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致加拉太人的信——一個含有好消息的音訊
作過信首的問候之後,使徒保羅對加拉太人寫道:「我很驚奇,你們這麼快就離開了……呼召你們的那一位,去歸向別的福音。」他在稍後嘆道:「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誰又迷惑了你們呢?」——加拉太書1:6;3:1,《新譯》。
為什麼保羅對加拉太人感覺這麼不悅呢?這些人是誰?保羅是怎樣遇見他們的?他與他們分享的好消息是什麼?這封信對我們今日的人具有什麼切合實際的價值?
加拉太人與他們的難題
加拉太人主要是屬於塞爾特血統而來自高盧的印歐族人。但是他們也包括其他國籍的人。羅馬的加拉太行省由至少四個在聖經裡曾提及過的城市所構成: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和彼西底的安提阿。保羅在第一次海外傳道旅行期間曾探訪這些城市,並在當地建立了小組。(使徒行傳13:14-14:23)年輕的提摩太便是早期的加拉太基督徒之一。——使徒行傳16:1,2。
保羅探訪過加拉太而結束了第一次海外傳道旅行之後,治理機構的使徒和長老在公元49年於耶路撒冷開會決定基督徒無須受割禮。(使徒行傳15:1-29)會議結束之後,保羅和西拉將好消息的這個要點傳達給加拉太的各小組。——使徒行傳16:1-6。
可是在此之後不久,保羅聽聞加拉太地方有些人竟然堅持基督徒必須受割禮;這使他大感震驚。這些人是猶太教的提倡者,他們試圖迫使外邦的基督徒遵守摩西律法的規定。他們同時也企圖破壞保羅身為使徒所持有的權威。
為了應付這種不幸的情勢,保羅寫信給加拉太人,促請他們恢復理智。他在第二次傳道旅行期間(很可能在哥林多,或在他抵達敘利亞的安提阿之後不久)寫成了這封信。因此這封信可能是在公元50年的秋季或遲至公元52年寫成的。
保羅告訴加拉太人這些猶太教的提倡者試圖歪曲好消息。正如保羅說,好消息是關於基督耶穌的。不錯,這是關於基督帶來自由的好消息——他使人得以擺脫遺傳的罪以及擺脫摩西律法的縛束。因此保羅兩次提出警告,若有任何人,即使是來自天上的天使,宣佈一項與他所宣佈的不同的好消息,這樣的人「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7-9。
那末,保羅的信成就了一些什麼事呢?首先,這封信清楚地確立了他作為使徒的權威。其次,這封信有力地支持治理機構對於割禮問題所作的決定。這封信也將屬肉體的行為與聖靈的果子作一對比而將注意力集中於令上帝喜悅的行為之上。
保羅為自己的使徒身分辯護
保羅一開始便向人指出他所持有的權威,說:「我是使徒保羅。我作使徒不是出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父上帝指派的。……我所傳的福音不是人想出來的。我沒有從任何人接受這福音,也沒有向任何人求教過,而是耶穌基督親自向我啟示的。」——加拉太書1:1,11,12,《現譯》;使徒行傳22:6-16。
保羅簡述他以前怎樣在猶太教中居於顯要的地位,但在基督顯奇跡使他歸信之後,他前往阿拉伯和大馬士革(大馬色)宣揚好消息。接著保羅談及他前往耶路撒冷,跟彼得同住了十五天(在公元36年)。直至十四年之後保羅才於公元49年返回耶路撒冷參加討論割禮問題的會議。(加拉太書1:13-24)他把墨守猶太教和鼓吹割禮的人稱為「假弟兄」,這些人試圖「轄制」忠心的基督徒。但是他說:「對這些人,我們一點也沒有讓步妥協,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2:1-5,《新譯》。
我們若想想這件事,便可以看出保羅的確在謙卑方面為我們立下好榜樣。雖然他是耶穌基督親自揀選的使徒,他卻將他所宣揚的好消息交給治理機構審查,由此表明他承認治理機構的權威。今日我們對治理機構所任命的人表現適當的尊重,在宣揚好消息方面與他們通力合作嗎?
後來保羅行使使徒的權威,當面抵擋使徒彼得。他之所以這樣行是因為彼得由於恐懼人而不再與外邦的基督徒一同進食。保羅指出彼得的錯誤,質問他說:「你是猶太人,而你的生活卻像外邦人,不像猶太人。這樣,你怎麼可以強迫外邦人過猶太人一樣的生活呢?」——加拉太書2:11-14,《現譯》。
信心優於拘守律法的行為
保羅促請加拉太人醒覺過來,他問道:「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既然答案很明顯,他問道:「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他提醒他們亞伯拉罕雖然不在律法之下,但卻「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律法是在後來加上的,目的是要將過犯顯明出來。律法其實將一切試圖緊守它的人定了死罪。但是正如保羅解釋,基督以受咒詛的人的身分死去,使他的門徒得以從律法之下釋放出來,並且能夠因信得生。可是,律法卻達成一個有用的目的,『彷彿訓蒙的師傅將他們帶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1-29。
既然加拉太人已藉著基督成為上帝屬靈的兒子而獲得自由,保羅問他們何以要返回律法的奴役之下,墨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他說,墨守猶太教的人「熱心待你們,並不是出於好意,而是想你們和我疏遠。」可是保羅表現他的仁愛關注,說:「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加拉太書4:1-20,《新譯》。
然後保羅用比喻將墨守律法的行為所造成的奴役與真正基督徒的自由作一對比。亞伯拉罕的女奴夏甲代表律法的約,「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在另一方面,撒拉則代表亞伯拉罕的約,她相當於『在上的耶路撒冷,它是自由的,是我們的母親。』正如以實瑪利逼迫以撒,同樣地猶太人也反對真正的基督徒,自由婦人的兒女。——加拉太書4:21-31,《新譯》。
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穩固
根據上述的比喻,保羅勸勉說:「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了要使我們得以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保羅強調,一個人若受割禮,這會對他毫無益處。這樣行的人有義務要遵守全部律法,因此便無法憑著信心獲得公義了。保羅忿怒地宣佈說:「我恨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加拉太書5:1-12,《新譯》。
雖然基督徒已獲得自由,他們仍然有濫用自由以滿足不完美的肉體慾望的危險。因此保羅警戒他們說:「弟兄們,你們蒙召得了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憑著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部的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成全了。」——加拉太書5:13,14,《新譯》。
可是保羅指出,我們在順從肉體的慾望和按照聖靈行事之間有一場不斷的鬥爭在進行中。他將屬肉體的行為與聖靈的果子作一對照。屬肉體的行為包括「淫亂、污穢、邪蕩、……和類似的事。……但聖靈的果子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保羅指出,順著聖靈規規矩矩地行事的基督徒也需要避免變成「貪圖虛榮,彼此[競爭],互相嫉妒。」——加拉太書5:15-26,《新譯》。
有益的行為
保羅在最後一章列出基督徒可以致力的有益工作,例如協助犯過者復原及彼此分擔重擔。人若順著肉體撒種,保羅解釋說,便會從肉體收敗壞。但是人若憑著聖靈撒種,就必定會從聖靈收永生。因此他勸諭加拉太人說:「我們一有機會,就應當對眾人行善,對信徒更要這樣。」然後保羅在結論中指出墨守猶太教的人要他們受割禮的動機。他們「為的是要藉著你們的肉身誇口。」可是保羅說他惟獨會誇耀「我們主耶穌的[受苦柱]。」——加拉太書6:1-14,《新譯》。
保羅致加拉太人的信在正視當日的爭論方面的確立下傑出的榜樣。這封信對我們今日的益處則有賴於我們切實遵從其中所含的良好勸告至什麼程度。
[第28頁的地圖]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哥林多
安提阿
加拉太
以哥念
路司得
特庇
安提阿
敘利亞
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