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應該使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嗎?
聖經是否使用上帝的名字要緊嗎?顯然上帝認為這樣做十分要緊。上帝的名字在聖經原文是由四個希伯來字母所代表,在一般稱為《舊約》的希伯來語原文中,上帝的名字出現了差不多7000次。a
聖經學者都承認,《舊約》(或稱《希伯來語經卷》)載有上帝的名字。可是,不少聖經學者卻認為,在一般稱為《新約》的希臘語抄本原文中,上帝的名字並沒有出現過。
那麼,要是《新約》的執筆者引述《舊約》的經文,而經文又載有上帝的名字,聖經譯者會怎麼處理呢?遇到這些情況,大多數譯者都會用「主」取代上帝的名字。《聖經新世界譯本》沒有遵循這個做法,這部譯本的《希臘語經卷》(或稱《新約》)使用了上帝的名字耶和華237次。b
《新約》是否應該使用上帝的名字?聖經譯者作決定時遇到什麼困難?有任何理由要在《新約》中使用上帝的名字嗎?這對你又有什麼影響?
一個翻譯難題
現存的《新約》抄本並不是原稿。馬太、約翰、保羅和其他聖經執筆者所寫的原稿,無疑因使用頻繁很快就磨損了。因此,經卷需要輾轉傳抄,舊的抄本磨損了,就得有新的來取代。在現存數以千計的《新約》抄本中,大部分都是抄寫於原稿寫成後最少兩個世紀。看來當時抄寫聖經的人已用「主」(希臘語「庫里奧斯」或「基里奧斯」)取代了上帝的名字,或者抄寫所依據的藍本已經作了這樣的處理。c
既知道這個事實,聖經譯者就得考慮,有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希臘語經卷》原稿曾使用上帝的名字。真的有這方面的證據嗎?請看以下理據:
在引述和宣讀《舊約》經文時,耶穌使用上帝的名字。(申命記6:13,16;8:3;詩篇110:1;以賽亞書61:1,2;馬太福音4:4,7,10;22:44;路加福音4:16-21)在耶穌和使徒的日子,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載於現稱《舊約》的希伯來語書卷裡。今天上帝的名字仍見於《舊約》。長久以來,學者以為《舊約》的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和《新約》的抄本,都沒有包含上帝的名字。但在20世紀中葉,一項重大發現引起了學者們的關注:耶穌當日的希臘語《七十子譯本》的古抄本殘片重見天日,這些殘片載有上帝的名字,是用希伯來語字母寫的。
耶穌使用並向人顯揚上帝的名字。(約翰福音17:6,11,12,26)耶穌清楚說:「我奉我父親的名而來」,他還強調自己「奉[他]父親的名」行事。事實上,耶穌的名字意思就是「耶和華是救主」。(約翰福音5:43;10:25)
《希臘語經卷》載有上帝名字的縮寫。上帝的名字包含在啟示錄19:1,3,4,6的「哈利路亞」(或譯「亞肋路亞」)這個詞之內。(《和合本》)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你們要讚美耶!」,而「耶」就是「耶和華」的縮寫。
早期的猶太文獻顯示,猶太裔基督徒的著作採用了上帝的名字。《托塞夫塔》是猶太教口傳律法的彙編,約在公元300年成書。談到在安息日焚燒基督徒的著作一事,《托塞夫塔》指出:「沒有人把福音書和『米尼姆』[『米尼姆』很可能是指一些猶太裔基督徒]的書從火裡搶救出來……卻任憑烈火把這些書連同其上提到上帝名字的地方都一併燒掉。」加利利人何塞是公元2世紀初的猶太拉比,《托塞夫塔》引述了他的話,說在安息日以外的日子,「人要把基督教著作中提到上帝名字的地方剪下並藏起來,然後燒掉其餘部分」。證據清楚顯示,公元2世紀的猶太人相信,基督徒在著作中使用了上帝的名字耶和華。
怎樣處理這個翻譯難題
《聖經新世界譯本》是不是惟一在《希臘語經卷》裡恢復上帝名字的譯本?不是的。基於上述證據,許多聖經譯者在翻譯《新約》時,都認為要恢復使用上帝的名字。
舉例說,非洲、美洲、亞洲和太平洋島嶼的許多語言的《新約》譯本,都廣泛使用上帝的名字。(見21頁附表)有些最近才面世的譯本,例如羅圖馬語聖經(1999年版)在《新約》中的48節經文,使用了上帝的名字(Jihova)51次。印尼的巴塔克-托巴語譯本(1989年版)在《新約》部分,就使用了上帝的名字(Jahowa)110次。此外,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的一些《新約》譯本都載有上帝的名字。比方說,巴勃羅·貝松在20世紀初譯成一部西班牙語《新約》,這部譯本在猶大書14節使用了上帝的名字耶和華(Jehová),另外有差不多一百個腳注顯示經文也可譯出上帝的名字。
有些英語《新約》譯本也載有上帝的名字。請看以下例子:
《新約直譯本——譯自梵蒂岡抄本》(赫爾曼·海因費特譯,1863年版)
《雙語對照強調譯本》(本傑明·威爾遜譯,1864年版)
《保羅書信現代英語譯本》(喬治·巴克·史蒂文斯譯,1898年版)
《聖保祿致羅馬人書》(W.G. 拉瑟福德譯,1900年版)
《基督徒聖經——新約全書》(喬治·利菲弗里譯,1928年版)
《新約書信》(倫敦主教威廉·萬德譯,1946年版)
不久前,一部通俗的聖經譯本《新普及譯本》(英語)在2004年版的序言,「翻譯上帝的名字」標題之下指出:「一般而言,本譯本把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YHWH )一致地用小體大寫字母譯做『主』(the LORD),這個做法在許多英語譯本中十分常見。這樣做可以把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跟『阿多奈』(ʹadonai )這個稱呼加以區別。本譯本把『阿多奈』譯做『主』(Lord)。」談到《新約》,這部譯本說:「本譯本把希臘語詞『庫里奧斯』一律譯做『主』(Lord),但要是《新約》某個地方明確地引述《舊約》的經文,而經文又含有小體大寫字母的『主』(LORD),那麼本譯本就會把『庫里奧斯』譯做『主』(LORD)。」(楷體本刊所排)由此可見,這部譯本的譯者承認,要是《新約》引用《舊約》經文,就應該把經文中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YHWH)標示出來。
饒有趣味的是,《綜合聖經辭典》(英語)在「《新約》中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標題下指出:「證據顯示,《新約》最初寫成的時候,執筆者在部分甚至所有引自《舊約》經文的地方,都把代表上帝名字雅威的四個希伯來字母顯示出來。」學者喬治·霍華德說:「既然早期教會使用的希臘語聖經[《七十子譯本》]仍有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按理來說,《新約》的執筆者引述聖經時會把經文中的上帝名字保留下來。」
兩個有力的理由
顯然,《聖經新世界譯本》並不是第一部在《新約》使用上帝名字的譯本。正如法官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斷案一樣,《聖經新世界譯本》的翻譯委員會也會仔細衡量一切相關證據。基於上述事實,這個翻譯委員會決定在《希臘語經卷》使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請看他們這樣做的兩個有力理由。
(1)《聖經新世界譯本》的譯者認為,既然《希臘語經卷》連同《希伯來語經卷》都是上帝所啟示的神聖著作,上帝的名字耶和華要是突然在《希臘語經卷》消失,聖經全書就不協調了。
為什麼這個結論很合理?約在公元1世紀中葉,門徒雅各對耶路撒冷的長老們說:「西門剛才詳述了上帝第一次眷顧外邦人,從他們當中選出一群歸他名下的子民。」(使徒行傳15:14)如果公元1世紀沒有人知道上帝的名字,或沒有人使用這個名字,你覺得雅各說的話合乎邏輯嗎?
(2)由於人們發現《七十子譯本》使用上帝的名字而非希臘語詞「基里奧斯」(意即「主」),這項發現向譯者提出充分證據,證明耶穌時代的希臘語聖經古抄本的確載有上帝的名字。希伯來語聖經古抄本就更不用說了。
有鑑於此,在希臘語抄本中刪去上帝的名字這種褻瀆上帝的做法,顯然是後來才發展出來的。你認為耶穌和使徒會鼓勵人這樣做嗎?(馬太福音15:6-9)
呼求「耶和華之名」
的確,聖經提出了無可置疑的證言,證明早期基督徒引述《舊約》經文時,總會把經文所載的上帝名字耶和華在書卷中顯示出來。毫無疑問,《聖經新世界譯本》有充分理由在《希臘語經卷》恢復使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
上述資料跟你有什麼關係呢?使徒保羅曾引用《希伯來語經卷》的經文來提醒羅馬的基督徒,說:「凡呼求耶和華之名的人,都必得救。」然後他問道:「人還沒有信從他,怎麼呼求他呢?還沒有聽見他,又怎麼信從他呢?沒有人傳講,又怎麼聽見呢?」(羅馬書10:13,14;約珥書2:32)那些適當地使用上帝名字的聖經譯本,有助於你親近上帝。(雅各書4:8)不錯,我們竟能認識並呼求上帝的名字耶和華,這是多大的榮幸啊!
a 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相當於四個拉丁字母YHWH,漢語普遍譯作「耶和華」或「雅威」。
b 除了這237次之外,上帝的名字在《希臘語經卷》原文裡還以縮寫式出現4次,漢語《聖經新世界譯本》也翻做「耶和華」。
c 詳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根據聖經而推理》336-3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