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該隱從那裡獲得妻子?
「我在軍隊中已將近八年,並將這些問題問過許多隨軍牧師。但沒有人能答得出來!」一位丹麥青年對上門探訪的一位耶和華見證人說。
何以許多人覺得這個問題難以解答,甚至牧師也覺得如此呢?
為了明白原因,請考慮一下這個問題許多時怎樣被人提出:「聖經說亞當和夏娃有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該隱殺了他的弟弟之後流浪到別處娶妻成家。倘若上帝所造的人類僅是亞當和夏娃,則該隱從哪裡娶得妻子呢?
從這個問題的語氣來看,詢問者顯然認為亞當和夏娃必然不是起初獨有的人類。因此他們推斷,該隱必然是從地上的其他人類獲得妻子。可是,這種見解與聖經並不一致,因為聖經說:「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創世記3:20。
可是,許多人不相信聖經的創造記載是歷史。因此,這類俗世批評家也許認為該隱從哪裡娶得妻子的問題根本不值得考慮。他們並不相信亞當和夏娃或他們的兒子該隱曾真正存在過。
那麼,關於該隱及其妻子的問題是否有理呢?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該隱和他的父母的確曾存在過,而且整個人類家庭均出自亞當和夏娃這對共同的祖先嗎?
不錯,這種聖經觀點是信而有徵的。事實上,現代科學家曾表示過同一的意見。例如,在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對人種問題所做的第三項宣言中,有二十二位專家說:「人類僅有一種……所有人都屬於同一族類,人類……所有人很可能均來自同一的共同始祖。」
此外,比妮迪教授和衛斐斯博士在《人類的種族》一書中評論說:「聖經中關於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的故事在許多世紀之前將今日科學所知的同一真理揭露出來:地上所有的人都同屬一族和來自一個共同的起源。」
既然如此,那麼,該隱從哪裡獲得妻子呢?有一個合乎邏輯的聖經答案嗎?
不錯,有的。答案由亞當和夏娃被造之後不久所接獲的訓示顯示出來:「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8。
亞當和夏娃服從這項命令便要生兒育女。他們的兒女又互相婚配生育。這種繁殖過程要世世代代繼續下去,直至人類遍滿地面而實現了上帝的旨意。
可是在夏娃孕育她的第一個兒子該隱之前,亞當和他的妻子同因不服從上帝而被逐出伊甸園。(創世記3:1-19)之後亞當和夏娃在哪裡居住呢?聖經告訴我們說:「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世記3:23,24。
由此可見亞當顯然遷到伊甸園之東。不僅該隱和亞伯在那裡出生,聖經後來還提及亞當的第三個兒子,名叫塞特。可是,請留意亞當和夏娃還有其他兒女,因為創世記5:4說:「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
這意味該隱和亞伯都有許多姐妹,可能還有未列出名字的兄弟。這些人一起長大成人而構成地上的原始家庭。
後來亞當的這兩個兒子獻祭給上帝。該隱妒忌亞伯,因為上帝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卻不悅納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容許自己對亞伯的憎恨發展下去,終於殺了亞伯——創世記4:1-8;約翰一書3:10-12。
由於該隱做了這件惡事,上帝判定將他放逐,遠離他其餘的親屬。聖經說:「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園東邊『逃亡』[挪得]之地。——創世記4:9-16。
可是,請留意聖經並沒有說該隱在「逃亡」之地娶妻。他解釋說:「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創世記4:17。
那麼,該隱是在哪裡娶妻的呢?顯然是從他自己的家人中。他的妻子是他的胞妹,亞當和夏娃的女兒。該隱在殺害亞伯時可能已結了婚,或在出事之後不久娶了一位妹子為妻。後來他和妻子一起去到「逃亡」之地,在那裡定居下來建立家室。
「但這種結合是亂倫的!」也許有人會反對說。這項反對表示他們知道,今日的同胞兄妹結婚會對兒女有很大危險。他們的兒女往往生下來便是畸形或白痴的。今日許多地方的法律都禁止近親通婚。
可是,我們必須記得,初民的環境與今日不同。亞當和夏娃被造成完美無疵,並且受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便需要他們的兒女彼此婚配生育。(創世記1:28)既是完美的人類,他的兒子應當和父母一樣完美。
雖然亞當和夏娃犯了罪而變成不完美,該隱和他的兄弟姐妹的體質依然接近完美的地步,因此所生的兒女也不會受到像今日由這種結合所生的兒女一般的惡劣影響。甚至在大約2000年之後,上帝的忠僕亞伯拉罕娶了同父異母的妹子撒拉為妻,上帝也沒有表示不悅(創世記20:12)後來再過了450年左右,上帝認為應該為以色列國制定律法禁止亂倫,違者判以死刑。(利未記18:8-17)顯然那時人的不完美已發展至近親通婚不再安全的程度。
因此,該隱從哪裡娶得妻子的問題其實不難回答。聖經本身已提供了答案,但顯然我們要留心閱讀聖經的內容才能獲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