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日
(Atonement Day)
贖罪日(希伯來語yohm hak·kip·pu·rimʹ「永·哈基普林」,意即「遮蓋的日子」)是個懇求赦罪的日子。以色列人在聖曆七月十日,即提斯利月十日行贖罪禮。(提斯利月相當於公曆9-10月之間。)在這一天,以色列的大祭司要獻上祭牲為自己、為其他利未人及為人民贖罪,也要為聖幕(後來是聖殿)行贖罪禮,使聖所脫離罪的污穢。
贖罪日是個舉行聖會和禁食的日子,人民要在這一天「克己守戒」。這是摩西律法規定的惟一禁食日。贖罪日也同時是安息日,人在這一天不可做任何工作。(利16:29-31;23:26-32;民29:7;徒27:9)
每年只有一天(在贖罪日那天),大祭司可以進入聖幕或聖殿的至聖所。(來9:7;利16:2,12,14,15)禧年總是以贖罪日作為開始的。(利25:9)
公元前16世紀,以色列人在西奈半島的曠野流浪,上帝為他們設立了贖罪日。當時摩西的兄長亞倫是以色列的大祭司,上帝指示他該怎樣行贖罪禮,以色列人必須在以後的贖罪日謹守遵從。想像一下那天發生的事,有助於我們明白贖罪日對以色列人的意義。贖罪日無疑使以色列人更深深地意識到自己是罪人,需要上帝救贖,也使他們更加體會耶和華的慈悲,作出安排去遮蓋他們在過去一年所犯的罪。
贖罪日的特色 在贖罪日,亞倫進入聖所的時候,要拿一頭公牛犢做贖罪祭,一隻公綿羊做全燒祭。(利16:3)他要脫下平時所穿的祭司袍服,用水洗身,然後穿上細麻聖服。(利16:4)大祭司要從以色列會眾中拿兩隻公山羊羔來,兩隻山羊都必須是健全無疵的,而且要在這方面盡可能相似。(利16:5,7)大祭司要為兩隻山羊抽籤,好決定哪一隻獻給耶和華做贖罪祭,哪一隻放到曠野去「歸於阿撒瀉勒」,藉此將人民在過去一年所犯的罪帶走。(利16:8,9;對照14:1-7;見阿撒瀉勒)然後大祭司要獻上一頭公牛做贖罪祭,為自己和家人贖罪。祭司的家人無疑包括所有利未人,因為他一家出自利未部族。(利16:6,11)之後,大祭司要拿芬芳的香末及從壇上用火盤盛滿燒紅的火炭,帶進帷幔內,進入至聖所。聖諭櫃就放在這個內室,用純金做的櫃蓋上有兩個用金子做的基路伯天使像。在這個內室,大祭司要用火燒香,使香的煙雲繚繞,籠罩聖諭櫃蓋。(利16:12,13;出25:17-22)亞倫這樣做是要讓自己可以再次進入至聖所而不致滅亡。
亞倫從至聖所出來,要拿些公牛的血帶進內室,用指頭把血灑在約櫃蓋前朝東的地方,一連七次,為祭司團贖罪。(利16:14)這樣,祭司們就潔淨了,能夠做耶和華和人民之間的居間人。
大祭司要把抽籤「歸於耶和華」的山羊獻做贖罪祭,為人民贖罪(利16:8-10),然後把「歸於耶和華」的山羊的血帶進至聖所,為非祭司部族的以色列十二部族贖罪。大祭司把羊血帶進帷幔內,像灑公牛的血一樣,「對著約櫃的蓋,把血灑在櫃蓋前」。(利16:15)
亞倫也要照樣為聖所和會幕行贖罪禮。他要拿公牛的血和「歸於耶和華」的山羊的血,抹在全燒祭壇四周的角上,為壇行贖罪禮。他又要「用指頭蘸血,一連七次灑在壇上,使壇潔淨成聖,脫離以色列人的污穢」。(利16:16-20)
之後,大祭司要把抽籤「歸於阿撒瀉勒」的山羊獻上。他要用雙手按在山羊的頭上,承認「以色列人的一切罪過和一切悖逆的罪」,把這一切都歸在山羊的頭上,然後差「一個準備妥當的人,親手把山羊放到曠野去」。這樣,山羊就擔當以色列人的一切罪過,把罪過帶到荒漠裡,在那裡消失。(利16:20-22)事後,把山羊放走的人要洗淨衣服,用水洗身,才可以再次進營。(利16:26)
亞倫要進會幕,脫去細麻聖服,用水洗身,穿上平時的祭司袍服,然後獻上自己的全燒祭和人民的全燒祭(所用的祭牲,是利未記16:3,5提及的公綿羊),為自己和人民贖罪,又把贖罪祭牲的脂肪燒在壇上,使煙氣上騰。(利16:23-25)凡祭牲的脂肪,以色列人都不可以吃,耶和華上帝指定歸於自己。(利3:16,17;4:31)至於贖罪祭牲,即公牛和山羊的屍體,要從聖幕的院子移到營外,用火燒掉。燒的人要洗淨衣服,用水洗身,才可以進營。(利16:27,28)民數記29:7-11記載,當天要一同獻上的,還有別的祭。
不再有義務守 雖然猶太教的人仍然恪守贖罪日,但所用的儀式已跟上帝原本規定的大為不同了。他們沒有聖所,沒有祭壇,又沒有約櫃;他們既沒有獻上公牛和山羊為祭,也沒有利未部族的祭司行贖罪禮。基督徒卻明白,耶和華的現代僕人已不再有義務守贖罪日了。(羅6:14;來7:18,19;弗2:11-16)另外,自從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以來,再沒有任何真正屬於利未部族的祭司供職,現在也無法確定什麼人有資格擔任祭司。論到利未人,《美國百科全書》(1956,第17卷,294頁)說:「聖殿被毀,猶太人被驅散之後,利未人就從歷史上消失了。他們已融入流離轉徙到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俘虜中。」
實體已經出現 像摩西律法的其他規定一樣,每年一次按規定守的贖罪日,其實預表一些意義更重大的事物。只要根據使徒保羅受上帝啟示寫下的話語仔細查考贖罪日的安排,就可以看出,以色列的大祭司和行贖罪禮所用的祭牲,其實預表耶穌基督和他救贖人類的安排。使徒保羅在寫給希伯來人的信中指出,耶穌基督是以色列大祭司所預表的實體,是更大的大祭司。(來5:4-10)使徒保羅也指出,大祭司一年一度帶著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預示耶穌基督帶著自己的血到天上去,為所有對他的犧牲表現信心的人贖罪。當然,耶穌既是無罪的,就不必像以色列的大祭司那樣,需要為自己的罪獻上祭牲。(來9:11,12,24-28)
亞倫為祭司和其他利未人獻上公牛做贖罪祭,把血灑在至聖所裡。(利16:11,14)同樣,基督降世為人,將自己的血的價值帶到天上獻給上帝,造福那些跟他一起做祭司和君王的人。(啟14:1-4;20:6)「歸於耶和華」的山羊也被獻做祭牲,羊血被灑在至聖所的約櫃前,為非祭司部族的以色列民造福。(利16:15)同樣,耶穌基督一次的流血犧牲,就不但使擔任祭司的屬靈以色列受益,也讓全人類得益不淺。在贖罪日,以色列人要用兩隻山羊,因為一隻山羊不能既被獻做祭牲,又同時將以色列人的罪帶走。兩隻山羊被視為一個贖罪祭(利16:5),兩隻受到同等的對待,直到祭司抽籤決定牠們的不同用途,可見兩隻山羊同屬一個象徵:耶穌基督不但犧牲生命作祭牲,也將他流血犧牲要救贖的人的罪帶走。
使徒保羅指出,公牛和山羊的血並不能真正為人除罪,但上帝為耶穌預備了身體(耶穌受浸時表明自己甘願犧牲這個身體作祭牲)。憑著上帝的旨意,基督的門徒「靠著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成聖了」。(來10:1-10)使徒保羅還指出,在贖罪日獻上的祭牲,公牛和山羊的屍體,最後要在以色列營外燒掉;同樣,基督也在耶路撒冷的城門外受苦,被人釘在柱上。(來13:11,12)
猶太人的贖罪日雖然不能永遠徹底除去以色列人的罪,但這個一年一度要守的日子的種種特色卻有象徵意義,預示耶穌基督(基督徒所承認的大祭司)犧牲生命為人贖罪的一切安排。(來3:1;見贖罪;贖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