,「ecclesia」一直保持著它的原意——為了這緣故《新世界譯本》和丁德爾(Tyndale)的譯本在翻譯此字時均採用了「會眾」(congregation)這個英文字而沒有將其譯為「教會」(Church)——而「synagogue」則演變成一個猶太聚會堂的意思。不過這個名詞並沒有完全失去它原來的意思,因為猶太的「大會堂」並不是一座大禮堂而是由一群被授權為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鑑定《希伯來文聖經》的知名學者所組成的一個會議。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中出現了六十餘次的「synagogue」(會堂)一字其中亦有三,四次用來指這種意思。因此我們在聖經中讀到「利百地拿(自由人)的會堂(Synagogue of the Freedmen),撒但的會堂,[synagogue of Satan]」以及某些信徒在衣飾華美的人「進你們的會堂[synagogue]」時表現偏心的態度。——使徒行傳6:9;啟示錄2:9;雅各書2:2。
猶太人的會堂開始於他們被囚在巴比倫作俘虜的七十年期間或其後不久。在耶穌的日子每一個稍具規模的市鎮都建有一座自己的會堂,較大的城市則往往有兩三座以上。泰北利亞(Tiberias)城以擁有十二間會堂而自豪;按照傳統的記載,耶路撒冷城內擁有數以百計的會堂。這些會堂通常建築在城鎮之內或近郊較高的地方,門面朝向東方的耶路撒冷。至於它們的建築經費來自何處,則至今尚不太清楚,雖然聖經記載曾提及過一位軍隊的百夫長為猶太人建造了一座會堂。——路加福音7:5。
在會堂內部靠近前面的地方放置著一個方櫃,其中保藏著會堂最貴重的財產,即聖經的書卷。此外還有一個供講者用的講壇,在其兩旁便是當時一般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愛坐的「會堂裡的高位。」這兩行座位面對著聽眾,通常是供會堂中的主要監事和貴賓所用。不過主要的崇拜儀式都是在會堂的中央部份舉行,這樣一方面可以讓人易於參與儀式,同時亦可使在場所有的人都能夠聽到講道。在周圍的三邊則排有為聽眾而設的長凳,並劃出一區供女子專用。——馬太福音23:6。
基督徒用來聚會的地方也像會堂一樣散布於各地,較大的城市往往設有兩三處聚會的地點。開始的時候,他們借用猶太人的會堂,在耶路撒冷的猶太籍基督徒更時常在聖殿的柱廊中聚會,但是不久基督徒變成了「不受人歡迎的人物,」於是只好令覓地點來聚會。起先他們就在他們自己的家裡聚集。後來當他們開始建築聚會所時,他們遂很自然地仿照會堂的大致格式來建造。——Philem.2腓利門書2。
目的
特別在目的方面,會堂可說是早期基督徒聚會所的先模。正如猶太教的法規集(Talmud)指出,猶太會堂最主要的目的是作為一間學校。它是一個用來訓誨,教導,勸誡和勉勵人的地方。異教在這方面絕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與之相比。
這便是為什麼耶穌和他的使徒即早期的基督徒都時常到會堂的緣故;他們的目的是要教導和勉勵在會堂中聽講的人。管理會堂的官員都十分明瞭這個目的,因為我們讀到聖經的記載說當保羅和巴拿巴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入會堂坐下時「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兩位兄台,若有什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使徒行傳13:14,15。
早期基督徒的聚會所亦具有同樣的作用。它們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用來作學堂;信徒不僅在其中讚美上帝和祈禱,同時也公開宣告個人的希望以求彼此勸導,激發愛心和勉勵行善。——希伯來書10:23-25。
崇拜的形式
會堂中的崇拜形式亦與作為教導之所的功用彼此一致。其崇拜形式看來包括讚美,祈禱,背誦和朗讀聖經,解說,訓誡或傳道。所用的讚頌詞多取自詩篇。其祈禱文雖部份取自聖經,卻被編為冗長繁複的一定格式,其中最隆重的一部份包括十九次祝禱。
不過會堂的崇拜形式最重要的一部份乃是誦讀講解摩西五經(Torah)。這是如此重要以致猶太人的《希伯來文聖經注釋》(Midrash)甚至說若無摩西五經便不能夠成立會堂。
誦讀聖經的儀式能包括三部份。一開首先背誦西瑪經(Shemà),即猶太人的信仰宣告。它取自申命記6:4-9;11:13-21和民數記15:37-41。它的名字來自第一節經文中的第一個字,「你要聽(shema),[以色列阿]: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每個猶太人不但要將其背熟,而且除了在會堂內背誦外,不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每日都必須誦念兩遍。可是,宗教的傳統使他們不敢將上帝的名字讀出來。接著便是誦讀摩西五經(Torah of Pentateuch)的律法,全部讀完約需一年的時間,隨後便是誦讀摘自先知書的片段,稱為哈弗他拉(Haftarahs),每篇都附有講解。在起初的時候猶太人只誦讀摩西五經,但後來有一段時期他們的異教統治者禁止他們念讀這五部經書,猶太人遂開始念讀摘自各先知書的經文。禁令撤銷之後,他們又重新誦讀摩西五經,但他們亦繼續保留誦讀先知書的習慣。在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地區中,他們採用《七十人譯本》。在其他的地方則將《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念出,在需要時則由一位通譯員傳譯。
當耶穌進入家鄉拿撒勒城中的一所會堂時,有人遞給他一些含有哈弗他拉(Haftarahs)的經卷,他誦讀了一段之後,便按照當時的習俗加以講解。由於當時猶太人注重誦讀摩西五經,基督的門徒之一雅各曾對當耶路撒冷城中基督徒組織的治理機構適當地提及「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使徒行傳15:21;路加福音4:17-21。
誦讀和講解完摩西五經及哈弗他拉之後,接著便是講道或訓誡;這些都在會堂的前方舉行,以後的節目則在會堂的中央舉行。所以我們在聖經裡讀到耶穌曾在整個加利利地區中的各會堂裡教人和傳道。此外路加亦記述在「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之後,保羅和巴拿巴被人邀請出來講道。——馬太福音4:23;使徒行傳13:15。
會堂崇拜的基本格式被基督徒採用到他們的聚會所裡。他們亦有讚頌,祈禱,誦讀經文講解和傳道,或訓誨和勸勉,卻刪去了文士們所喜愛和增添的繁文縟節和空泛理論。使徒保羅曾描述他們的崇拜說:「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做]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後來在這些聚會處所作的聖經誦讀亦包括誦念保羅及其他使徒和門徒所寫的書信。——哥林多前書14:26,33,40;歌羅西書4:16。
組織
正如在其他的基本方面一樣,會堂在組織方面亦成為早期基督徒的聚會或聚會所的先模——維特玲嘉(Vitringa)所著的《會堂》(De Synagoga)一書,此乃關於基督時代的會堂最具權威性的著作,以及李頓(Litton)所著的《基督的教會》(The church of Christ)均肯定地證實了這一點。
因此,不論在會堂中抑或早期的基督徒聚會中,都沒有任何與會眾分離的特殊祭司階級,甚至連牧師和教友的分別亦不存在。任何虔誠的猶太人都有權利參與誦讀和講解。因此我們可以讀到耶穌曾在加利利各處的會堂以及「猶太的各會堂」中傳道和教人。他的使徒和早期的門徒亦然,使徒保羅便是其中最顯著的例證。當他走遍各地向人傳道時他曾逐一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和以弗所等地的猶太會堂中教導人。——馬太福音4:23;路加福音4:44;使徒行傳13:14;17:1,10,17;18:4,19;19:8。
我們由此亦可以看出在基督徒的組織裡所有的信徒都要公開地宣佈自己的信仰和彼此激發愛心從事善工。所有的人都必須在敬拜上帝的工作上分擔一份責任,正如保羅勸勉我們說:「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當然,正如剛才我們曾提及過,不論在會堂裡抑或在早期的基督徒聚會裡,都從沒有讓女人教導或管轄男人。——哥林多前書14:31;提摩太前書2:11,12。
雖然所有成年的男子都可以參與崇拜,但有些人卻被派擔任監督和治理的職位。李頓曾注意到這點說:「基督徒《希臘文聖經》中所用的職位名稱其實都是採自會堂的。」會堂中有主持人和監督,早期的基督徒小組亦有。(馬可福音5:22;路加福音13:14;使徒行傳20:28;羅馬書12:8)會堂中有助理者或助手,基督徒在他們的崇拜形式中亦有。在會堂中還有一個稱為差役或會堂使者的人。雖然我們在早期基督徒組織的歷史記錄中找不到與此相等的職位,在約翰寫給小亞細亞七個教會的信息中卻提及一個稱為「使者」(Angel)的類似稱謂。路加福音4:20;提摩太前書3:8-10;啟示錄2:1,8,12,18。
猶太會堂與基督徒的聚會相似的地方還包括以下幾點:各地的會堂都承認耶路撒冷城中的高等參議院的權威;正如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清楚地表明,當時各地的基督徒小組均一致承認耶路撒冷城中的治理機構的權威。兩者均沒有勸捐的規例,不過兩者都設有捐獻箱以便讓人自願捐獻給聚會所和資助會中的傳道員及窮人。
此外兩者均可被用作法庭。會堂乃是處理審訊和判決猶太人之間一些瑣碎的糾紛和訴訟的地方;而使徒保羅則曾勸誡基督徒應該讓小組中成熟的弟兄來處理解決他們中間的糾紛而不要鬧到世俗的法庭裡。在會堂裡有施行鞭撻以示懲戒的規定,但在基督徒的小組中懲戒的方法則只限於斥責而已。在會堂中,主理人能夠加諸一個猶太人身上的最重懲罰乃是將他從會堂裡驅逐出去。同樣地在基督徒的組織中,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所能受到的最重懲罰乃是,而且現在仍是,被小組開除而逐出基督徒的組織。——哥林多前書6:1-8;提摩太前書5:20;哥林多前書5:12,13。
鑑於以上所說的各點,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猶太會堂的確可說是各地的基督徒小組的先模。會堂的地方性及一般性的結構,其宗旨,崇拜形式和組織均傳給了基督徒的聚會所。不過這並不是毫無保留的,因為在崇拜的方式方面,基督徒廢除了一切沒有意義的附帶儀式,同時在崇拜的實質方面,重點亦從律法轉移到上帝王國的恩典和好消息之上。雖然基督徒的組織並沒有保留會堂中所有的特殊職位,但其中所設的各種職位均可以從會堂中找到其先例。此外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其中絕不含有任何從異教轉借過來的習俗。
現在我們很可以問問:這些通行於早期基督徒中間的組織安排今日在什麼地方還存在呢?在什麼地方有以當地居民所通用的語言舉行的宗教聚會,其中設有監督和助理人員,但卻無牧師與教友之分,其中所著重的乃是上帝的道和具有學校性質的聚會呢?唯一的答案便是:耶和華見證人的王國聚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