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Systems of Things)
希臘語詞ai·onʹ(艾翁)在《希臘語經卷》裡出現過很多次,其中三十多次譯做「制度」。
關於「艾翁」的含義,R.C.特倫奇說:「跟[koʹsmos科斯莫斯(世界)]一樣,『艾翁』除了包含基本或字面意思之外,還有第二層意思,即道德或精神方面的引申義。『艾翁』的基本意思是指延續不斷的時間,可長可短……但重點在於以時間去衡量受造萬物所處的情況,去量度受造萬物的存在……因此是指存在於一定時間範圍之內的世上的一切……用於道德或精神方面的引申義,則指世事的發展歷程和趨向。」為了說明「艾翁」的第二層意思,特倫奇引述了德國學者C.L.W.格林為這個詞所下的定義:「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形諸於外的一切事物」。(《新約同義詞》,倫敦,1961,202-203頁)
換言之,「艾翁」的基本意思是「時代」或「存在的時期」,在聖經裡多指悠長的時間(徒3:21;15:18),有時更指無盡的時間,即千秋萬世,永永遠遠。(可3:29;11:14;來13:8)關於「艾翁」的這些詞義,見萬世;本文只集中談談「艾翁」的第二層意思。
為了更清楚地了解「艾翁」的這一層意思,不妨看看「時代」「年代」或「紀元」等詞語的用法。歷史上某個時期之所以叫某某時代、年代或紀元,往往是因為這段時期有某種明顯的特徵,比如某些重大發展、大事或大人物的出現。舉例說,「航海探險時代」是指哥倫布、麥哲倫、庫克等航海探險家在世的日子,另外還有「封建時代」「黑暗時代」「維多利亞女王時代」以及較近代的「太空時代」等。上述這些時期之所以特別,不在於時間本身,而在於這些時期內有某個或某些明顯的特徵。這些特徵足以決定一個時代的起點、終點以及長度。如果沒有這些特徵,一段時間的過去就只是光陰流逝而已,根本不會稱為某某時代、時期或紀元了。
因此,利德爾和斯科特合編的《希臘語英語詞典》為「艾翁」下的一個定義是:「明確劃分出來並有具體特徵的時期或時代。」(H.瓊斯修訂,牛津,1968,45頁)另外,《瓦因新舊約詞語詮釋詞典》(1981,第1卷,41頁)的定義是:「一個時代或年代……[艾翁]指一段沒有特定長度的時期,也指以某個時期內發生的事為標誌的一段時間。」
基於上述理由,大凡經文的側重點在於某個時期的特徵,而不在於那段時間本身,就會把「艾翁」譯做「制度」或「情況」;這個譯法顯然十分恰當。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1:4的話,足以說明這個譯法為何可取。保羅說:「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好救我們脫離這個邪惡的制度[『艾翁』的一個詞形]。」在許多譯本中,「艾翁」一詞譯做「時代」或「世代」。問題是,基督犧牲生命作為贖價,顯然不是要拯救基督徒脫離某個時代或時期(基督徒還是跟其他人活在同一個時代),而是要拯救基督徒擺脫某段時期的制度或情況 的支配或束縛。(參看多2:11-14)
使徒保羅寫信給羅馬會眾的基督徒,說:「不要被這個制度同化,倒要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羅12:2)某個時期的人有什麼風尚潮流或生活方式,決定因素並不在於這段時期本身,而在於這段時期有什麼標誌或特徵,包括一般人的價值標準、言行舉止、風俗習慣、人生取向和處事作風等。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2:1,2談到一些人,說:「你們從前因為過犯,因為罪,本來已經死了,上帝卻使你們活過來。以往你們行惡,是順應這個世界的制度[和合翻作『今世的風俗』;新譯翻作『時代的潮流』]」。關於經文中「艾翁」的含義,《注釋者希臘語新約全書》(第3卷,283頁)說,時間本身既不是惟一的因素,也不是主要的因素。為了說明把「艾翁」譯做「潮流」是對的,這本書繼續說:「這個詞表達了三重概念,就是趨向、發展 和進程。一個世界的潮流或趨向要是邪惡,這個世界就必然邪惡,隨波逐流的人也必然活在過犯和罪惡中。」(W.尼科爾編著,1967)
時代、體制、制度 在世上出現過或將會出現的制度或體制很多,形形色色。上帝也通過他的兒子引進或要引進不同的制度,而且都是正義的制度。
舉例說,上帝曾通過律法之約引進一個時代,有人稱之為以色列紀元或猶太紀元。就上帝跟人類的關係而論,這段歷史時期的特徵,在於律法之約所引入的各種制度和特色。這些特色包括祭司制度、獻祭與飲食的條例、節期與安息日的規定,還有跟聖幕聖殿的崇拜活動有關的安排等。這一切都預示未來,是象徵也是影子;後來還加添了立人作王的統治體制。誠然,上帝一旦預告要另立新約(耶31:31-34),舊約就在某種意義上被廢了,只不過上帝仍然讓律法之約在隨後幾百年間繼續運作而已。(來8:13)到了公元33年,上帝把律法之約「釘」在他兒子的苦刑柱上,正式廢除了。(西2:13-17)
顯然因為這個緣故,希伯來書9:26說,耶穌「在現行制度的末期只一次顯現,犧牲生命,就把罪除去」。不過,那個時代的特色卻要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及猶太人被俘擄和驅散時,才完全 消失。儘管猶太人最後一個戰略據點(梅察達)在三年後,即公元73年,才被羅馬人攻陷,但為猶太紀元劃上句號的卻是公元70年的那場浩劫。從那時起,猶太祭司制度、獻祭和在聖殿崇拜上帝的安排就正式結束,上帝為猶太人設立的統治制度也告終了。正因為這個緣故,使徒保羅在基督死後多年,但在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摧毀前憶述以色列國的往事時可以說:「他們遭遇的這些事都成了鑑戒,並且記在經上,警戒我們這些到了這個制度終結的人。」(林前10:11;另見太24:3;彼前4:7)
憑著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也憑著因贖價得以生效的新約,上帝通過基督引進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制度,一個主要涉及受膏基督徒會眾的制度。(來8:7-13)這個制度標誌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其中的特色正是律法之約所預表的實體。從那時起,勸人跟上帝和好的傳道工作正式展開,上帝的聖靈發揮的作用特別明顯,人要在屬靈的聖殿而不是實際的聖殿崇拜上帝,要獻上屬靈的祭牲(彼前2:5)而不是牛羊,上帝將他的旨意進一步顯示出來,新約的成員要跟上帝締結新的關係並採納新的生活方式。這一切都是基督所引進的新制度中的一些重要特色。
不義的時代或制度 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提到一些「在目前的制度中富有的人」。他所說的制度肯定不是猶太制度,因為提摩太要勸導的不僅是猶太裔基督徒,也有外邦基督徒,而外邦基督徒的財富跟猶太制度是扯不上關係的。(提前6:17)另外,保羅說底馬因「貪戀這個制度」而撇棄他;底馬貪愛的顯然不是猶太制度,而是當時的社會風氣以及世俗的生活方式。(提後4:10;另見太13:22)
事實上,律法之約定立以前,世界的「艾翁」或制度即已存在。這個世界的「艾翁」不但跟律法之約所引進的「艾翁」並存了一段時間,而且在律法之約的「艾翁」結束後延續下去。全球大洪水過後,大部分人罔顧上帝和他的旨意,悖逆犯罪,不敬虔的生活方式大行其道,世界的「艾翁」從那時就開始成形了。難怪保羅說「現行制度的神」弄瞎了不信的人的心眼,指的顯然是魔鬼撒但。(林後4:4;另見約12:31)毫無疑問,這個世界的「艾翁」受到撒但的操控及其精神的熏染,結果產生種種不良特徵和歪風邪氣。(參看弗2:1,2)關於羅馬書12:2,《注釋者希臘語新約全書》(第2卷,688頁)說:「基督徒就算只被這個制度的一點點不良風氣感染,也已經不堪設想,假如全盤接受世俗的生活方式,就更不用說了。」聖經表明,這個世界的「艾翁」會在使徒的日子以後延續一段長時間。
例如,馬太福音13:37-43記載耶穌如何解釋一個比喻時,說:「田地就是世界[科斯莫斯]……收割莊稼的時候就是這個制度[『艾翁』的一個詞形]的末期……。正如毒麥收集起來用火燒掉,這個制度的末期也要這樣」。有些譯本(比如《和合本》)把經文中的「科斯莫斯」和「艾翁」都譯做「世界」。可是,比喻中的農夫顯然只燒掉「毒麥」,沒有燒掉「田地」(即「世界」)。換言之,來到終結或末期的不是「世界」(科斯莫斯),而是其「制度」(艾翁)。喬治·坎貝爾譯本把經文翻作:「田地就是世界……收割的時候就是目前情況的終結……。目前情況的終結也要這樣。」(《四福音》,倫敦,1834)
耶穌指出,小麥代表真基督徒(即他的受膏門徒),毒麥代表假基督徒。因此,世界制度的末期(即經文所說的收割莊稼的時候)既不是指猶太制度的末期,也不是指上帝讓「小麥」「毒麥」一起生長的這種「情況」的結束。世界制度的末期是指「目前的制度」,即受撒但控制的制度的終結,這個制度也是使徒保羅後來談到的同一個制度。(提前6:17)在關於拖網和分開好魚壞魚的比喻中,耶穌提到的是同一個制度。他說:「在這個制度的末期也會這樣:天使要出去,把惡人從義人中間分出來」。(太13:47-50)當門徒問耶穌他的臨在和「這個制度的末期」有什麼徵象時,他們顯然想到耶穌說過的這些話。(太24:3)後來,耶穌吩咐他的門徒要幫助人成為基督徒,應許與他們同在,直到制度的末期,所指的必定也是這個受撒但控制的世界制度。(太28:19,20)
聖經裡不少經文都用「艾翁」來指目前存在的這個邪惡制度,包括路加福音16:8;哥林多前書1:20;2:6,8;3:18;以弗所書1:21。
「將來的制度」 根據馬太福音12:32,耶穌說冒犯聖靈的人「在這個制度,在將來的制度」,都不會得到寬恕。有些人認為「這個制度」指猶太制度,「將來的制度」指基督根據新約所引進的制度,但實情不是這樣。證據顯示,這兩個制度分別指目前這個邪惡的制度,以及上帝鏟除邪惡制度後所創建的新制度。耶穌談到這個未來的制度時應許,凡為上帝的王國撇下家人房屋的,「沒有不在今世[『凱羅斯』的一個詞形,意思是『指定的時候』]得許多倍,在將來的制度[『艾翁』的一個詞形]得永生的」。(路18:29,30)另外,在未來的制度裡,死者必復活,有望成為上帝的兒女。(路20:34,35)以弗所書2:7提到「將來的制度」時用了「艾翁」的複數詞形,說受膏基督徒會「跟基督耶穌聯合」,得享上帝豐盛的分外恩典。(參看弗1:18-23;來6:4,5)由此可見,在「將來的制度」這個架構以內,還會有其他大大小小的制度或安排;就像昔日在律法之約所引進的制度裡,也有很多相關的制度同時並存,互相配合。關於這一點,上文已有論述。
「萬事萬物」全憑上帝的安排 希伯來書11:3說:「我們有信心,就看出萬事萬物[『艾翁』的複數詞形,字面譯法為『各種制度』]全憑上帝的話語安排,所以現在看得見的都是出於看不見的。」許多人認為這節經文中「艾翁」的複數詞形的用法跟希伯來書1:2的一樣;希伯來書1:2說耶和華藉著他兒子耶穌基督發言,「這個兒子,上帝早已立他承受全部產業,也通過他造了萬事萬物」。要明白這兩段經文中希臘語詞「艾翁」的特殊含義,可以考慮以下兩種看法。
一個看法是:「艾翁」指某段時期中的顯著特徵。在希伯來書11章,受聖靈啟示的聖經執筆者探討的是古人如何因信心「得了見證」。(2節)執筆者接著列舉了一些忠心人物,他們生活在全球大洪水以前、族長時代以及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的時代。在這些時期中,上帝促成和成就了很多大事,並通過「各種制度」,使自己的旨意逐步實現,清除因人類悖逆犯罪而引起的種種問題,並打開機會讓人跟上帝和好、得蒙恩待。因此,這些古人必須對上帝有信心(他們也確實顯出信心),深信上帝一直有條不紊地指引事態的發展,深信萬事萬物或各種制度是憑看不見的上帝才能存在的,深信自己必在上帝指定的時間「得著所應許的」,深信自己追求的目標絕不會落空。他們滿懷信心,熱切期待上帝的旨意逐步實現,包括由新約引進的新制度,這新約是根據耶穌的犧牲而訂立的。(來11:39,40;12:1,18-28)
另一個看法是:希伯來書1:2以及11:3中「艾翁」的意思跟「科斯莫斯」相同,指世界或宇宙,包括受造萬物、日月星辰和地球。這個看法跟希伯來書11:3下半部分的話十分吻合,經文說「看得見的都是出於看不見的」。另外,這節經文指的也可能是創世記中關於萬物被造的記載;要是這樣,保羅說了這句話後才列舉亞伯(4節)、以諾(5,6節)和挪亞(7節)的例子,就很合乎邏輯了。換言之,保羅很可能是以此作為信心的定義的一個延伸,用宇宙萬物、日月星辰去證明造物主確實存在。(參看羅1:20)
在《希伯來語經卷》中的含義 希伯來語詞cheʹledh(赫萊德)跟「艾翁」的意思類似,可指「一生的歲月」(伯11:17;詩39:5;89:47),但如果經文的重點在於某段時期的特徵,則也譯做「制度」。(詩17:13,14;49:1)有些譯本把最後這幾節經文譯做「世界」,但這個譯法顯然未能表達「赫萊德」一詞所隱含的意思,即「延續不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