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得穩!
加拉太書摘要
耶和華是自由的上帝。(哥林多後書3:17)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曾說:「你們必定認識真理,真理必定使你們自由。」(約翰福音8:32,《新譯》)使徒保羅效法基督,把使人自由的好消息傳揚開去。——羅馬書6:18;8:21。
藉著宣揚這個使人自由的信息,保羅在第一次海外傳道旅程期間(公元47-48年)建立了加拉太(位於小亞細亞的一個羅馬行省)會眾。加拉太人已獲悉治理機構的決定,曉得基督徒無須受割禮。(使徒行傳15:22-29)但墨守猶太教的人卻堅持加拉太人要受割禮,企圖使他們再次陷於奴役中。有鑑於此,保羅在公元50-52年左右從哥林多或敘利亞的安提阿致信加拉太人,向他們強調基督徒的自由。例如他說:「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加拉太書5:1,《新譯》。
保羅衛護自己的使徒職分
保羅首先指出,他的使徒職分是『藉著耶穌基督和上帝』而來的。(1:1-2:14)為了一項啟示,保羅(與巴拿巴和提多)就割禮的問題前往耶路撒冷。當時雅各、磯法(彼得)和約翰均承認保羅曾獲授權作外邦人的使徒。後來,彼得因懼怕來自耶路撒冷的猶太籍基督徒,便與安提阿的外邦信徒分開,保羅為此而責備他。
如何稱義?
保羅接著提出一個有力的要點:人惟獨憑著相信耶穌基督才能稱義。(2:15-3:29)加拉太人得以領受上帝的靈並非因為他們謹守律法,而是因為他們憑著信心接受好消息的緣故。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會表現信心,但人若試圖「靠行律法」稱義,就「在咒詛之下」了(《新譯》)。何以故呢?因為他們無法把律法守得十全十美。事實上,律法的目的是要使過犯顯明出來,作『領人到基督那裡的保育員』(《新世》)。
站立得穩!
基督藉著自己的死「把在律法之下的人釋放出來」(《新世》)。但他的跟從者必須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得穩。(4:1-6:18)由於這緣故,加拉太人要抗拒任何企圖誘使他們再負奴役之軛的人。此外,他們也不可濫用自己的自由;相反,他們要避免「肉體的行為」(《新世》),並且表現聖靈的果子。那些企圖使他們再次受律法奴役的人只是想「在肉體的外表上討人喜悅」(《新世》),避免受人逼迫,及有誇口的理由。然而,保羅卻表明,受割禮和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要緊的乃是一項新的創造物」(《新世》)。他祈求和平、慈悲臨到屬靈的以色列——新的創造物——的成員身上。
保羅致加拉太人的信幫助他們抗拒那些企圖在靈性上奴役他們的人。但願這封信也幫助我們表現聖靈的果子而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得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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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保羅寫道:「誰也不要找我麻煩,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奴隸的烙印。」(加拉太書6:17,《新世》)在古代若干異教徒當中,奴隸受到印記去表明他們的主人是誰。他們身上烙有或刻有各種不同設計的印記。毫無疑問,由於從事基督徒的服務,保羅受過許多虐待折磨而在身體上留下若干疤痕,由此證明他是基督手下名副其實的忠信奴隸,曾為基督飽受苦楚。(哥林多後書11:23-27)這些疤痕也許便是保羅所指的「烙印」。或者他所想到的是他所過的基督徒生活,努力表現上帝聖靈的果子及執行服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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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奴隸被迫要為主人服務,但保羅卻甘心樂意為耶穌基督服務,作基督手下喜樂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