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圣经怎么说?
圣经的答案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谈及堕胎,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从经文中了解上帝怎样看待生命,以及他对胎儿的看法。
生命是上帝所赐的礼物。(创世记9:6;诗篇36:9)在上帝眼中,生命非常宝贵,这也包括母腹中胎儿的生命。因此,一个人如果故意结束胎儿的生命,那么他的行为与杀人没有两样。
上帝为以色列人颁布的法律说:“假如有两个人打斗时伤了孕妇,导致早产,却没有闹出人命,伤人的就必须按照她丈夫的要求和审判官的裁决作出赔偿。如果闹出人命,就要以命偿命。”(出埃及记21:22,23)a
人的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
在上帝看来,从受精卵形成的那一刻起,一个人的生命就开始了。在圣经中,上帝一直将母亲腹中的胎儿视作一个独立的生命,跟出生后的婴儿一样。以下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点。
上帝会宽恕曾经堕胎的人吗?
曾经堕胎的人仍然可以得到上帝的宽恕。他们如果愿意用上帝的观点看生命,就无须为过去的行为过度自责。“耶和华怜悯人,体恤人……东离西有多远,他使我们的过错离我们也有多远。”b(诗篇103:8-12)因此,人只要真诚悔改,即使曾经堕胎,也可以得到上帝的原谅。(诗篇86:5)
当母亲或胎儿的生命有危险时可以堕胎吗?
按照以上圣经对胎儿生命的看法,母亲或胎儿有潜在健康风险并不能成为堕胎的理由。
在少数情况下,孕妇分娩时发生紧急情况,母亲和孩子的生命只能保全一个,该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自己决定救谁的生命。
a 有些圣经译本让人以为,这条法律所说的“人命”仅仅指孕妇的生命,而不包括胎儿。事实上,在圣经的希伯来语原文中,“人命”既包括孕妇的生命,也包括胎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