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跡
(Miracles)
令人驚詫、嘆為觀止的奇事;無法由已知的人力或自然力量產生,只能由超自然力量促成的現象。在《希伯來語經卷》,moh·phethʹ(莫費特)有時譯做「奇跡」,有時譯做「異兆」「奇事」「奇妙的作為」(申28:46;代上16:12,Rbi8 腳注),常跟希伯來語ʼohth奧特(意即「神跡」)連用。(申4:34)在《希臘語經卷》,dyʹna·mis迪納米斯(意即「力量」)譯做「異能」「才能」「奇跡」。(太25:15;路6:19;林前12:10,新世,AT,KJ,RS)
對於看到奇跡的人來說,奇跡是不可思議的,無法仿效甚至無法完全理解;行奇跡也就是行異能,要靠異乎尋常的力量和知識。然而,對於這種力量的源頭來說,奇跡一點都不稀奇。行奇跡者不但明白整件事是怎樣發生的,也有能力控制事情發生的過程。換言之,對人來說,上帝所做的事奇妙極了;但對上帝來說卻是平常事。假如相信有上帝或創造主存在,卻不相信他有能力成就奇事壯舉,那就自相矛盾了。(羅1:20;見力量,能力,異能)
奇跡與自然法則有衝突嗎?
透過研究和觀察,科學家看出宇宙是按既定的法則運作的,十分和諧。各種自然現象都受不同的定律支配,其中之一是「重力定律」。科學家不得不承認這些定律或法則十分複雜,也十分可靠,而「法則」本身就暗示有制定者。不相信奇跡的人認為,奇跡違反了一些不能改變不能抗拒的自然法則,因此絕不可能發生。換言之,他們認為大凡不能用人類已知的定律去理解去解釋的事,都不可能發生。
然而,有見識的科學家都越來越謹慎,不敢妄斷什麼事不可能 發生。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大學教授約翰·布羅貝克說:「科學家再也不敢斷定一件事不可能發生了,最多只敢說不大可能發生,或者說是人無法憑目前的科學知識解釋的。誰都不敢說人類已清楚知道物質的一切特性以及能量的所有形式。……[如果要奇跡發生],其實只需要多一樣東西就行了,就是一股還未被現代生物學和物理學發現的能量。根據聖經,這股能量就是上帝的力量。」(1955年7月4日《時代》雜誌)自從這番話發表以來,科學的發展進一步證實這是實情。
事實上,對於熱、光、電、原子核子運動以及其他事物,科學家並不完全 清楚它們在常態下的特性,更不用說它們在非常態 下的特性了。舉個例,科學家近年才開始深入研究某些物質元素在極度低溫下會產生什麼變化,沒多久就發現一些異常現象。鉛本不是理想的導電體,但放在攝氏零下271度(華氏零下456度)的液體氦裡冷卻,竟然能變成超導體;如果附近有磁鐵,還能變成強力的電磁鐵。另外,超低溫的氦似乎不受重力定律制約,竟向上攀升溢出杯外,直到流乾為止。(《物質》,生活科學書庫,1963,68-69頁)
這些新發現令科學家大感意外,看來推翻了他們以前的見解;而這樣的事屢屢發生。因此,誰又敢斷定在人看來不可思議的異能奇事違反了上帝制定的法則呢?對於自己所造的萬物,宇宙的創造主無疑能夠隨意調控,同時又不違反他所制定的法則。(伯38章)為了施行奇跡,上帝可以安排一個有利的環境,可以加快、減慢、調整或抑制某些反應,甚至可以派能力高強的天使去執行他的旨意。(出3:2;詩78:44-49)
科學家進行化學研究時,為了加快或減慢某個反應,可以隨意加熱、冷卻或者加氧,但這樣做並沒有違反自然法則。無神論者質疑聖經中的奇跡,包括創造的「奇跡」,其實就等於聲稱他們對有史以來的一切變化過程都瞭如指掌,認定造物主所做的必須符合人類對自然法則的狹隘見識。
關於科學家的這種錯誤心態,瑞典一個等離子物理學教授指出:「誰都知道,地球大氣受制於力學和原子物理學的定律。即便如此,我們要確定這些定律在特定的大氣環境下是怎樣發揮作用的,仍是極端困難的事。」(《世界與反世界》,H.阿耳文著,1966,5頁)阿耳文教授認為,這一點是人類探討宇宙起源問題時必須記住的。上帝制定了支配地球、太陽、月球運行的自然法則,而人類在這些法則的限制下也有不少驚人的創舉。上帝顯然也能運用宇宙的法則,促成令人意想不到的結果。使紅海的水分開,讓海水「像牆一樣」在兩旁聳立,對上帝來說不費吹灰之力。(出14:22)在海上行走,在人看來難以置信;但憑著能「鋪開穹蒼如同薄紗,展開天空如可住的帳幕」的上帝所賜的力量,就一點也不難。聖經還說,上帝創造了萬物,統管天上的萬象,「他能力充沛,力量強大,所以連一顆星都不缺少」。(賽40:21,22,25,26)
如果承認宇宙萬物是受自然法則(比如重力定律)支配的,就等於承認有一位智慧過人、能力非凡的立法者存在了,為什麼又懷疑他有沒有能力行奇跡呢?為什麼認定上帝所做的都得符合人類的狹隘見識呢?古代的族長約伯說,誰以為自己的智慧可以跟上帝相比,就實在太愚昧了,上帝必任由他們在黑暗中摸索。(伯12:16-25;另見羅1:18-23)
上帝謹守自己的道德法則 創造萬物的上帝絕不是反覆無常的,他不會恣意妄為,違背自己的法則。(瑪3:6)這一點從上帝嚴守自己所定的道德法則就可以看出來;這些法則跟他所定的自然法則完全協調,但更加崇高偉大。上帝絕對公正,不能寬容任何不義的事。上帝的先知說:「你眼目純潔,不能容忍惡事,也不能目睹苦難而坐視不理。」(哈1:13;出34:7)他為以色列人所定的律法是:「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9:21)上帝很想解救那些衷誠悔改卻因有罪而不免一死的人,但他必須先打下一個合法的基礎,才能一方面赦罪,另一方面又不違反既定的法則。(羅5:12;詩49:6-8)上帝為了替人贖罪,犧牲了自己的獨生子作為贖價,可見他嚴守自己定的法則到什麼程度。(太20:28)使徒保羅指出,「人憑基督耶穌的贖價獲得釋放」,耶和華藉此「顯出自己的正義,到他把信耶穌的人稱義的時候,自己就顯為正義了」。(羅3:24,26)既然上帝為了嚴守自己所定的道德法則,連自己的愛子也願意犧牲,難道他會僅僅為了讓人看到某個奇跡,就輕易「違背」自己所定的自然法則嗎?
必須符合人的所見所聞嗎? 當然,有人斷言沒有奇跡,並不足以證明 真的沒有奇跡。今天,誰都可以質疑歷史記載的某些環節,理由是他沒有見過,也沒有聽過目擊證人作證。不過,歷史事實並不會因此改變。同樣,有些人質疑聖經所載的奇跡,因為這些事跟他們的見識不符。見識就是人通過觀察、讀書等活動得到的知識。科學家假如也這麼想,就不會做這麼多研究、有這麼多新發現和成果了。比如說,他們就不會研究治療「不治之症」的新方法,也不會探索到其他星球以至太空旅行的可能性。但科學家沒有這樣想,他們不斷研究和探索,而且取得了不少新突破。今天,人類在科技領域的成就在古人看來是難以置信、不可思議的,現代人每天的所見所聞,對古人來說全部都是奇跡。
不是用邏輯學就能「解釋」的 不相信聖經的人認為,聖經所說的奇跡其實是可以用科學和邏輯學來解釋的,只不過寫聖經的人硬要把自然現象說成是上帝的作為。誠然,有些奇跡的確牽涉到自然現象,比如地震。(撒上14:15,16;太27:51)但這不足以證明這些現象並非由上帝促成。這些自然現象(例如地震)本身就是能力的體現,而且發生的時間 表明整件事不可能純屬巧合。例如有人說,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嗎哪,是沙漠中的檉柳和矮樹上分泌的一種帶甜味的黏液。這個說法不大可信,但就算是真的,嗎哪出現的時間本身仍然是個奇跡,因為每週的第七天,以色列人都不能在地上找到嗎哪。(出16:4,5,25-27)再說,一般到了第二天,嗎哪就會生蟲發臭,但如果第二天是安息日,嗎哪就不會生蟲發臭。(出16:20,24)另外,說嗎哪是樹液也跟聖經的描述有出入。聖經所說的嗎哪是從地上 拾取的,在陽光下會熔掉;能磨碎搗爛,可煮可烤。(出16:19-23;民11:8;見嗎哪)
證據確鑿 基督教信仰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奇跡是分不開的。(林前15:16-19)有五百多個目擊證人,可以作證耶穌已從死裡復活,可謂證據確鑿。(林前15:3-8;徒2:32)
不妨想想,相信耶穌已經復活的人為什麼相信這個奇跡,他們是怎樣的人。他們當中的許多人為了在宗教、政治和其他方面維護自己的信仰而飽受迫害,甚至以身殉道。他們為信仰受苦,並沒有得到任何經濟或政治利益,包括權力、地位和財富,反而失去這一切。他們熱心宣講耶穌復活的道理,但從不用武力去推廣傳道工作或保衛自己。只要看看他們這樣做的理據,就不難看出他們是通達情理的人,不是宗教狂。他們都本著愛心造福同胞。
聖經的奇跡有什麼特色 聖經的奇跡有好些顯著的特色:在公開的場合施行、直截了當、目的明確、動機純正。有些奇跡在家裡或小群人面前施行(王上17:19-24;可1:29-31;徒9:39-41),但絕大多數都是在眾目睽睽 下施行的,目擊者數以千計甚至百萬計。(出14:21-31;19:16-19)耶穌所行的奇事絕對公開,毫不神祕;凡來求醫的,他都治好,不會因為治不好就推說是病人信心不足。(太8:16;9:35;12:15)
無論是治病還是控制自然界的力量,聖經記述的奇跡都簡單直截。(可4:39;5:25-29;10:46-52)魔法都要借助道具、場景、燈光和儀式來施行。但聖經的奇跡卻完全不同,一點不鋪張,並且時常是因為巧遇或有人請求而在大街上或在未經安排的地點施行的。(王上13:3-6;路7:11-15;徒28:3-6)
施行奇跡的人動機純正,不是為了揚名或發財,而是為了榮耀上帝。(約11:1-4,15,40)聖經的奇跡不是一些故意引人好奇或著迷的神祕表演,而是為了幫助別人,比如幫助人擺脫疾病,但最主要是為了在靈性上造福別人,幫助人歸附正確的崇拜。聖經說:「聖靈啟示人說預言,是要給耶穌作見證」;同樣,許多聖經奇跡都是要表明,惟獨耶穌是上帝差來的救主。(啟19:10)
聖經記述的奇跡有的涉及有生命的東西,有的涉及沒有生命的東西,包括使風浪平靜下來(太8:24-27),使天降雨或不降雨(王上17:1-7;18:41-45),將水變成血或酒等(出7:19-21;約2:1-11)。至於被治好的病症則各種各樣都有,包括痲瘋病這個「不治之症」(王下5:1-14;路17:11-19)以及與生俱來的盲症(約9:1-7)。聖經所記述的奇跡形形色色,這顯示這些奇跡都是憑造物主的力量施行的,因為按理說,只有造物主才能在人類生活的所有 範疇施展大能,掌控所有形式的物質。
在早期基督徒會眾中達成什麼目的 奇跡可以達成多種目的,最基本的是作憑證,證明行奇跡的人是從上帝得著力量,受上帝認可的。(出4:1-9)摩西和耶穌施行的奇跡,使一些人得出這個正確的結論。(出4:30,31;約9:17,31-33)上帝通過摩西預告必有偉大的先知來到;耶穌施行的奇跡,使人認出他就是這位先知。(申18:18;約6:14)基督教成立初期,基督徒所傳的信息和所行的奇跡一同作證,證明他們蒙上帝悅納,證明當日的猶太制度已被上帝捨棄。(來2:3,4)基督徒會眾只在剛成立時須要行奇跡的恩賜,因此目的一達到,這些見於公元1世紀的恩賜就消失了。(林前13:8-11)
只要讀讀使徒行傳,就不難看出耶和華的靈如何大大推動和加速基督徒的活動,讓會眾紛紛建立,使基督教鞏固起來。(徒4:4;徒13,14,16-19章)從公元33年到70年的短短數十年間,數以萬計的信徒被召集起來,基督徒會眾分布各地,從巴比倫到羅馬,以至西面更遠的地方都有。(彼前5:13;羅1:1,7;15:24)值得注意的是,當時聖經的數量很少,而且任何書卷書冊也只有富人能買得起。在信奉異教的地區,一般人對於聖經和真神耶和華一無所知。要傳播聖經知識全得靠口傳,又沒有什麼聖經評注、詞彙索引或百科全書可供參考。因此,行奇跡的恩賜對當時的會眾來說十分重要,使他們能擁有特殊的知識和智慧、能說外語、能辨明聖靈啟示的話等等。(林前12:4-11,27-31)可是,正如使徒保羅指出,這些恩賜一旦不再需要就會消失。
時移世易 今天,上帝不再通過基督徒施行這些奇跡了,因為世界各地識字的人都能得到和讀懂聖經,可以說一切俱備。另外不少成熟的基督徒透過學習和人生閱歷,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和智慧,他們很樂意輔導那些不識字但想學習聖經的人。今天,上帝無需以奇跡來證明耶穌基督是他差來的救主,或者證明他的僕人確實是受他支持的。就算上帝的僕人在今天能行奇跡,也無法說服每一個人;看見耶穌施行奇跡的人,也不是每一個都信從他。(約12:9-11)另一方面,聖經警告好譏誚的人,上帝將來必以驚天動地的壯舉,鏟除目前的制度。(彼後3:1-10;啟18,19章)
總而言之,不相信奇跡的人也許是不信有上帝或造物主存在,也許是認為上帝從創世以來沒施行過神跡奇事。然而,他們不信並不能使上帝的話語失效。(羅3:3,4)聖經記述的奇跡以及奇跡帶來的美好結果,跟聖經的真理和原則是完全一致的,足以強化人對上帝的信心。聖經的奇跡使人堅信上帝十分關愛人類,他能夠而且定意要保護一切事奉他的人。聖經的奇跡也預示未來,使人堅信上帝必在將來施行更多的神跡奇事,使忠於他的人得福得醫治。(啟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