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偏心
(Impartiality)
不偏袒任何一方,沒有偏見,公平公正。不偏心一方面指不會因別人的地位、財富、口才或賄賂而偏袒他,另一方面也指不會因為同情別人貧困可憐就袒護他。不偏心意味著按照每個人配得到什麼和需要什麼,根據公平公正的原則去對待所有人。(箴3:27)
譯做「待人偏心」的希伯來語詞組na·saʼʹ pa·nimʹ(納薩·帕寧)字面意思是「仰起臉來」。(利19:15)在古代中東一帶,跟人打招呼的一個方式是俯首鞠躬,而對方則會讓鞠躬的人仰起臉來,以表謝意與敬意。(參看創32:20,譯做「歡迎」的希伯來語詞組的字面意思是「仰起臉來」)後來,這個詞組漸漸帶了貶意,指人受賄徇私。譯做「偏心」的希伯來語詞組na·kharʹ pa·nimʹ(納卡·帕寧)的用法也類似,字面意思是「看人的臉」。(申1:17;16:19)希臘語詞組lam·baʹno proʹso·pon蘭巴諾·普羅索蓬(意即「待人偏心」,字面意思是「以貌取人」)就是以希伯來語為範本的(路20:21,另見Int),相關的合成詞也大都譯做「偏心」(羅2:11;雅2:1,9;徒10:34,另見Int)。
耶和華沒有偏心 耶和華「沒有偏心,也不受賄」。(申10:17;代下19:7)使徒彼得受上帝差遣,向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哥尼流傳講王國的好消息時,有感而發地說:「我實在看出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敬畏他,行正義,都蒙他悅納。」(徒10:34,35;羅2:10,11)
耶和華是創造主,是至高主宰,他怎樣做以及作什麼決定,誰都無權過問或批評。他喜歡怎樣運用他所造的萬物就怎樣運用;他沒欠誰的債,沒義務要回報誰。(羅9:20-24;11:33-36;伯40:2)上帝對待任何人、群體或國族,是按自己所定的旨意和時間去做的。(徒17:26,31)即使這樣,上帝絕不偏心,他看的不是人的外貌或財富,而是按人的內心和所做的報償各人。(撒上16:7;詩62:12;箴24:12)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效法天父,同樣不偏心待人。(太16:27)
揀選以色列人不是因為偏心 有人認為耶和華在古代揀選以色列人做他的子民、恩待他們,是偏心的做法。可是,只要人不存成見地看看上帝跟以色列人來往的歷史,就能看出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耶和華之所以揀選以色列人,跟他們來往,不是因為他們人數眾多、勢力強大,而是因為上帝愛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欣賞他所顯出的信心和忠誠。(雅2:23)另外,上帝對以色列人有耐性,是因為他們跟上帝的聖名密切相關,是他名下的百姓。(申7:7-11;結36:22;申29:13;詩105:8-10)以色列人要是順從上帝,確實比沒有上帝律法的外邦人更有福。以色列人要是悖逆不忠,上帝表現耐性和慈悲之餘,也必施行管教和懲罰。以色列人雖然特別蒙恩待,但同時也因為是上帝名下的子民,必須遵守上帝的律法,而在上帝面前負有更重的責任。聖經說得很清楚,凡違反律法的,都必招致咒詛:「誰不遵從這套律法的誡命,就要受咒詛。」(申27:26)猶太人除了因始祖亞當而被定罪,還因為未能遵守上帝的律法而受到咒詛。(羅5:12)因此,為了拯救猶太人脫離律法的咒詛,基督不但必須死去,還必須死在苦刑柱上,正如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3:10-13所解釋的一樣。
由此可見,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不是因為偏心,是為了賜福給萬國萬族而任用以色列人而已。(加3:14)上帝一直為萬國的人謀福利,要他們在指定的時候贏得福分。使徒保羅的話證實了這一點:「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他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因為上帝確實只有一位。他把受了割禮的人稱義,是根據他們的信心;他把沒有受割禮的人稱義,也是按照他們的信心。」(羅3:29,30)再說,在古代猶大境內,一些外邦人也因為崇拜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遵守他的律例而蒙恩蒙福,例子包括基遍人、在聖殿服務的殿役(意思是「賜下的人」)和一些僑居的人。(書9:3,27;王上8:41-43;拉8:20;民9:14)
儘管耶和華對以色列人有耐性,看見他們悔改就再三發慈悲,但最終還是決定不再以他們為名下的百姓。(路13:35;羅11:20-22)正如使徒保羅說:「他必照各人所做的還報各人……有患難和痛苦臨到所有這些作惡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還包括希臘人。可是,必有榮耀、尊貴、平安,臨到所有行善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還包括希臘人。因為上帝是不偏心的。」(羅2:6-11)
由此可見,認為上帝偏心是膚淺、短視的看法。看得深入一點,長遠一點,就能看出上帝非但沒有偏心,而且他所體現的公平公正是超越人所能想像的。上帝循序漸進地實現自己的旨意,好讓全人類最終有機會蒙恩得生,他的作為多麼奇妙!(賽55:8-11;羅11:33)
寬恕大衛不是因為偏心 耶和華告訴摩西,他絕不縱容過犯,一定執行刑罰,絕無例外。(出34:6,7;西3:25)上帝跟大衛立約,要賜給他一個永恆的王國,但即使是他所愛的這個僕人犯了過,上帝也嚴懲他。大衛在涉及拔示巴和她丈夫烏利亞的事上得罪了上帝,因此耶和華對他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災禍攻擊你,我要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交給別人,他必在光天化日之下與你的妃嬪同寢。你在暗中行惡,我卻要在所有以色列人面前,在光天化日之下給你報應。」(撒下12:11,12)
聖經記載表明,災禍確實接二連三地臨到大衛的家。(撒下13-18章;王上1章)儘管上帝顧念他跟大衛所立的王國之約,沒有處死他(撒下7:11-16),大衛卻為自己的罪過受盡煎熬,苦不堪言。上帝古代的僕人以利戶說得沒錯:「上帝從沒有偏袒過領袖」。(伯34:19)但上帝可以根據耶穌基督所要獻出的生命去寬恕悔過的大衛,同時又不違反自己公正和公義的原則。(羅3:25,26)憑著耶穌犧牲生命獻出贖價,上帝打下了公正而合法的基礎,可以使烏利亞和其他人復活,徹底消除無辜的人所受的一切不公平的對待。(徒17:31)
給審判官的忠告 耶和華鄭重勸誡以色列國的審判官不可偏心。上帝明令吩咐他們:「審判的時候,不可偏心」。(申1:17;16:19;箴18:5;24:23)他們不應該因為同情貧困的人或排斥富有的人,就偏護窮人。另一方面,他們也不應該貪圖富人所給的好處或懾於他們的權勢,就優待富人。(利19:15)上帝譴責對他不忠的利未祭司,不但因為他們不守律法,而特別因為他們斷案時偏心待人。(瑪2:8,9)
在基督徒會眾 不可偏心是上帝給基督徒會眾的律法,待人偏心就是犯罪了。(雅2:9)誰偏心待人,就等於妄自審判人,「作出邪惡的判決」。(雅2:1-4)這些人顯然沒有從上頭來的智慧,因為這種智慧是不厚此薄彼的。(雅3:17)保羅吩咐做監督的提摩太:「我在上帝、基督耶穌、蒙揀選的天使面前鄭重吩咐你,要持守這些事,不可有成見,做事也不可偏心。」會眾裡負有職責的基督徒都有義務遵守這個嚴格的規定,處理司法案件時更加不可偏心。(提前5:19-21)
為私利奉承人 待人偏心的後果可以十分嚴重,足以使人被定罪受嚴懲。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弟猶大說有些人「常發怨言,對際遇諸多不滿,順著私慾而行,口說誇大的話,為私利奉承要人」(猶16),還說他們「喜歡挑撥離間,像牲畜一樣不明白屬靈的事」(猶19)。這些人很可能說誇大的話去奉承人引誘人,像保羅說的那樣「潛進別人家裡,任意擺布意志薄弱的婦女。這些婦女罪孽纏身,被各樣慾望牽引」。(提後3:6)他們最終必自招滅亡。(猶12,13)
「配受加倍的尊重」是什麼意思? 既然基督徒不可偏心,那麼聖經說「善於督導的長老,尤其是在講話和教導上辛勞的」配受「加倍的尊重」,又應該怎樣理解呢?(提前5:17)經文的意思是,基督徒應該加倍尊重這些長老,是因為他們的職責特別沉重、特別辛勞,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才幹和魅力。人人都應該尊重上帝的安排以及他所委任的人。基督徒理應格外跟這些人合作,全力支持,使他們能好好履行上帝會眾裡的職責。(來13:7,17)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弟雅各指出,在會眾裡做導師的人身負重任,因此在上帝面前要受更嚴厲的審判。(雅3:1)因此,基督徒應該加倍尊重他們,加倍留意和服從他們的勸導,這是他們受之無愧的。同樣道理,妻子也該深深尊敬丈夫,因為丈夫是上帝所立的家主,要為自己的家向上帝交賬、受到審判。(弗5:21-24,33)尊重一些受上帝所委任、擔負職責的男子,並不是待人偏心。
尊重當權的人 聖經也吩咐基督徒要尊重政府和當權者,但不是因為他們有才德(其中有一些甚至是貪污腐敗的),也不是因為他們可以給予便利或優待。基督徒之所以尊重當權者,是因為服從上帝的命令,也因為尊重當權者的職位或權柄。使徒保羅說:「在上當權的,人人都要順服,因為權柄無不出於上帝。目前的當權者都在上帝的安排下,各在其位。所以,人反對當權者,就是跟上帝的安排作對。」(羅13:1,2)要是當權者濫用權力,他們自己得向上帝交賬。但基督徒卻會謹守以下通則,尊重各在其位的當權者:「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要求進貢的,向他進貢;要求敬畏的,就敬畏他;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羅13:7)顯然,基督徒給予當權者的尊重即使高於對平民大眾的尊重,也不是偏心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