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
(Mother)
跟希伯來語ʼav「阿卜」(意即父親)一樣,譯作「母親」的希伯來語ʼem「溫」很可能是個擬聲詞,形容嬰孩牙牙學語時最初發出的聲音。「溫」可指生母或繼母(創37:10;另見創30:22-24;35:16-19),也可指女性祖先,亞當的妻子夏娃稱為「眾生之母」。(創3:20;王上15:10)譯作「母親」的希臘語是meʹter「梅泰」。無論是希伯來語還是希臘語,譯作「母親」的詞都有好些比喻用法。
上帝曾經應許,以色列必成為大國,應許的苗裔也必出自這個民族,因此希伯來婦女都渴望兒女成群。(創18:18;22:18;出19:5,6)在一般人看來,婦人沒有孩子,就是最大的不幸。(創30:1)
根據律法之約,婦人如果生了男孩,就在禮儀上「不潔淨」40天(7天加33天);如果生了女孩,「不潔淨」的日子就加倍,即80天(14天加66天)。(利12:2-5)在頭7天或14天裡,婦人對所有人(包括她丈夫)來說,都是不潔淨的。但在其後的33天或66天裡,她的不潔淨只是相對聖物和聖所中跟宗教禮儀有關的事物而言。
希伯來母親習慣將孩子哺乳到三歲,有的到五歲甚或更長的時間。她們認為哺乳期越長,孩子就越強壯。(見斷奶)如果母親去世或者乳汁不足,就會雇請乳母代勞。因此在聖經裡,「嬰孩和吃奶小兒」也可以包括斷了奶的孩子,他們年紀較大,已懂得吸收知識,讚美耶和華,並在聖所裡受訓。(太21:15,16;撒上1:23,24;2:11)
母親和子女之間的關係特別親密,因為母親一直貼身照顧孩子。等孩子斷奶以後,父親就會多花點時間親自訓導孩子。母親在家中的地位十分重要,這是公認的事實。即使母親老了,依然配受尊重。(出20:12;21:15,17;箴23:22;申5:16;21:18-21;27:16)當然,母親的地位總在父親之下,她要尊重和順服自己的丈夫。耶穌小時候,一直順服養父約瑟和母親馬利亞。(路2:51,52)
父親要是有幾個妻子,兒子就稱生母為「母親」,稱親兄弟為「我母親的兒子」,以便區分。(士8:19;創43:29)
母親有責任將父親的吩咐和訓示告訴兒女,教導他們遵守。(箴1:8;6:20;31:1)母親也會在丈夫的督導下料理家中的大小事務。想要好好養育兒女,母親得花不少時間,這樣她就不會無所事事,說長道短或多管閒事了。只要做母親的常存信心,就必因生兒育女而得保平安。(提前5:9-14;2:15)一個稱職的母親會好好照顧兒女和其餘家人的衣食所需,使丈夫和兒子在別人面前有充足的理由稱讚她。(箴31:15,19,21,28)
比喻用法 在士師記5:7,「母親」這個詞用來指關心同胞,樂於助人的婦女。保羅向人傳講上帝的真理,接受的人都成了他的屬靈兒女。保羅對他們溫柔和藹,「好像母親乳養愛護自己的孩子一樣」。(帖前2:7;見溫柔和藹)
基督徒群體是個屬靈的大家庭,彼此關係密切,會眾中的婦女就好比母親和親姐妹,人人都當以貞潔無邪的方式對待她們,予以適當的尊重。(可3:35;提前5:1,2)做妻子的基督徒要是跟從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好榜樣,就稱得上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前3:6)
既然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比喻來說,大地可算是人的母親。(創2:7;伯1:21)如果一座城被稱為「母親」,城內的居民就是她的「兒女」了。且以耶路撒冷為例,這個城是國家的首府,代表整個國家,個別的以色列人就是她的「兒女」。(加4:25,26;結23:4,25;另見詩137:8,9)此外,相對於「鄰近的鄉鎮」,一座大城好比母親,按字面意思譯出來,所屬的鄉鎮是她的「女兒」。(結16:46,48,53,55;見46節Rbi8 腳注)在聖經裡,大巴比倫這座「大城」稱為「眾娼妓和地上可憎之物的母親」。(啟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