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監禁是一項祝福
我在中學畢業後任職於依索匹亞的國家銀行,並成為希臘正教教堂的執事。事實上,我以自己對聖經的知識而自豪,後來在1972年,有兩位耶和華見證人上門與我及我的妻子交談,我們邀請他們入內談論聖經,他們把一本稱為《導至永生的真理》的書分派給我,但我必須承認,我並沒有閱讀它。
他們回來時提議與我及我的家人開始一個聖經研究。我加以拒絕而寧願討論某些令我感興趣的題目,例如浸禮及三位一體等。我的教堂習慣替嬰孩施洗——四十日大的男孩,八十日大的女孩。我以為見證人不贊成為嬰孩施洗是錯誤的,但是我無法以自己所具有的聖經知識證明他們錯誤。
當談到三位一體的道理時,見證人打開哥林多前書15:28給我看,它說耶穌會將統治權交還給他的天父。三位一體的道理若是真實的,這又怎麼可能?我無言以對。我覺得也許我對這事的了解是錯誤的。我於是向教士,教堂的代言人,提出這些及其他的經文,他立即問我是否曾與耶和華見證人談論。
我答道:「是的,我曾經如此行。」
他的反應是,見證人只是恢復早期反三位一體的亞萊雅斯的主張而已。當我堅持他對我手上的經文作出一個明確的回答時,他告訴我他很忙碌,我必須在該日稍後的時間另約時間與他談論。我後來遵囑回去,但他說要等到另一日才有時間。我再三到他的辦公室去,但始終未能見到他。
我仍然等待與這位教士會談,但我決定探訪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並不會有什麼害處。試想想我在參加聚會大約僅一個月之後,於1972年八月份,警察在一個聚會中進來把我們所有參加的人都監禁起來,當時我的感覺如何!這項行動是由當地的宗教領袖所教唆的。
我們在獄中逗留了約兩週。我能夠親自見到基督的門徒從心裡表現的真愛,所有的見證人均分他們的食物,並彼此表現體貼。我們的頭髮被剃去,這使我想到大衛王的使節們受到亞捫人屈辱的接待。——撒母耳記下10:1-5。
在獄中的兩週容許我有機會進一步認識耶和華上帝的旨意,我也想到推使當地宗教領袖們監禁我們的仇恨(與古代猶太教領袖向基督及他的早期門徒所發泄的相似)。結果,於1973年五月,在我被釋放後數日,我的妻子與我一同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繼續在依索匹亞快樂地事奉我們的上帝。——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