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Abraham)〔群衆(許多人)的父親〕
這是亞伯蘭(Abram,意思是「父親是崇高的[受到高舉]」)99歲時,耶和華賜給他的名字。當時上帝重申,他必定會使亞伯拉罕的後代繁衍增多。(創17:5)
家族起源與早期歷史 亞伯拉罕是挪亞之後的第十代,出自閃世系。他出生於普世洪水之後352年,即公元前2018年。在創世記11:26,亞伯拉罕雖然排在他拉的三個兒子之首,但他其實不是長子。聖經説,他拉70歲時生了長子,而亞伯拉罕卻是60年之後,在他拉130歲時生的。(創11:32;12:4)看來,亞伯拉罕是因為信心出衆,在聖經裏有崇高的地位,所以被列在衆子之首。聖經記載其他傑出人物時,也用同樣的做法,例如將閃和以撒都列在衆兄弟之首。(創5:32;11:10;代上1:28)
亞伯拉罕原本住在迦勒底的吾珥城。吾珥位於示拿地,靠近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交匯處,在寧錄所建的王城巴别(巴比倫)的東南約240公里(150英里)之處。在寧錄的日子,人企圖在巴别建造一座高塔,卻功敗垂成。
到亞伯拉罕的日子,吾珥城的人對巴比倫神祇的崇拜陷於狂熱,並奉月神辛為城的守護神。(書24:2,14,15)但亞伯拉罕卻像祖先閃和挪亞一樣,全心信奉耶和華上帝。由於這緣故,他成了所有「沒有受割禮而懷具信心的人」的父親。(羅4:11)真正的信心基於確切的知識,亞伯拉罕很可能是因為跟閃交往(閃在亞伯拉罕150歲時才去世)而認識上帝的。亞伯拉罕知道上帝的名字是「耶和華」,也時常使用這個名字。比方説,他將上帝稱為「造天地的至高上帝耶和華」「天地的上帝耶和華」。(創14:22;24:3)
亞伯拉罕仍住在吾珥,「還沒有移居哈蘭的時候」,耶和華吩咐他離開家鄉和親友,遷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徒7:2-4;創15:7;尼9:7)上帝説,他會使亞伯拉罕在他所指示的地方成為大國。在此之前,亞伯拉罕娶了他同父異母的妹妹撒拉為妻,兩人這時都已年邁,卻無兒無女。因此,亞伯拉罕對上帝要有很大的信心,才能遵囑而行。他毫不猶豫地馬上動身。
當時他拉已大約二百歲,仍是整個家族的族長。他同意跟亞伯拉罕和撒拉一起長途跋涉,遷居外地。由於這緣故,聖經説,他拉帶着家人往迦南地去。(創11:31)看來,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當時已經喪父,亞伯拉罕和撒拉又沒有兒女,於是收養了羅得,羅得就跟着大夥兒一起遷居。大隊人畜向西北進發,走了超過960公里(600英里),來到東西商路的要衝哈蘭。哈蘭位於兩個溪谷的交匯處,到了冬季,溪水會注入拜利赫河。這裏離拜利赫河進入幼發拉底河之處約110公里(68英里)。亞伯拉罕留在哈蘭,直到父親他拉去世為止。(見上册330頁地圖)
留在迦南 亞伯拉罕75歲的時候,帶着家人離開哈蘭,前往迦南地。他終其餘生留在迦南,以寄居者的身份住在帳幕裏。(創12:4)父親他拉死後,亞伯拉罕於公元前1943年離開哈蘭。他們渡過幼發拉底河的時間,看來是之後稱為尼散月的第十四日。(創11:32;出12:40-43,LXX)就在那一天,耶和華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開始生效了。那一天,也是為期430年的一段時期的開始。這段時期從亞伯拉罕在外地寄居算起,到上帝跟以色列人訂立律法之約為止。(出12:40-42;加3:17)
看來,亞伯拉罕帶着大群牛羊,越過大馬士革,來到示劍(耶路撒冷以北48公里[30英里]之處),靠近摩利的大樹區。(創12:6)耶和華在那裏再次向亞伯拉罕顯現,重申與他所立的約,進一步應許亞伯拉罕説:「我要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苗裔。」(創12:7)亞伯拉罕就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他向南遷移時,在所經的各地也都築了壇,呼求耶和華的名。(創12:8,9)後來當地發生大饑荒,亞伯拉罕不得不遷到埃及暫住。為了保全性命,他告訴别人撒拉是他的妹妹。法老見撒拉貌美,就召她進宮,打算娶她為妻。但耶和華不容法老玷污撒拉,於是迫使法老將她送還。後來,亞伯拉罕返回迦南,來到伯特利城和艾城之間他原來築壇的地方,在那裏再次「呼求耶和華的名」。(創12:10-13:4)
亞伯拉罕和羅得的羊群牛群越來越多,兩人不得不分道揚鑣。羅得揀選了約旦河下游的盆地,那個地區水源充足,土地肥美,「就像耶和華的園子」。後來他在所多瑪附近搭了帳幕。(創13:5-13)至於亞伯拉罕,上帝吩咐他起程,縱橫走遍迦南全地。之後,亞伯拉罕來到希伯崙(位於耶路撒冷西南偏南30公里[19英里]),在幔利大樹區住下來。(創13:14-18)
後來,埃蘭王基度勞瑪率領四王擊潰了反叛的迦南地五王,把所多瑪和蛾摩拉城洗劫一空,還把羅得和他的所有財物一併掠去。亞伯拉罕一獲知消息,就馬上召集家中訓練有素的318個僕人,連同三個盟友亞奈、以實各和幔利,一起前往追趕。他們也許向北追了300公里(190英里),越過大馬士革。憑着耶和華的幫助,他們擊敗了軍力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敵人,救回羅得,並奪回失去的財物。(創14:1-16,23,24)亞伯拉罕勝利歸來時,「至高上帝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出來迎接,給他祝福。亞伯拉罕「就從他的一切中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14:17-20)
應許的苗裔出現 既然撒拉不育,看來亞伯拉罕只好將家業留給他的忠心管家,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了。可是耶和華再次向亞伯拉罕保證,他的後代一定會像天上的星那麽多。亞伯拉罕「信從耶和華,上帝就把他看做義人」,雖然他當時還未受割禮。(創15:1-6;羅4:9,10)之後,耶和華接納亞伯拉罕所獻的祭牲,跟他正式立約,同時透露,亞伯拉罕的後代會受苦400年,甚至淪為奴隸。(創15:7-21;見約)
亞伯拉罕和家人在迦南一晃兒就住了約十年,撒拉依舊不育。因此她建議將自己的埃及女僕夏甲給丈夫為妾,好代她生個兒子。亞伯拉罕同意了。於是,公元前1932年,亞伯拉罕86歲時生了以實瑪利。(創16:3,15,16)這些事以後,公元前1919年,亞伯拉罕99歲的時候,耶和華吩咐亞伯拉罕,他和家裏的所有男丁都必須受割禮,以此作為憑證,表明耶和華跟亞伯拉罕之間有特殊的立約關係。當時,耶和華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要改為「亞伯拉罕」,「因為我要立你做多國之父」。(創17:5,9-27;羅4:11)不久,三個化身為人的天使來到,亞伯拉罕奉耶和華的名慷慨接待他們。天使應許説,一年之内,撒拉會懷孕生下一個兒子。(創18:1-15)
這一年發生了多少事啊!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毁滅了,只有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得救。亞伯拉罕帶着撒拉遷到基拉爾,這是非利士人的城。基拉爾王將撒拉接進宮裏,要收她做妃嬪。耶和華插手干預,王就釋放了撒拉。到了指定的日子,公元前1918年,當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時,應許已久的後嗣——以撒終於誕生了。(創18:16-21:7)五年後,以撒同父異母的兄長,即19歲的以實瑪利,惡意戲弄以撒,亞伯拉罕不得不把以實瑪利和他母親夏甲遣走。這件事發生於公元前1913年。那一年,上帝預告的一段時期就開始了,亞伯拉罕的後代會受苦400年。(創21:8-21;15:13;加4:29)
大約過了20年,亞伯拉罕的信心受到最嚴峻的考驗。據猶太傳統説,當時以撒25歲。(《猶太古史》,約瑟夫斯着,第1卷227節[13章2段])亞伯拉罕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帶着以撒從南地的别示巴往北走,來到撒冷城北面的摩利亞山。他在山上築了一座壇,打算把應許的苗裔以撒獻做全燒祭。沒錯,聖經説,亞伯拉罕「幾乎把自己的獨生子獻上了」,因為「他認定就算以撒死了,上帝也能使以撒復活」。但耶和華在最後關頭制止了他,並提供一隻公綿羊代替以撒做祭牲,獻在壇上。由於亞伯拉罕對上帝懷有堅定的信心,而且絶對服從,耶和華就樂於鞏固他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另發一誓為證,是有特别法律效力的。(創22:1-18;來6:13-18;11:17-19)
撒拉於公元前1881年去世,享年127歲。當時亞伯拉罕有必要向迦南地的居民購置一塊墓地,因為他是個寄居者,根本沒有任何土地。亞伯拉罕於是從赫人手中買了幔利附近麥比拉的一塊地,連地帶洞。(創23:1-20;見買)三年後,以撒40歲了,亞伯拉罕差家裏最老的僕人,很可能是以利以謝,回美索不達米亞去,好為以撒找一個適合的妻子,一個敬拜耶和華的女子。結果,耶和華揀選了亞伯拉罕的姪孫女利百加。(創24:1-67)
這事之後,「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基杜拉」,她生了六個兒子。因此,亞伯拉罕不但是以色列人、以實瑪利人和以東人的祖先,也是米但人、米甸人和其他一些民族的祖先。(創25:1,2;代上1:28,32,34)耶和華曾對亞伯拉罕説:「我要立你做多國之父。」這個預言果然應驗了。(創17:5)公元前1843年,亞伯拉罕在175歲的高齡去世,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將他安葬在麥比拉洞中。(創25:7-10)亞伯拉罕死前把一些禮物分給庶出的兒子,並遣走他們,好讓以撒繼承他的「一切所有」。(創25:5,6)
族長兼先知 亞伯拉罕十分富裕,有很多牛羊和金銀,還有數以百計的僕人。(創12:5,16;13:2,6,7;17:23,27;20:14;24:35)由於這緣故,迦南諸王視他為有勢力的「要人」,紛紛跟他訂立和平友好條約。(創23:6;14:13;21:22,23)即使這樣,亞伯拉罕從沒有讓物質財富影響自己跟耶和華的關係,或削弱對上帝應許的信心,也絶沒有因家道豐厚而變得心高氣傲、自私自利。(創13:9;14:21-23)
雖然早在亞伯拉罕之前已有人説預言,例如以諾就曾這樣做,但《希伯來語經卷》首次使用「先知」一詞卻是指亞伯拉罕而言。(創20:7;猶14)聖經首次提及「希伯來人」時,指的也是亞伯拉罕。(創14:13)亞伯拉罕像亞伯、以諾和挪亞一樣,以信心著稱(來11:4-9),但「信從耶和華」這句話在聖經中初次出現時,指的卻是亞伯拉罕。(創15:6)
亞伯拉罕的確具有傑出的信心。他一生與上帝同行,通過異象和異夢接獲來自上帝的信息,也有幸接待天使。(創12:1-3,7;15:1-8,12-21;18:1-15;22:11,12,15-18)雖然耶和華當時還沒有向人透露他名字的全部意義,亞伯拉罕卻深入認識上帝的名字。(出6:2,3)他多次為耶和華築壇獻祭,呼求耶和華的名,將讚美和榮耀歸於耶和華。(創12:8;13:4,18;21:33;24:40;48:15)
身為族長,亞伯拉罕絶不容許家人崇拜偶像或為非作歹;相反,他常教導衆子和僕人「遵行耶和華的道,謹守正義,秉公行事」。(創18:19)耶和華的律法規定,亞伯拉罕家中的所有男丁都必須受割禮。他家的埃及女僕夏甲懂得向耶和華禱告呼求。亞伯拉罕的最老僕人向耶和華作了一個十分感人的禱告,表明他本人深信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是個年富力强的小夥子,卻讓父親將他綁起來,放在祭壇當做祭牲獻上,可見他對耶和華滿懷信心,完全服從。(創17:10-14,23-27;16:13;24:2-56)
真有其人 耶穌和門徒在談話時以及寫作中,提及亞伯拉罕達70多次。在關於富翁與拉撒路的比喻裏,耶穌用亞伯拉罕去代表另一位。(路16:19-31)有一次,反對耶穌的人自稱「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馬上揭發他們的偽善,説:「你們如果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做亞伯拉罕所做的事吧。」(約8:31-58;太3:9,10)使徒保羅説,人若想蒙上帝稱義,重要的不是出自甚麽世系,而是有沒有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羅9:6-8;4:1-12)保羅清楚表明,亞伯拉罕的真苗裔就是基督,以及屬於基督並「按照應許承受産業的人」。(加3:16,29)保羅也談及亞伯拉罕怎樣慷慨善待陌生人。他在希伯來書第11章列出一長串古代忠僕的名字,都是以熱心為耶和華作見證著稱的人,亞伯拉罕也是其中之一。保羅指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和妾侍夏甲有象徵意義,分别代表耶和華的兩個約。(加4:22-31;來11:8)聖經執筆者雅各則指出,亞伯拉罕的信心與義行相輔相成,得以稱為「耶和華的朋友」。(雅2:21-23)
考古證實,聖經裏有關亞伯拉罕的多項記載,包括許多地方的實際所在和當時的各種習俗,例如從赫人購買土地,揀選以利以謝做繼承人,對待夏甲的方式等,都是可信的。
[第671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亞伯拉罕的世系
他拉
拿鶴
流瑪
四個兒子
哈蘭
密迦
彼土利
拉班
另外七個兒子
亦迦
羅得
女兒1
摩押
摩押人
女兒2
本阿米
亞捫人
亞伯拉罕
基杜拉
六個兒子
夏甲
以實瑪利
以實瑪利人
撒拉
以撒
利百加
以掃
以東人
雅各 雅各的兒子按出生的先後次序排列
利亞
呂便(1)
西緬(2)
利未(3)
猶大(4)
耶穌基督所出自的世系
以薩迦(9)
西布倫(10)
底拿
拉結
約瑟(11)
便雅憫(12)
璧拉
但(5)
拿弗他利(6)
悉帕
迦得(7)
亞設(8)
元配或妾
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