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的祭司制度——基督教國所遺忘的一個教義
「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彼得前書2:9
1.為什麼我們可以將普遍的祭司制度這個道理稱為一個被人遺忘和忽視的道理?
可能你在學校或主日學裡從沒有聽聞過「普遍的祭司制度」這個基督教的教義。事實上對很多人來說來這是他們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的時候。為了很好的理由,這個道理一直被基督教國所遺忘和忽視。許多世紀以來教士們在講壇上差不多絕口不提及它;當年青人準備受堅信禮時,牧師並沒有將這個道理告訴他們;神學院的學生在他們那冗長繁複的教理中只發現有一兩頁討論這個問題的地方;普通的教友在書店和圖書館的宗教書籍部門也很難找到關於這個問題的資料。可是早期的基督徒卻熟知這個道理和將其切實遵行。
2.關於一般人對普遍的祭司制度所作的注意,過去幾年帶來了一項什麼轉變?
2 過去幾年來我們卻在這方面見到一項改變。世界各地的神學界均將普遍的祭司制度這個古老的道理拿出來粉飾一新,並且將其放在議程中最首要的地位而與基督教會的性質與團結等重要論題同列。有一個神學教授說:「今日差不多沒有另一個題目獲得如此熱烈和認真的注意,在首先提出這個問題的羅馬天主教會和一般佈道派的教會中均無二致。」那麼普遍的祭司制度究竟是什麼呢?簡單來說,這便是聖經所主張每個由聖靈而生的基督徒將均是一個祭司的道理。為了充分了解這個道理,若干歷史的背景會對我們有相當幫助。
3.(甲)祭司是什麼?(乙)利未的祭司制度是什麼?(丙)這些利未族的祭司負有兩項什麼基本的職責?
3 祭司乃是上帝的臣僕。在以色列國中上帝的律法為他們規定了一個祭司制度。「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奉他。」這便是為什麼這個祭司制度時常被人稱為利未祭司制度的緣故。這些祭司所負的職責是雙重的,正如摩西將其總括地列出說:「他們要將你的典章教訓雅各,將你的律法教訓以色列。他們要把香梵在你面前,把全牲的燔祭獻在你的壇上。」因此當利未人「帶著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教訓百姓」時,他們是上帝的臣僕;當屬於亞倫家族的利未人為民眾將香,穀物和牲畜在耶和華的祭壇上獻給他時,他們也是上帝的臣僕。——申命記21:5;33:10;歷代志下17:9;瑪拉基書2:7;利未記1-7章及16章。
4.(甲)利未族的祭司所獻的牲畜祭物預表什麼?(乙)為什麼利未的祭司制度在後來宣告結束?耶和華怎樣表明這件事實?
4 在寫給希伯來人的信中,保羅解釋這個利未祭司制度,連同它的大祭司,祭物,教育工作和與聖殿有關的各種儀式,以及聖殿本身和其中的各項特色等,其實都是預表未來一些更重大的事務的先模。大部分的祭物,特別是在贖罪日所發生的事,均預表基督耶穌藉著犧牲自己的生命而為人類獻上的偉大贖罪祭。因此當耶穌死去,復活,然後升到天上將他的生命的價值獻給耶和華上帝而蒙後者接納時,利未祭司制度所扮演的預表性角色便宣告結束了。這件事實可以由耶穌死時聖殿裡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的大帷幕突然神奇地被撕裂為二一事表明出來。藉著將這帷幕撕裂,耶和華表明猶太的大祭司所獻的贖罪祭已不再有價值了,利未系統的祭司制度也不再屬於必要,因為那間聖殿已被他所捨棄。——馬太福音27:51;23:38;希伯來書9:1-15。
5.上帝怎樣實際將利未族祭司的工作終止?
5 由於不了解這件事實,利未族的祭司在耶穌死後仍然繼續在聖殿工作和將牲畜獻給上帝作祭物,可是他們這樣行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在上帝的眼中律法的約已不再有任何價值了。後來當羅馬人在公元70年攻陷耶路撒冷時,上帝使他們的祭司制度在實際上也宣告結束,由此表明這種祭司制度已變成了多麼不必要。當時的祭司均被殺死或驅散,聖殿則被夷為平地;利未的祭司制度已永無恢復的希望了,因為今日沒有任何猶太人能夠知道自己究竟出自以色列的哪一個支派。——歌羅西書2:14。
一個新的祭司制度
6,7.將利未的祭司制度除去是否表示自此以後地上不會再有任何祭司制度?請證明你所提出的答案。
6 既然上帝已將利未族的祭司澈底消滅,他是否想藉此表明地上已不再需要有任何祭司制度呢?絕不是!上帝只是將一個先模,一幅圖畫或象徵除去而已,因為它所預表的實體已經來到了。因此當利未族的祭司拒絕承認耶穌為上帝的大祭司(雖然他屬於另一個系統),並且拒絕承認他們的時候已滿和接受較大的權利時,上帝只好強制將他們的職位除去。——希伯來書10:1。
7 保羅評論祭司制度及其法律基礎——摩西的律法——的變更說:「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祭司的職分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在這個「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照「亞倫的等次」的祭司制度中,大祭司乃是基督耶穌,而且他在地上有一群祭司代表他。——希伯來書7:11,12。
8.在上帝的安排中誰代替了利未的祭司制度?請證明。
8 這些祭司是誰呢?誰會成為利未祭司制度所預表的實體呢?在希伯來書的第七和第十章,保羅首先將舊約的大祭司亞倫和新約的大祭司基督耶穌作一個對比。然後在第10章他轉而討論作祭司的利未人和他們的職務,並且指出在他們之後會有一個不獻牲畜為祭的祭司制度,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藉著宣告「我們……就當存著誠心……來到上帝面前,」而且「身體用清水洗淨了,」(暗指利未人所行的潔淨禮),保羅籲請他的基督徒弟兄上前承繼利未族祭司的地位。所以聖經很清楚地表明基督的教會便是一個新的祭司階級;他們是上帝手下一批新的臣僕,在地上將屬靈的祭物——贊美和善工——呈獻給上帝。——希伯來書10:19-22;13:15,16;利未記16:4;民數記8:6,7。
對比
9.我們怎樣可以說基督徒和利未族的祭司一樣是上帝的道的使者?
9 在新舊兩種祭司制度之間存有許多對比可以證實兩者之間的關係。基督徒是上帝的道的使者,正如以往利未族的祭司一般。「上帝……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哥林多後書5:18-20。
10.彼得怎樣表明利未和基督教的祭司制度之間的對比?
10 使徒彼得也指出兩者之間的對比而直接將基督的教會稱為一個祭司階級。他以實際的聖殿和利未族祭司所獻的祭物作為比較,對他的基督徒弟兄解釋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上帝的子民。」——彼得前書2:5,9,10。
11.(甲)彼得前書2:5所提到的「靈祭」是什麼?(乙)希伯來書10:23-25指出基督徒負有什麼祭司的職責?
11 基督教的祭司所獻的「靈祭」首先是「宣揚上帝的美德;」這點曾由保羅加以證實。他在希伯來書13:15將其稱為「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並且補充說:「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請留意保羅在希伯來書第十章表明基督耶穌手下的新祭司階級究竟是誰之後,他接著在第23-25節至少提及這個新祭司階級所負的三項不同的職責:「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羅馬書12:1。
一個差別
12.為什麼利未的祭司制度可以稱為一種「特殊性的」祭司制度?
12 可是新舊兩種祭司制度卻在一方面有不同之處。利未祭司制度並不是一種「普遍性」的祭司制度;反之它可說是一種「特殊性」的制度。它並不含有任何普遍的性質。祭司的職位受到血統和性別的限制,因為只有利未支派的男子才能擔任;從事獻祭工作的祭司則更限於亞倫(第一個大祭司)的家族才能擔任。由於律法的規定,不但在職務方面,在其他的事項上亦然。利未人並沒有獲得任何土地作產業,因此上帝作了特別的安排去維持他們的生活。當上帝揀選他們的支派擔任祭司的職務之後,他們便不再被算作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一了,於是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遂各自成為一個支派以補足十二這個數目。因此利未人在猶太的社會中是一個特殊的階級或群體。在祭司和平民之間存有一種很明確的差別。以色列的祭司制度乃是一種「特殊性的」祭司制度。——民數記8:14;18:20-24。
13.(甲)「普遍的」祭司制度是什麼?(乙)據彼得指出,基督教的祭司制度是一種普遍抑或特殊的祭司制度?彼得怎樣支持你的答案?
13 新的祭司制度卻並非如此。彼得說:「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他將基督教的祭司階級稱為一個國度。這便是「上帝的[新]以色列。」祭司階級和整個國家是一樣的。在這個國家裡並沒有「祭司」和「平民」的分別。這個國的每一份子都是祭司。這便是「普遍」的祭司制度。——加拉太書6:6。
14.進一步提出證據表明基督教的祭司制度是一種普遍的祭司制度?
14 在基督徒中間是沒有階級差別的;這並不是一個新見解。聖經將基督徒比喻為基督的身體中的肢體,在這個群體裡「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此外聖經也告訴我們基督徒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子而藉此通過大祭司耶穌基督與上帝直接交通,他們並不需要任何人作他們的中保或祭司,因為耶穌基督本人便是他們的中保。——加拉太書3:28;4:5-7;希伯來書4:16;提摩太前書2:5。
普遍的祭司制度的起源
15.基督教的祭司制度的普遍性是由誰創立的?經過如何?
15 從基督的教會創始之日耶和華便親自將普遍的祭司制度很有力地在這個組織裡建立起來。在五旬節的日子他將他的聖靈傾澆在成為教會份子的第一批基督徒之上。由於獲得這靈,他們被膏立為祭司而立刻開始執行祭司的職責,因為他們在聖靈的力量推動之下開始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和旨意而藉此獻上屬靈的祭物。請留意上帝並沒有在當時的120個基督徒中只揀選幾個作傳道的教士或祭司,而其他的人則僅是作聽道的教友;反之「他們都被聖靈充滿,……講說上帝的大作為。」——使徒行傳2:4,11。
16.耶穌怎樣甚至在五旬節之前便已裝備門徒負起普遍的祭司制度的各項職責?
16 顯然早期的教會對於普遍的祭司制度這個道理了解得很清楚,而且也將其付諸實行。他們都被勸勉跟從大祭司基督耶穌的腳蹤。當耶穌在地上傳道時,他不但親自履行大祭司的職責,並且也教導門徒同樣行而使祭司的職責變成普遍性。——路加福音10:1-12。
17-19.我們怎麼知道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交託給門徒的傳道使命並不是僅對十一個使徒而發的?
17 有些人指出例如當耶穌將著名的傳道使命交託給門徒時(載於馬太福音28:19),只有十一個使徒在場,因此他們聲稱這個命令只是對使徒而發的。但是聖經暗示當時還有「五百多弟兄」在場。(哥林多前書15:6)誠然,使徒比其他的人更忙於在許多國家建立新的小組,但他們無疑並不是唯一擔任這件工作的人。相反地,每個人都盡一份力。當保羅首次到羅馬時,他的目的並不是要建立一個基督徒的小組,因為當地已經有一個小組存在了;當地的弟兄甚至在他未進城之前便已到城外迎接他。——羅馬書1:8,13;使徒行傳28:14-16。
18 使徒們並沒有認為耶穌的傳道命令僅是對他們而發的。請留意保羅稱贊帖撒羅尼迦的弟兄說:「主的道從你們那裡已經傳揚出來;你們向上帝的信心不但在馬其頓和亞該亞,就是在各處也都傳開了,所以不用我們說什麼話。」——帖撒羅尼迦前書1:8。
19 提多和提摩太都是教師,但他們是教師的教師;他們並不是被派出去教導一班教友的牧師。保羅吩咐提摩太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2:2)這個命令正好和啟示錄22:17所說的話一致:「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當希伯來籍的基督徒遲遲未能進至積極履行祭司職責的地步時,保羅感覺大為失望:「看你們學習的[時間],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上帝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這個教會並不容許有只是聽道而不傳道的「教友」存在。——希伯來書5:12。
20.歷史怎樣證實早期教會所採納的普遍祭司制度?
20 歷史也證實這點。丹麥的教授科赫(Hal Koch)在他所著的教會歷史(Church History)一書中說:「唯有在使徒的日子和跟著的幾十年間我們才聞及有專志以傳播基督教為天職的真正傳教士。在其他方面,吸收新人加入教會的只是一些普通的基督徒,商人,工人,奴隸和屬於其他社會階層的人。」無可置疑地,普遍的祭司制度乃是早期基督教會的一個特徵。當時每一份子都是一個祭司;他們都認為自己有責任在組織的內外向人傳道和教導別人認識上帝,而且他們受到上帝傾澆在他們身上的聖靈所支持。在當時的教會裡並沒有所謂的普通教友。那麼怎會今日基督教國的各教會竟除了一個講道的教士階級和一個僅是聽道的教友階級之外對任何其他的制度差不多一無所知呢?
魔鬼所促成的一項改變
21.早期教會中的僕人是否構成了一個祭司階級?
21 既然早期的基督教會是一個工作的組織,它需要委派有些份子擔任特殊的職務。擔任這些職位的必須是成熟和較年長的人或所謂的「長老」(希臘文Presbyteros)。從這些較年長的人當中他們選出小組的監督(希臘文epískopoi)和他們的助手或助理僕人(希臘文diákonoi)。由於我們剛才所見到存於早期教會中的普遍祭司制度,這些人並非被任命為一個特殊的祭司階級;反之他們僅是為他們的基督徒弟兄服務的公僕而已。——使徒行傳6:1-7;提多書1:5;彼得前書5:2,3;馬太福音20:25-28。
22.後來基督徒的小組裡的僕人怎樣形成了一個祭司階級?
22 可是保羅很準確地預言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這些自私自利的人得勢掌權之後所造成的不幸後果之一就是普遍的祭司制度完全消失。據教會歷史指出,在第二世紀期間基督徒小組中的僕人已逐漸將自己的地位提高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祭司階級。小組的監督開始穿上主教的袍服,長老逐漸變成教士而不再僅是小組裡一些比較年長成熟而有資格擔任僕人職位的人,助理僕人或監督的助手則演變成今日的執事(deacons)。這些人擅自攬權而形成一個宗教朝廷,在許多世紀以來一直在宗教和世俗的事務方面對屬下的教友施行一種暴虐的統治。——使徒行傳20:29,30。
23.(甲)什麼使天主教的教士成為由普遍的祭司制度轉變為特殊的祭司制度的一個顯著例證?(乙)為什麼這種轉變是由魔鬼促成的?
23 羅馬天主教會的祭司制度便是這件事的一個顯著例證。這個祭司階級不但在權力,教育和外表方面模仿一種特殊的祭司制度而形成了一個與普通教友截然不同和較高一等的階級,同時還築有實際的廟宇和祭壇以及為其份子規定特別的袍服以便與普通的教友有別。為了完全恢復特殊的祭司制度,它自稱憑著特殊的聖職授任有能力在羅馬天主教的彌撒禮中隨時將基督耶穌召到它的祭壇上獻上他那實際的血肉之軀作祭物。從普遍的祭司制度返回特殊的祭司制度的轉變很難達到較此更澈底的程度了,如果他們仍然想保持一個基督徒的外表的話。藉著將教會的份子在上帝手下積極事奉他和宣揚他的道的權利奪去,藉著使他們淪為一群蒙昧無知和時常目不識丁的愚民,教士們使上帝的聖靈無法在教會中存在,同時也使教會失去了它原本在傳播好消息方面的充沛精力;所以教會已失去了新生的力量,藉著這種力量它本應該能夠用關於上帝和基督的真理征服世界才對。這種轉變是由魔鬼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