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牛犢
(Heifer)〔希伯來語ʽegh·lahʹ埃格拉;希臘語daʹma·lis達馬利斯〕
沒有生產過的小母牛。
亞伯拉罕照上帝的吩咐把母牛犢和一些動物切成兩半,之後,他看見「有冒煙的爐子和燃燒的火把在肉塊之間經過」,這顯然跟上帝和亞伯拉罕立約有關。(創15:9-18)
在以色列,誰接觸過人的屍體、骸骨或墳地,或進了有人死在裡面的帳幕,就不潔淨,必須按照特定的程序自潔,否則會「從以色列當中被剪除」。在潔淨的過程中,人要把一頭健全而未曾負過軛的紅母牛犢燒成灰,放在水中,灑在不潔的人身上。使徒保羅提到這件事時,指出牛犢的灰只能使身體潔淨,卻預示人可以憑耶穌基督作出的犧牲,使良心清白無愧。(民19:1-22;來9:13,14)
另外,一個城如果因某宗兇手未明的血案而要承擔血債,就要採取某些特定的行動,其中也涉及母牛犢。哪座城最接近遇害的人,哪座城的長老就要在利未族祭司陪同下,把一頭未曾負過軛的母牛犢牽到流水淙淙的溪谷,是未曾有人耕種過的,在那裡把母牛犢的頸項打斷。長老要在斷了頸的母牛犢上洗手,並祈求上帝不要降罪。上帝必垂聽祈求,讓那座城不用承擔無辜人被殺的血債。顯然,母牛犢的頸項被打斷而非被宰殺獻作贖罪祭,是要作為一個象徵,代表母牛犢擔負了本應由殺人者擔負的懲罰。可是,殺人者的血債和懲罰並不會因此免除。耶和華上帝鑑察萬事,殺人真兇是絕對逃不過他的審判的。行兇者一旦被抓到,就要依法處死。這個涉及母牛犢的儀式可讓人人知道這宗血案,有助於找到殺人兇手。(申21:1-9;民35:30-33)
耶利米先知把看來繁榮而且飽足的埃及比作「肥美的母牛犢」,預告她敗亡的日子快到了。(耶46:20,21)耶利米也說,征服上帝子民的巴比倫好像草場上連連刨地的母牛犢,因俘擄了以色列人而歡喜雀躍。(耶50:11)何西阿說,以法蓮(十部族的以色列國)原是一頭馴服的母牛犢,得蒙上帝指導和賜福,一無所缺,就像役畜可以一邊踩穀(相對來說是輕省的工作),一邊享用工作的成果。(何10:11;申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