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賭博嗎?
基督徒應該為貪圖不勞而獲之財而賭博嗎?不,因為上帝的話語鼓勵我們要親手做工以供養自己和家人:“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帖撒羅尼迦後書3:10,12。
一位社會學家曾將彩票稱為‘犧牲許多窮人來使少數人成富的一種手法’。這句話用來描述一般的賭博玩意倒很真實。那末,基督徒會想從最負擔不來的窮人身上取利,以求致富嗎?基督徒應該“愛人如己”。(馬可福音12:31)可是,賭博灌輸的卻是自私而非愛人之心,是冷漠而非憐恤之情。
賭博也往往是由貪念——貪婪之心——所誘發的,是一種與基督教背道而馳的精神。保羅在羅馬書7:7寫道:“不可起貪心。”“貪心”一詞的意思是“貪求、貪戀的慾望”。這豈不正好道破了賭徒對别人的財富那種貪得無饜的慾求嗎?這種私慾與基督徒重視分享和施予的理想實在判若雲泥。
聖經説:“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經文把賭徒所處的困境生動地描繪出來,他們給一個癖好奴役着,被它苦苦的再三刺痛。
耶穌説人可以憑着“他們的果子”被辨認出來。(馬太福音7:20)不由自主的賭徒除了為自己和家人增添不少煩惱之外,賭博更一向被視為與不忠實和罪行息息相關。正如《新大英百科全書》指出:“賭博所蒙上的污名主要是由於它的倡導者大都是些不忠不實的人。”有組織罪行與合法或非法賭博活動已結下不解緣。那末,即使是以間接的方式,基督徒願意支持這類勾當嗎?
正如這系列文章中的第二篇解釋,賭博亦時常涉及人們迷信地追尋幸運號碼,吉日良辰或常勝的賭運等東西。多個世紀以來,賭徒們一直向幸運女神大獻殷勤,諸多討好。羅馬人稱她為福爾圖納,在羅馬市内更興建了26所廟宇來尊崇她。
預言者以賽亞也曾論及一個類似的神祇,稱為迦狄,是變節不忠的以色列所敬奉的。他寫道:‘ 你們這些離棄我的人,……膜拜迦狄 ——所謂幸運之神。’(以賽亞書65:11,《現譯》)每年的最後一天,人們會按習俗為幸運之神擺設豐筵,在席上陳列各種各式的美食。古代的人希望藉此可以確保來年鴻運當頭。
上帝絶不會嘉許那些天真地依賴幸運女神或迦狄 去消災解困的人。倚靠運氣便等於背棄真實的上帝耶和華。基督徒不會異想天開地向反覆無常的時運卑躬屈膝,反之,他們只應信賴真實的上帝耶和華,因為他所應許的,是有價值得多的財寶,而且他永不會叫我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