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決定家庭成員的數目?
《儆醒!》雜誌駐巴西通訊員報導
一個僅三日大的男嬰,被人放在一個塑料袋裡,棄置在地鐵站內。巴西一份報章報導,幸好有好幾個家庭都願意收養這個孩子。
雖然這種特別事例非常罕見,但在世界各地,非意願和遭遺棄的孩子的數目正與日俱增。有越來越多父母不願負起責任。既然這樣,節育是解決難題的方法嗎?實行家庭計劃有任何不妥嗎?
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全球大約百分之50的婦女懷孕都不是她們預先計劃的;很多時更是非意願的。
許多家庭都實行節育,也許是因為健康、住屋或工作難題的緣故。於是諸如避孕丸、避孕套等節育方法就大行其道;墮胎和絕育也是人用來控制生育的方法。《聖保羅州報》就巴西的墮胎情況報導:「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巴西每年在1300萬個懷孕的婦女當中,就有500萬個暗中墮胎。」《時代》雜誌同樣報導,在巴西,處於生育年齡而跟配偶同住的婦女當中,有百分之71正實行節育;而在這些人當中,有百分之41使用避孕丸,百分之44就接受絕育手術。
一項調查表明,百分之75的巴西人都認為需要計劃兒女的數目;另一些人就因為相信命運,或以為上帝的旨意是每個家庭都要接受『上帝賞賜的所有兒女』,因而反對實行家庭計劃。究竟誰有權決定家庭成員的數目?是夫婦雙方,還是國家或宗教信念呢?
節育——為何爭辯不休?
巴西的最大宗教,羅馬天主教,除了容許人採用安全期避孕法之外,就極力反對其他節育方法,不論是墮胎形式與否。教宗保祿六世評論說:「夫婦每次交合,都打開了傳授生命的機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就說:「按照客觀分析,節育是罪大惡極的行為,是任何理由都無法接受的。」結果,許多天主教家庭都以為避孕是一種犯罪行為,於是就不敢實行家庭計劃。
在另一方面,醫學雜誌《刺血針》聲稱:「千百萬人目不識丁,他們面對失業,住屋環境惡劣的難題,甚至無法享有最基本的健康、福利和衛生設施。這一切都是拜漫無節制的人口增長所賜。」因此,有些政府因為憂慮人口過剩,和人民生活貧困,就不顧教會反對,大力提倡家庭計劃。例如,生物學家保羅·埃利希說:「在哥斯達黎加,[每個家庭的]小孩子平均數目正由7個減至3個。」
聯合國的一份出版物,《生活實況——溝通的挑戰》評論說:「婦女生了四個孩子之後再次懷孕,母子雙方的生命和健康都會有較大危險,尤其跟上次分娩(生孩子)相隔不超過兩年的話。婦女的身體會很易由於再次懷孕、分娩、餵哺母乳和照顧嬰孩而體力透支。」
在一些嬰孩夭折率高的地區,尤其在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的農村地方,大家庭依然相當普遍。為什麼?因為許多人都對避孕方法一知半解。一位議員論到這種情形存在於某些地方的原因時,說:「許多男子都以為,妻子要每年懷孕,才能證明自己仍然是個男子漢。」《新聞午報》提出了另一個特別從婦女觀點看來的原因:「孩子可以為她們帶來莫大的歡樂和個人的成就感。」巴西前任環境部祕書保羅·諾蓋拉·內托指出:「孩子是窮苦人家的社會保障。」
聖經的觀點
你知道在上帝的話語聖經裡,上帝把決定家庭成員數目的權柄交給丈夫和妻子嗎?它也表明,夫妻不論生育兒女,還是以榮譽的性行為彼此表達愛意,他們的婚姻都是正當的。——哥林多前書7:3-5;希伯來書13:4。
但上帝豈不是曾經吩咐亞當夏娃,要他們在樂園裡「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嗎?(創世記1:28)不錯,但沒有任何聖經證據表明,這項吩咐至今仍然對我們適用。作者里卡多·萊斯卡諾指出:「要把應用在地球上只有兩個居民的同一律法,加諸在現今[億萬]的人類身上,這似乎有點不合情理。」夫婦如果決定不生養孩子,這純屬個人決定,其他人也應當表現尊重。
饒有趣味的是,《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評論耶和華見證人在這方面的觀點是有聖經根據的。它說:「他們除了節育一事讓夫妻兩人決定之外,性生活和性道德都是十分嚴謹的。」它補充說:「他們把聖經視為信仰的來源和行為的準則。」
那麼,所有節育方法都是適當的嗎?不。因為生命是神聖的,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規定,誰促成墮胎,都會被視為謀殺。(出埃及記20:13;21:22,23)至於應否接受絕育手術,例如輸精管切除術等,這純屬個人良心問題,因為聖經並沒有直接談及這事。「各人都要負起自己的擔子。」(加拉太書6:5)a既然有許多不同的節育方法,醫生的意見可以幫助夫婦決定,他們是否喜歡採納某種避孕方法。
量力而為
人的確無法為一生的所有事務作出計劃。但你會不假思索就貿然買下一輛汽車或一所房子嗎?汽車或房子還可以易手,但兒女是無法退換的。所以在計劃懷孕時,夫妻豈不應當慎重考慮自己養家的能力嗎?
我們絕不想自己的家人營養不良,或成為別人的擔子。(提摩太前書5:8)與此同時,除了食物和住屋之外,孩子也需要接受教育,需要有人把道德的價值觀灌輸給他們和愛護他們。
再者,除了要考慮工作、金錢、耐心之外,妻子的健康也不容忽視。懷孕的相距時間是否適當會影響到她們的生命和健康。《生活實況——溝通的挑戰》指出:「若要降低因懷孕和分娩對母子造成的危險,最佳的方法莫過於計劃生育的相距時間。如果準媽媽的年齡在18歲以下、35歲以上;或已懷孕過四次或以上;又或者跟上一次分娩相隔不足兩年的話,分娩所面對的危險就會更大了。」
夫婦如果計劃有兒女,也要考慮到另一件事。正如聖經預言,我們周遭的世界正充滿犯罪、饑荒、戰爭和經濟不穩等難題。(馬太福音24:3-12;提摩太後書3:1-5,13;啟示錄6:5,6)夫婦如果真正愛兒女,就要正視現實,看出在我們這個日子,這個世界,養育兒女確實是一項重大的挑戰。有鑑於此,許多人都不想只是順其自然,安於天命,奢望船到橋頭自然直;剛相反,他們寧願實行家庭計劃,使兒女可以享有較大程度的安全和快樂。
上帝的話語除了幫助我們就家庭事務作出明智的決定之外,還就未來向我們提出一個穩確的希望。聖經指出,上帝的旨意是要人生活在地上一個和平快樂的樂園裡。為了達到目的,上帝不久就會消滅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然後帶來一個不再有貧窮和人口過剩難題的正義新世界,屆時孩子就不會再因為父母不想要他們而遭遺棄。——以賽亞書45:18;65:17,20-25;馬太福音6:9,10。
的確,夫婦如果互相體貼,關注孩子的福利,並對養育兒女一事懷有平衡的看法,就可以幫助他們對兒女的數目作出明智的決定。他們應當在禱告中尋求上帝的指引,而不應讓事情順其自然發展。這樣,「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言10:22。
[腳注]
[第12頁的圖片]
有千百萬的孩子遭人遺棄
[第13頁的圖片]
孩子需要愛護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