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配偶不忠,婚姻關係仍可維持嗎?
「我告訴你們,誰跟妻子離婚,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另外再跟別人結婚,就是通姦了。」——馬太福音19:9。
我們從耶穌基督這番話可以看出,要是配偶不忠,基督徒有權提出離婚。a不過,如果清白的一方寧願維持婚約,雙方又決意重修舊好,那又怎樣?他們會面對什麼困難?他們可以怎樣成功地應付這些難題?讓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說。
倒塌的房屋
我們必須首先明白,配偶不忠的確會對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正如耶穌基督指出,婚姻的創始者原本是要夫妻雙方「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個肉體」。他接著說:「所以,上帝以同軛相連的,人不可分開。」不錯,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所以,通姦破壞了婚姻誓約,煩惱痛苦自然接踵而生。——馬太福音19:6;加拉太書6:7。
證據表明,通姦的確令清白的一方痛心疾首。這種惡行造成的傷害,好比暴風雨摧毀人的家園一般。雪莉·格拉斯博士評論說:「在我診治的病人當中,好幾位都告訴我,配偶通姦比配偶去世還要難受。」當然,有些痛失配偶的人可能並不同意這樣的說法。但通姦明顯對配偶造成重大打擊,有些人甚至終身都無法克服這樣的痛苦。
既然通姦造成這麼大的傷害,人可能會問:「配偶如果通姦,婚姻關係應當就此告終嗎?」不一定。耶穌就通姦一事所說的話表明,忠信的一方有權根據聖經的理由選擇離婚,但卻不是有義務一定要這樣做。雖然通姦本身不是一件值得原諒的事,但有些夫妻卻甘願作出所需的調整而想重修舊好。
當然,夫妻最好還是防患於未然,在彼此忠於對方時就敏於作出必須的調整。可是,即使有時一方行差踏錯,清白的一方也許甘願保持兩者的婚姻關係。但當事人必須權衡利弊,不能僅是一廂情願,就貿然作出這樣的決定。她必須顧慮到自己和兒女在靈性、感情、身體和經濟方面的需要。b她也需要考慮到,他們的婚姻是否真的可以挽救。
婚姻有挽救餘地嗎?
在重建被暴風摧毀的房子之前,建築者必須決定該房子是否值得修整。同樣,婚姻關係一旦由於配偶不忠而受到破壞,在設法補救之前,清白的一方尤其需要作出現實的評估,衡量雙方是否真的有可能復合,回復以往的親密關係和信任。
一個值得考慮的因素是,犯錯一方究竟有沒有表現衷誠的悔意,還是依然在「心裡」跟別人通姦。(馬太福音5:27,28)雖然他口頭答應改過自新,但他是否仍對不道德的關係戀戀不捨呢?(出埃及記20:14;利未記20:10;申命記5:18)他是否仍然滿眼淫色呢?他有把自己通姦的罪責歸咎於妻子嗎?若然,夫妻就很難在婚姻關係上恢復彼此的信任了。在另一方面,丈夫如果已經停止不道德的行為,甘願承擔犯錯所帶來的後果,並且設法彌補他為婚姻造成的創傷,妻子也許有理由期望彼此的信任有一天可以恢復過來。——馬太福音5:29。
此外,忠信的一方能夠寬恕對方嗎?這意思不是說,她要逆來順受,不能把發生了的事的感覺吐露出來,或要假裝若無其事。相反,隨著時間過去,她需要盡力放下對配偶的怨恨。這樣的寬恕是需要時間的,但卻可以為恢復婚姻關係奠下穩固的根基。
移走「瓦礫廢物」
忠信的一方如果決定維持婚姻關係,夫妻接著要怎樣做?要修葺被暴風摧毀的房子,就必需先移走四周的瓦礫廢物;同樣,導致婚姻破裂的「瓦礫廢物」也必須除去。夫妻如果能夠坦誠地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感覺,無疑會對挽救婚姻有若干幫助。箴言15:22說:「不先商議,所謀無效。」翻做「商議」的希伯來詞暗示兩者具有一種親密的關係;詩篇89:7把這個詞譯作「議會」。(《新譯》)因此,所指的不是一種空泛的交談,而是雙方忠實坦誠地溝通,清楚表達彼此的內心感受。——箴言13:10。
例如,在有些事例上,忠信的一方可能想查問丈夫:不忠的行為究竟是怎樣開始的?延續了多久?有其他人知道這件事嗎?誠然,夫婦一起討論這些細節無疑是一件痛苦難受的事。不過,忠信的一方可能需要知道這些細節,才可以對犯過者恢復信任。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忠的配偶最好以誠實、體貼和仁愛的方式回答配偶的問題,和解釋事件的經過。要緊記,交談的目的是要醫治而不是傷害對方。(箴言12:18;以弗所書4:25,26)在談論事件經過時,雙方都要態度審慎,並且要表現自制和同情心,敏於聆聽對方的傾訴。c——箴言18:13;哥林多前書9:25;彼得後書1:6。
如果難題發生在耶和華見證人身上,他們就可能要向會眾的長老求助。當然,基督徒如果犯了嚴重的罪行,例如通姦,就必須立即向長老認罪,因為長老有責任關注這對夫婦和會眾的屬靈福利。犯了通姦的基督徒如果去見長老,向他們表示衷心悔改,長老也許會容許他繼續留在會眾裡,並且給這對夫妻所需的協助。——雅各書5:14,15。
重修舊好
夫妻一待情緒稍為平復之後,就可以較理性地想出補救的方法來。他們需要繼續保持密切的溝通,一旦察出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就要敏於作出改變。
當然,犯過的一方有首要的責任作出調整。可是,忠信的一方不能僅是袖手旁觀,她也要作出若干努力去鞏固兩者的婚姻關係。但意思不是說,她要為配偶通姦一事負責,或配偶通姦是情有可原的。無論如何,通姦總是不對的。(可參閱創世記3:12;約翰一書5:3。)但在婚姻關係上,有許多難題是需要夫妻共同解決的。事實上,夫妻必須齊心協力,才會有希望重修舊好。他們最好考慮一下:他們需要鞏固彼此的價值觀和目標嗎?他們有忽略屬靈的事務嗎?如果想破鏡重圓,這樣的檢討是必需的。因為人如果要作出所需的改變,就得先要察出自己的弱點來。
急謀補救
建築精良的房屋尚且要定時維修,夫妻破鏡重圓,也必須繼續竭力維繫彼此的關係。夫妻既決定握手言歡,就不該讓時間過去而淡忘這個決定。即使遇上些微挫折,例如溝通再次出現困難,不該就此氣餒;剛相反,夫妻應當急謀補救,並且盡力維繫這種重新建立的關係。——箴言24:16;加拉太書6:9。
最重要的是,夫妻必須把屬靈的事務置於生活的首位,不要容許次要的活動破壞了這種屬靈常規和兩者的婚姻關係。詩篇127:1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耶穌也警告說:「凡聽見我這些話卻不實行的,好比一個愚蠢的男子,把家宅建造在沙上。暴雨降下,洪水來到,強風吹襲,撞擊家宅,家宅就塌下了,而且倒塌得很大。」——馬太福音7:24-27。
不錯,如果僅因為聖經原則很難實踐,就乾脆把它置之不理,婚姻的基礎就會十分脆弱,這樣就難保不會有另一次不忠的事件發生了。可是,如果夫妻在所有事上都緊守聖經的標準,上帝就會祝福他們的婚姻。他們如果渴望取悅婚姻的創始者耶和華上帝,這就是一股最大的力量,推使他們對配偶忠貞。——馬太福音22:36-40;傳道書4:12。
[腳注]
a 人如果選擇跟通姦的配偶離婚,這是有適當理由的。有關這方面的細節,請參閱本刊1995年8月8日刊「聖經的觀點:通姦——寬恕還是不寬恕?」一文。
b 我們假定不忠的一方是男性。因為據調查顯示,男子不忠的情況比女子高一倍。可是,如果清白的一方是基督徒男子,有關原則也同樣適用。
c 有關敏於傾聽一事,請參閱《儆醒!》1994年1月22日刊(英語版),第6-9頁,和1994年12月8日刊,第10-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