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Ministry)
侍從或僕人對權柄更大的人所作的侍候或服務。在古代的以色列,利未人是耶和華的僕人,是專責服事他的。上帝也任用先知以特殊的方式為他服務。(申10:8;21:5;見利未人;僕人;祭司)可是,耶穌基督來到地上之後,開始了新的職務,他吩咐門徒要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太28:19,20)自此以後,基督徒向疏遠上帝的世界宣告一個重大信息,促請人通過基督跟上帝和好。(林後5:18-20)
基督徒致力於「勸人跟[上帝]和好的職務」。(林後5:18)對此有良好反應的人需要受訓練及教導,也需要受到適當的指導和協助,才能信心健全、堅守信仰,努力執行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另見提後4:1,2;多1:13,14;2:1;3:8)作為會衆元首的基督耶穌升返天上之後,賜下人「作為恩賜」,有的做使徒,有的做先知,有的傳福音,有的做牧人、做導師,「為要糾正聖民,做服事的工作,强化基督的身體」。(弗4:7-16;見上帝的恩賜)
會衆中有另一種職務,就是照顧貧寒而配得的弟兄的日常生活。司提反和另外六個合資格的弟兄所執行的職務,包括分配膳食給基督徒寡婦。(徒6:1-6)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會衆參與賙濟的事,捐助猶地亞的貧窮弟兄。(林後8:1-4;9:1,2,11-13)保羅收集捐款之後,準備親自把款項帶回耶路撒冷,這時他請羅馬的弟兄跟他一起禱告,好使他為聖民執行的賙濟任務,得到聖民悦納。(羅15:25,26,30,31)
在此之前若干年,叙利亞安提阿的基督徒也表現類似的愛心,在猶地亞發生饑荒期間救濟當地的弟兄,把物資送給他們。(徒1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