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和華見證人對於使用煙草懷有什麼態度?——美國J.G.君問。
聖經並沒有直接論及上帝的僕人對於使用煙草所應懷有的看法。這是可了解的,因為根據一本百科全書解釋,聖經的地區直至聖經寫成了十五個世紀之後才開始使用煙草。但是根據我們在上帝的道所讀到的資料,我們不難看出使用煙草,無論是口吸、咀嚼抑或鼻吸,都是一種與聖經原則背道而馳的不潔習慣。所以耶和華見證人極不主張使用煙草,並將任何繼續使用煙草的基督徒視為不成熟。
使用煙草的最普通方法是口吸,不論是吸香煙、雪茄抑或煙斗。吸煙會引致癌病、心臟病與及其他許多使身體衰弱的嚴重病症,在這裡不用贅述。有大量的證據已為大眾所知曉。事實上,它對身體的健康有偌大的危害以致有很多大國都對對香煙廣告加以限制。置於將煙草咀嚼和鼻吸,關於這方面的資料很少。但是研究的結果指出這種習慣造成癌症的可能性比不用煙草的人較高,而且會影響到神經和嗅覺。
避免對身體健康和生命有威脅的東西當然是合理的。這點對基督徒尤為重要,因為這件事牽涉到他對上帝的崇拜。怎樣牽涉到呢?羅馬書12:1提及基督徒必須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他若染上有害的吸煙習慣,他便減短自己的壽命和傷害身體的健康而無形中將獻給上帝的東西取回一點了。你認為上帝會喜歡人這樣行嗎?
再者,成熟的基督徒會盡力聽從這項訓示:「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1)使用於煙草的人顯然沒有聽從上帝所感示的這項訓示。試想想吸煙和嚼煙草的人在口裡和手上所留下的傷痕和污漬。由於吸煙和使用鼻煙以致在鼻孔和肺裡有「身體的污穢」又怎樣呢?吸煙的不潔甚至散播到四周,包括宴會,污痕和灼傷。你認為耶穌會漠視清潔而染上不潔的行為,例如吸煙的惡習嗎?要記得,基督徒必須跟從他的榜樣。——彼得前書2:21。
吸煙同時違背了「愛人如己」這條原則。(雅各書2:8)為什麼會這樣呢?在論及這條指導基督徒的原則時,使徒保羅寫道:「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9,10)你見過一個吸煙的人與另一個人談話,使兩人同時陷入濃濁的毒煙中,或有人在汽車、公共汽車或火車裡吸煙,全不留意到臨近的人通於要呼吸他所噴出的刺激性氣體而趕到不適嗎?這是愛鄰人之道嗎?與此相反地,聖經勸勉基督徒說:「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
歸根究底來說,為什麼一個要採用煙草,例如吸煙呢?可能在若干年前,他由於受「挑激」或為了使自己看來較為年長而開始吸煙,但是他繼續吸煙是因為他喜歡吸嗎?很可能不是。誠然,吸一口香煙可能鎮靜他的神經和使他獲得快感。但是當他沒有煙可吸時,他便神經緊張和感覺不適了,這件事實證明吸煙已成了一種癮。這樣的人並沒有充分表現聖經鼓勵人培養的自制。——哥林多前書9:25-27。
不論一個吸煙的人是否「大癮的吸煙者」,他均會發現很難戒除這種惡習,這件事實表明他在自制方面有難題存在。我們同時留意到有許多人覺得無法不吸煙,即使他們可能沒有放煙灰的地方、沒有煙在身或須要向人借煙。這樣的人無疑須要將一下的訓示應用在自己身上:「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彼得後書1:5,6。
既然使用煙草觸犯了這麼多聖經給予基督徒的訓示,一個仍未能克服這個習慣的人就不會享有無可指責的聲譽了,而這乃是基督徒小組的僕人所應具有的。享有作監督和助理僕人的權利的人是基督徒的成熟榜樣。(提摩太前書3:2,10)除了上述的原因一個人應該克服這種不潔的習慣外,他還應該戒除這種惡習以便在小組中享有特別的權利,例如成為僕人或全部時間的先驅傳道員。
既然受浸是一個人一生中意義如此重大的一個步驟,這就是戒除吸煙習慣的大好時候,如果直至這時你尚未能戒除的話。你若已採取了這個步驟,而你仍然使用煙草,那又怎樣呢?情形並非毫無希望。既然其他的人曾戒煙成功你亦可以戒。顯然你須要更多的自制。這種品質是上帝聖靈的一種果子,所以一個人愈需要自制,他便愈須要上帝的聖靈。你若不斷向耶和華祈求和努力爭取它,你便會得到。(路加福音11:13)要參加聚會與基督徒交往,因為那裡有聖靈作用於其上。要經常閱讀上帝感示人寫下的道。不要想及滿足吸煙的欲望,反之向人談及耶和華和他所應許的潔淨的新規制。
戒煙的最好方法大概是突然完全停止吸煙。不要祕密地進行,反之要告訴你的親友和家人,使他們可以支持你和鼓勵你。安排在自己最想吸煙時與成熟的基督徒共處。你若感覺自己軟弱,不要猶疑打電話給基督徒朋友或上門探訪他們。總而言之,要尋求耶和華的力量和聖靈幫助。當像保羅一樣,他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立比書4:13。
所以對一些獻了身而仍未戒除吸煙習慣的基督徒來說,上帝的道的勸告就是:不要讓這種不潔的習慣變成根深蒂固,要用多些自制去努力克服它。請想想你現今的健康和壽命。請顧及你周圍的人。同時請估計你對耶和華所作的獻身——你的永生完全有賴於此。有盈千累萬的人已戒了煙而復得自由,你亦可以做到。不要再將這事拖延!
● 撒但在無底坑中一千年時,他會死去嗎?——美國R.G.君問。
關於這個問題的聖經資料相當有限,它主要出現於啟示錄20:1-3。我們讀到:「我又看見以為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
撒但在無底坑裡時,他的情形將如何呢?我們不可以根據人的經驗去說什麼,因為我們並不是,亦從未試過是靈體。再者,聖經沒有表示以往曾有任何生物被扔進無底坑裡,它亦沒有詳細描述撒但在那裡的情形將會如何。
關於他那時的情形我們只得到一個提示:當成為人的耶穌死去時,他被放進墳墓裡。他死了之後是在海地司(即死者墳墓通稱)裡。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2:31指出這點。可是在羅馬書10:7,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寫道:「『誰要下到陰間[無底坑]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請留意這裡使用「無底坑」一字而非「海地司」。
當啟示錄第20章提及撒但在無底坑裡時,他並非在海地司裡,因為他不是一個人,因此他不會被置於私人所在的墳墓裡。但是鑒於耶穌在無底坑裡死去的情形,我們可以得到的結論是,在這「千年」期間撒但會處於一種像死亡一般毫無活動的情況中;他不會有任何知覺,因此亦不能夠「迷惑列國」。
在千禧年結束之後,撒但顯然會「暫時復甦或甦醒過來,因為聖經說上帝會暫時釋放他。」他不會被「復活,」彷彿他有可能藉著行義而得永生一般。反之,聖經指出上帝容許他試驗人類一會兒之後,他便會被拋進火湖裡。遭受「第二次的死」而永遠被毀滅。——啟示錄20:10,14。
「但是,」也許有人問,「這是否以為到撒但在無底坑裡時,他會像私人在墳墓裡一樣真正『死去』呢?」我們無法確實這樣說,以上所述是以耶穌死後在無底坑中三日的情形與撒但在「無底坑」裡一千年作一比較為根據的。要記得耶穌當時是一個血肉之驅的人,但撒但是一個靈體而非血肉之驅。所以,既然現在我們從經驗或聖經均得不到任何進一步的資料,我們可以說撒但在無底坑裡時顯然會處於像死亡一般毫無活動的情況,並像耶穌死時一樣沒有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