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士
(Darius)
在聖經裡,這個名字用來指三個君王,一個是米底亞人,兩個是波斯人。有些人認為,至少在「米底亞人大流士」這個名稱中,「大流士」可能不是人名,而是頭銜或封號。
1.米底亞人大流士。波斯人居魯士的軍隊攻佔巴比倫後,殺死迦勒底王伯沙撒,米底亞人大流士作王管理迦勒底人的王國,當時他大約62歲。(但5:30,31)他也被稱為「米底亞人的苗裔亞哈隨魯的兒子」。(但9:1)
大流士行使權柄,任命一百二十個總督管轄全國,又任命三個高官管轄這些總督,免得王的權益受損。這個管理架構看來主要是為了方便財政稅收,因為總督的一個重要職責是為王室府庫徵收稅款和貢物。(參看拉4:13)但以理是三個高官之一,由於他辦事能力比別的高官和總督都要出色,大流士就打算擢升他為宰相。另外兩個高官聯同總督設下陰謀,要從法律上陷害但以理。他們這樣做顯然是出於妒忌,也可能是由於為官清正的但以理阻礙他們貪贓舞弊,他們就懷恨在心。高官和總督集合起來進見王,呈上一條法令,請求王簽署。表面上,這條法令得到全體政府官員的支持(但他們並沒有提到但以理)。法令禁止人在三十天內向大流士以外的「任何神、任何人呼求」,違者要被扔進獅子坑裡。既然大流士是外國人,不久前才得到巴比倫的王權,因此從各方面去看,這條法令都有助於鞏固大流士的王位,也使倡議這條法令的政府官員看來對大流士表示支持和效忠。(但6:1-3,6-8)
大流士簽署法令後不久,就發現自己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也看出倡議這條法令的人其實別有用心。但以理因為繼續向耶和華上帝禱告,成了第一個違反法令的人。(參看徒5:29)儘管大流士設法搭救但以理,使他不致受這條不可更改的法令制裁,最終還是不得不把但以理扔進獅子坑裡。大流士表示,他相信但以理的上帝必能保護但以理。大流士整夜禁食,無法入睡,第二天急忙到獅子坑去。他發現但以理還活著,絲毫無損,就十分高興。隨後,王下令把指控但以理的人連同他們的家人,一起扔到獅子坑裡去,使他們受到公正的報應。王又通告全國,下令「凡我王國各地的人民,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都要顫慄畏懼」。(但6:9-27)
歷史記載顯示,美索不達米亞的君王自古就被奉為神明,要求人民崇拜他們。很多聖經評注家認為,大流士簽署的法令限制人所作的「呼求」,完全是針對宗教方面的呼求,而不是指一般的請求。巴比倫設有「獅子坑」也跟古代銘文的記載一致,銘文透露東方的君主時常飼養猛獸。《松奇諾聖經書集》(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49頁)論及這點,說:「波斯人沿襲了亞述王的做法,在他們的園囿裡飼養猛獸。」(A.科恩編,倫敦,1951)
但以理書第6章之後,書中惟一再提到大流士的記載,跟他統治「第一年」所發生的事有關。那一年,但以理「辨明」猶大荒涼的年數共70年,並接獲啟示,預知必有七十個七的時期,以及關於彌賽亞出現的時間。(但9:1,2,24-27)後來,有一個天使讓但以理看「北方王」和「南方王」爭鬥的異象。天使還告訴但以理,早在大流士元年,他曾經給「他」加添力量,做「他」的堡壘。(但11:1,6)聖經評注家一般認為,這個「他」所指的是大流士,但看來天使所幫助的更有可能是米迦勒,因為前一節經文(但10:21)提到米迦勒協助這個天使作戰。由此可見,當波斯國的邪靈領袖試圖阻撓耶和華的旨意實現時,上帝的天使們彼此幫助,合力對抗邪靈。(但10:13,14)
辨明米底亞人大流士的身份 迄今為止,聖經以外的任何銘文都沒有發現「米底亞人大流士」這個名稱,約瑟夫斯(公元1世紀的猶太歷史家)之前的古代歷史家,也都沒有提到過這個人。許多批評家據此認為,米底亞人大流士是個虛構人物。
有些學者認為,大流士是居魯士的兒子岡比西斯二世。但這個說法不能成立。巴比倫被征服之後不久,岡比西斯(二世)被父親居魯士立為「巴比倫王」。岡比西斯誠然每年都代表父親到「巴比倫慶祝新年」,但他其餘的時間看來都住在西巴爾。對楔形文字文獻所做的研究顯示,岡比西斯顯然直到公元前530年尼散月一日,才正式得到「巴比倫王」這個頭銜。當時居魯士出征作戰,岡比西斯被任命為攝政王。後來,居魯士在戰鬥中陣亡。此外,大流士在巴比倫傾覆時「大約六十二歲」,這點也使這個說法不能成立。(但5:31)
有人說大流士可能是居魯士的別名。這個說法跟大流士是「米底亞人」和「米底亞人的苗裔」這一事實不符,後一個稱呼說明大流士的父親亞哈隨魯是米底亞人,而居魯士很明確地被稱為「波斯人」,儘管有些歷史家聲稱他母親可能是米底亞人,但據居魯士圓柱記載,居魯士的父親岡比西斯一世是波斯人。(但9:1;6:28)
還有些人主張,大流士是居魯士的某個「舅舅」。據希臘歷史家色諾芬說,大流士是「阿斯提亞格斯的兒子基亞克薩里斯」。色諾芬記述,基亞克薩里斯繼承了米底亞王阿斯提亞格斯的王位,但後來基亞克薩里斯把女兒和整個米底亞,都給了外甥居魯士。(《居魯士的教育》,第1卷,5章,2段;第8卷,5章,19段)然而,希羅多德和克特西亞斯(跟色諾芬差不多是同時代的希臘歷史家)的記載跟色諾芬的記載相悖,希羅多德聲稱阿斯提亞格斯死時沒有子嗣。《拿波尼度編年史》表明,居魯士俘擄阿斯提亞格斯後,才得到米底亞的王權。再說,如果大流士是基亞克薩里斯二世,那麼阿斯提亞格斯就應該也叫做亞哈隨魯,因為米底亞人大流士是「亞哈隨魯的兒子」。(但9:1)因此,這個觀點缺乏證據支持。
米底亞人大流士是誰?
近年來,一些參考書提出,大流士就是古巴魯(一般認為即色諾芬在《居魯士的教育》一書中提到的古巴魯)。巴比倫被米底亞-波斯征服後,古巴魯擔任巴比倫的總督。這個觀點的根據基本如下:
一份稱為《拿波尼度編年史》的古代楔形文字文獻,在記述巴比倫傾覆時提到「古提恩的總督烏巴魯和居魯士的軍隊,不經一戰就進入巴比倫」。銘文接著說,居魯士在17天後才進入巴比倫,然後烏巴魯,即「他手下的總督,在巴比倫任命(副)總督」。(《古代近東文獻》,J.普里查德編,1974,306頁;另見《米底亞人大流士》,J.C.惠特科姆著,1959,17頁)請注意「烏巴魯」和「古巴魯」是不同的名字。雖然這兩個名字看起來相似,但按照楔形文字的拼寫方式,「烏巴魯」第一個音節的符號跟古巴魯很不一樣。《拿波尼度編年史》說,古提恩的總督烏巴魯在巴比倫被征服數星期之後就死去了。其他楔形文字文獻則表示,古巴魯還繼續活了14年,並擔任總督。他不僅管理巴比倫,還管理整個巴比倫尼亞地區和「大河那邊」的地區,包括敘利亞、腓尼基、巴勒斯坦,直到埃及邊界。因此,古巴魯所管轄的範圍包括整個肥沃新月地帶,跟巴比倫帝國的版圖基本相同。要記得,聖經說米底亞人大流士「被立為王,管理迦勒底人的王國」(但5:31;9:1),但並沒有把他稱為「波斯王」,這個頭銜向來僅指居魯士王(但10:1;拉1:1,2;3:7;4:3)。因此,古巴魯所管理的地區看來至少跟大流士一樣。
由於沒有文獻將古巴魯叫做「大流士」,有人提出,「大流士」是他的頭銜或封號。W.F.奧爾布賴特說:「在我看來,古巴魯很有可能實際執掌王權,並取得『大流士』這個也許是古伊朗的王室封號,而當時居魯士沒有參與這場東征。」(《聖經文獻雜誌》,1921,第40卷,112頁,腳注19)有人提出異議,指出沒有任何楔形文字泥板提到古巴魯是「王」;主張古巴魯就是大流士王的人則回應說,楔形文字泥板同樣沒有提到伯沙撒是王,但一份叫做《拿波尼度史詩》的楔形文字文獻卻明確指出,拿波尼度「把王權交給」他兒子。
在這方面,惠特科姆教授指出,根據《拿波尼度編年史》,古巴魯(居魯士所委任的區總督)「在巴比倫任命……(區總督)」,正如但以理書6:1,2表明,大流士「在王國裡立了一百二十個總督」。惠特科姆由此認為,身為總督的古巴魯負責管理各總督,他很可能被下屬稱為王。(《米底亞人大流士》,31-33頁)論到古巴魯所管轄的廣大地區,A.T.奧姆斯特德說:「古巴魯管理這個幅員廣大的富饒國家,他幾乎可算是個雄霸一方的獨立君王。」(《波斯帝國歷史》,1948,56頁)
有些學者也有上述的看法,認為米底亞人大流士很可能實際上是個總督,一方面統治迦勒底人的王國,另一方面又得聽命於波斯帝國的最高君主居魯士。A.T.奧姆斯特德指出:「居魯士向轄下的巴比倫人自稱為『巴比倫王、各地之王』,堅稱巴比倫自古以來的王系沒有中斷,從而滿足巴比倫人的虛榮心,好贏得他們的效忠……但王離開後,就由總督古巴魯代表他行使王權。」(《波斯帝國歷史》,71頁)主張聖經中的大流士其實是個代理統治者的人,指出聖經提到大流士「得了 王權」,「被立 為王,管理迦勒底人的王國」。他們認為,經文表明大流士實際上臣服於一個地位更高的君王。(但5:31;9:1;比較7:27,經文說「至尊者」耶和華上帝把王國賜給「聖民」)
雖然從現有資料來看,古巴魯在很多方面都跟大流士很相似,而大流士也可能是居魯士手下的一個總督,但二人是否等同仍未能下定論。歷史記載並沒有透露古巴魯屬於什麼民族和家族,因此不能肯定他是「米底亞人」和「亞哈隨魯的兒子」。歷史記載也沒有顯示他的權力足以讓他頒布類似但以理書6:6-9所說的那種通告或法令。此外,聖經看來表明,大流士統治巴比倫的時間不長,接著居魯士就成為巴比倫王。當然,也有可能他們二人同時統治,只不過但以理特別提到大流士在巴比倫身居高位的那一年。(但6:28;9:1;代下36:20-23)古巴魯任職共14年。
為什麼不能確定大流士的身份 當然,聖經記載的真確性並不依賴世俗文獻的證據。聖經所記載的許多人和事,曾被批評家指為「並非史實」而受到否定,最終卻證明是確鑿不移的史實。有鑑於此,研究上帝話語的人無須過度著重這些負面的批評。(見伯沙撒;薩爾貢)儘管有數以萬計的楔形文字泥板在中東出土,但這些泥板所提供的史料都是斷簡殘篇,當中存在不少歷史的空白。另一個史料來源是古代歷史家的著作,但他們的著作留存下來的抄本(常常只有殘片)數量很少,大部分都用希臘語寫成,寫作年代比但以理書所記各事的年代遲一兩個甚至更多個世紀。
其實,巴比倫的歷史沒有提到大流士,最主要的理由見於但以理書的記載。據但以理書說,大流士委任但以理在政府擔任要職,引起其他高官不滿。他們陰謀陷害但以理,卻未能得逞。大流士把這些指控但以理的人連同他們的家人一併處決,這很可能激起其餘官員更深的仇恨。大流士通告全國,吩咐所有人「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都要顫慄畏懼」,這必定使勢力雄厚的巴比倫祭司大為反感,懷恨在心。由於書吏明顯受巴比倫祭司左右,因此書吏把關於大流士的記載抹去不足為奇。在當時,竄改歷史是司空見慣的事。
要注意的一點是,聖經以聯合霸權來描述米底亞-波斯。(但5:28;8:3,4,20)儘管世俗歷史側重於表揚居魯士和波斯人的領導地位,但聖經表明,米底亞人看來跟波斯人一直保持夥伴關係,而國內所立法律也被稱為「米底亞人和波斯人」的法律。(但6:8;斯1:19)米底亞人在推翻巴比倫的戰役中的作用舉足輕重。(賽13:17-19)請也留意,耶利米書51:11預告,攻擊巴比倫的人中包括「米底亞列王」。大流士很可能就是這些王之一。
2.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也叫大流士大帝或大流士一世(波斯人)。他被譽為波斯帝國最偉大的統治者之一。大流士自稱是「雅利安人的苗裔,波斯人之子,阿開民的希斯塔斯普之子」。(《波斯帝國歷史》,122-123頁)由此可見,大流士聲稱自己跟居魯士大帝一樣有王族血統,源自同一祖先,只是出自旁支。
公元前522年,岡比西斯二世從埃及回國途中去世,波斯王位由他兄弟巴爾狄亞(也可能是一個名叫高馬達的僧侶)繼承,但只統治了一段很短的時間。大流士在六個波斯貴族的幫助下,殺了繼位人,奪取了王位。大流士在比索通的懸崖上(懸崖面向一片平原,從巴格達到德黑蘭的主要商道穿越這個平原),鐫刻巨幅銘文,用三種文字記述了這件事。大流士的銘文說,高馬達冒充岡比西斯的兄弟(其實早已被處決),篡奪了王位。現代許多學者都接受這個記載(大流士反覆強調:「千真萬確,絕無虛言」),認為內容基本符合事實。但有些人則認為大流士撒了「彌天大謊」,證據顯示大流士才是真正的篡位者。無論真相如何,大流士得到王權之後,不得不應付國內接二連三的叛亂。據說,他即位的最初兩年,都致力於鎮壓帝國境內各處的騷亂。本已擺脫波斯統治的埃及,於公元前519-前518年左右,再次被大流士征服。之後,大流士繼續向外擴張,帝國領土東抵印度,西達色雷斯和馬其頓。他的其他政績包括:有效地重組帝國全境的行政架構,編寫了一套稱為《最佳法規大全》的帝國法典,重開連接埃及尼羅河和紅海的運河。
在聖經的記載中,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的出現跟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有關。聖殿於公元前536年奠基,但重建工程於公元前522年被禁,「停頓下來,直到波斯王大流士在位第二年」(公元前520)。(拉4:4,5,24)在這一年,哈該和撒迦利亞兩位先知激勵猶太人動工建殿,聖殿的工程就又恢復了。(拉5:1,2;該1:1,14,15;亞1:1)幼發拉底河西岸地區的省長達特奈為了維護帝國的利益,連同其他官長一起查詢猶太人建殿的事宜,又寫了一份奏章給波斯王大流士。他們在奏章中稟明猶太人建殿的事,陳述猶太人聲稱有合法理據建殿,並請求王查看王宮的檔案室,看看有沒有證實猶太人聲稱的文件。(拉5:3-17)猶太人將迦勒底人尼布甲尼撒和波斯人居魯士二人的行動加以比照,指出前者摧毀聖殿,後者批准重建聖殿。對大流士來說,猶太人的話想必很合宜、很中聽,因為他在位第一年,就不得不鎮壓兩起叛亂,而發動叛亂的人都自稱是拿波尼度的兒子尼布甲尼撒(歷史家稱他們為尼布甲尼撒三世和四世),企圖使巴比倫脫離波斯帝國而獨立。
大流士命人查看位於米底亞古都埃克巴坦那的檔案室,在那裡發現了居魯士的文件。於是大流士頒布諭旨,吩咐省長達特奈和其他官長不得干涉聖殿的工程,還要「從河西王家寶庫的稅款」中,撥出款項資助建殿的工程,並提供獻祭用的牲畜和其他必需品。誰違反這道諭旨,就會被掛在木頭上,他的房子要「成為公廁」。(拉6:1-12)
猶太人得到官方協助,再加上先知不斷鼓勵(亞7:1;8:1-9,20-23),終於在「大流士王在位第六年亞達月三日」完成了聖殿的工程。(拉6:13-15;即公元前515年3月6日)銘文顯示,大流士信奉阿胡拉·瑪茲達神。因此,儘管大流士所做的達成了耶和華上帝的旨意,無疑也得到上帝的指引,但基本來說,他的行動顯然是出於尊重米底亞-波斯不可更改的法律,跟大流士政府所實行的寬容政策也有關係。大流士的一些銘文顯示他確實寬待外族人。
晚年出征希臘 公元前5世紀末,伊奧尼亞的希臘各城反抗波斯統治。儘管叛亂被平定,大流士還是決定懲罰雅典和埃雷特里亞,因為這兩座城支援各城造反。於是波斯大舉進侵希臘,但大流士的軍隊卻在馬拉松戰役落敗(公元前490)。大流士重整旗鼓,打算再次進攻希臘,卻於公元前486年去世,未能完成大志。他兒子薛西斯繼位。
3.尼希米記12:22說,利未人的宗族首領「由以利雅實、約雅大、約哈南、雅杜亞的日子,直到波斯人大流士作王的時候」,都登記了。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時,以利雅實擔任大祭司(尼3:1),尼希米第二次回到耶路撒冷時(亞達薛西在位第三十二年[公元前443年]之後),約雅大的兒子已結了婚(尼13:28)。因此,經文所說的「大流士」很可能是指大流士二世(也叫諾特斯),他於公元前423年至公元前405年在位。
在《埃利潘蒂尼紙莎草紙殘片》中發現的一封信,被確認為可追溯至公元前5世紀的最後幾年,信中提到「約哈南」是當時耶路撒冷的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