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充面子」的陷阱
倘若有人勸你切腹自盡以挽回你的榮耀,你的反應會怎樣呢?當然,你不會同意這樣的主張。可是在並不很久之前這種「充面子」的事在東方是司空見慣的。這種自殺方式現在可能不流行了,但是「充面子」的習慣卻仍以各種形式流行於東西方的國家中。它是不當和不合聖經的,若在基督徒的小組裡存有這種情形,它便會導致不和及分裂;以個人而論則甚至可能促成靈性上的自殺。
根據韋氏《新國際辭典》解釋,「充面子」的意思是「以某種託辭掩飾一個人的失敗、困窘或威望的喪失」。因此,它不啻是說謊。它是以驕傲和畏懼傷害自尊心為基礎的,它拒絕承認一項過錯或正視一項難題,它否認糾正或管教的需要,無論環境如何,它認為自己總是對的。『充面子』是基於情感而非基於原則的;它往往會使一個成為它的犧牲品的人規避與那些在他有需要時能真正幫助他的朋友交往。我們怎樣才能避免這種「充面子」的陷阱呢?
「勿繼續與他們同奔」
使徒彼得寫信給一些捨棄了鄰人的異教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基督徒說:「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得前書4:4)『跟大眾走』是今日一般人的習慣;許多人會採用任何奸詐的手段去保全他們在眾人面前的聲望。他們不惜代價在鄰人面前「充面子」或「撐面子」。
可是,那些已從「現今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被拯救出來的基督徒又怎樣呢?他應該已除去「舊的品格」和他以前的行徑了。現在他的生活、思想和行動都應該根據一個新的品格,「是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加拉太書1:4;以弗所書4:22-24)請留意這句話,「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在他看來,重要的乃是耶和華的公義——不是自以為義——和忠心地遵行上帝的旨意。——羅馬書12:1,2。
那麼,如果「充面子」和附和大眾是當地的習慣,他應該怎樣做呢?例如,他必須不惜負債以維持「體面」嗎?他應該隨俗在婚禮、特別的節目、彌月和宗教節日等場合大事鋪張嗎?他必須參加異教的婚禮儀式或甚至同意與不信者結婚以求在親戚面前「充面子」嗎?當然不!同樣地「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會防止他在遭遇困難時忽視與基督徒的小組聯絡或甚至完全停止與小組交往;反之,在面對難題時,他時常可以藉著明白事理的基督徒弟兄的幫助而實際得到解決。
認識和抗拒「罪」
驕傲的「充面子」往往是由於人未能認清和應付「罪」的難題而形成的。今日有許多人拒絕將『罪』看作罪,反之,他們在心中自開自解,對問題的癥結視若無睹或企圖把罪咎推給別人身上。當他們不斷為自己辯護時,他們的心變成好像被烙過一般而麻木了,以致他們無法分辨是非好歹。——提摩太前書4:2。
我們都有犯罪的傾向。「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各書3:2)那麼,我們若犯了罪,我們應該怎樣呢?我們應該尋找藉口,文過飾非嗎?千萬不要試圖「充面子」;反之,我們最好聽從雅各的訓示:「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雅各書5:16)得到醫治之後,我們又何需繼續受良心的譴責呢?這罪已成為過去了,既然來者尚可追,我們便應該勇往向前。——腓立比書3:13。
讓我們面對事實,我們一日尚是不完美的人,我們便會犯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8-2:2)我們若對上帝,對我們的弟兄以及對我們自己忠實,我們便會承認我們的罪過和短處,我們永不應該假裝無罪來「充面子」。
意外的情形
一個基督徒有時會突然遇到一些考驗他的忠誠的環境。例如,他可能正參加世俗人的宴會而有人提議舉杯祝頌健康——他知道這是源於異教的一種習俗。或再一次喪禮中,所有參觀的人都排列成行向死者的遺像燒香或鞠躬——一種基於靈魂不死的錯誤信仰的異教習俗。或一群人在奏國歌時起立致敬——但是基督徒已經向人宣告他們唯獨效忠於上帝的王國了。當然,基督徒最好避開這些可能迫使人妥協的場面。可是,若出其不意地處於這種情形之下,成熟的基督徒會像耶穌基督、三個希伯來青年、但以理和其他在試驗之下保持忠誠的人一般表明自己是個謹守忠誠的大丈夫。——馬太福音4:1-11;但以理書3:14-18;6:6-11。
當一個人犯了嚴重的罪過而為耶和華的聖名和基督徒的小組帶來很大的羞辱時,他所應探取的正當途徑是向小組中負責的弟兄承認自己的過失。(雅各書5:14-16)但是我們對小組裡的這些僕人應該具有怎樣的看法呢?把他視作可怕的法官嗎?絕不是!小組委員會的責任是要擔當別人的軟弱以及造就和鼓勵別人。——羅馬書15:1,2。
『用溫柔的心……挽回他們』
基督徒小組裡的監督和助理僕人都應該,而且通常亦是,和藹可親的,這種和藹可親本身便應該足以幫助羊群中較弱的份子避免「充面子」的陷阱。小組的份子若有難題,他應該立刻告訴監督或其他成熟的弟兄而不應告訴一些情感用事,不成熟而會縱容他的人。這些負責的弟兄乃是上帝所委任『作恩賜的人,他們的目的是要幫助所有的人在同一的信仰中合一,「使我們不再作孩子,……飄來飄去。」(以弗所書4:8,13,14)當我們處於像暴風雨的困境中時,他們是我們的「避風所。」(以賽亞書32:2)真正保持警醒的監督會留意向人提出幫助和造就性的訓示,正如保羅所勸勉一般:「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人把挽回過來。」——加拉太書6:1。
所以監督和助理僕人的責任不是叱責羊群中軟弱的人而是「挽回」他們,造就他們。當予訓示時,縱使一個人犯了嚴重的罪過,這些僕人也不會責罵他或向他發怒,反之,他們會立下榜樣表現「聖靈的果子,」包括「仁慈……溫柔,節制」在內(加拉太書5:22,23)羊群中那些了解這點的人應該樂於向這些僕人求助而不應該離開基督徒的小組以「保全面子」。
以大部分的情形而論,被小組開除而逐出上帝的組織的乃是一些怙惡不悛的人。(約翰一書3:4;哥林多前書5:11)『一個不察而行差了的人』並不屬於這些怙惡不悛的犯過者之列。可是,有時由於所犯的罪非常嚴重,小組委員會會認為必須對這人予以緩刑監視的處分;這乃是一種有益的糾正方法。我們不應把這種緩刑監視的措施視作對「名譽」有損的不利判決而加以反抗。反之,它是一種仁慈的安排,因為它讓犯過者有機會證明他真心悔改,同時幫助悔改的犯過者恢復靈性上的健康,使他再次壯健起來。在監視期間所受到的仁慈勸誡可以造就犯過者而使他不致屢次犯罪,不要試圖「保全面子」而拒絕接受緩刑監視的處分。反之,犯過者應該歡迎這種仁慈的安排以幫助他悔改。
所有獻了身的基督徒都應該全心仰賴耶和華。耶和華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下2:30)榮耀耶和華的人並不會在朽壞的人當中沽名釣譽。反之,真正的基督徒會摒棄俗世「充面子」的高傲思想而尋求耶和華的思想,並以他的道所清楚闡明的原則作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