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賽派
(Pharisees)
公元1世紀猶太教的一個主要派别。有學者認為,「法利賽派」這個名字的字面意思是「分隔開來的人;分離者」,也許是指他們跟禮儀上不潔的事物分隔開來,或者跟外邦人分離。至於這個派别在甚麽時候形成,則難以確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的著作顯示,約翰·海爾卡努斯一世(公元前2世紀下半葉)在位期間,法利賽派已有一定的影響力。約瑟夫斯這樣説:「即使他們批評君王或大祭司,群衆也會馬上認同,可見他們對廣大群衆操有多大的影響力。」(《猶太古史》第13卷288節[10章5段])
關於法利賽派的信仰或主張,約瑟夫斯也提供了不少細節。他説:「他們相信靈魂不死,認為在地府有賞善罰惡的安排:惡人的靈魂必永遠被囚禁,善人的靈魂可以順利進入新生。」(《猶太古史》第18卷14節[1章3段])「他們認為所有人的靈魂都是不死不滅的,不過惟獨善人的靈魂才會以另一軀體復活,惡人的靈魂卻永遠受折磨。」談到法利賽派對命運或天意的觀念,約瑟夫斯説:「[他們]認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是上帝安排的;人行善行惡,雖然主要是自己的選擇,但他們的每個行動,始終離不開命運的安排。」(《猶太戰記》第2卷162-163節[8章14段])
《希臘語經卷》顯示,法利賽派每星期禁食兩次,把所得的一切全都交納十分之一,一絲不苟。(太9:14;可2:18;路5:33;11:42;18:11,12)撒都該派説「沒有復活,沒有天使」,他們卻絶不贊同。(徒23:8)法利賽派為自己的正義而自豪(其實只是自以為義),根本看不起平民百姓。(路18:11,12;約7:47-49)為了顯示自己多麽正義,他們刻意把護身的經文匣子弄大,把衣服的穗邊加寬。(太23:5)他們貪愛錢財(路16:14),專愛首位和尊稱,喜歡别人阿諛奉承(太23:6,7;路11:43)。對於律法的詮釋和應用,法利賽派的見解非常偏執;由於他們堅要人民按他們的想法和傳統去做,結果令律法成了人民的重擔。(太23:4)法利賽派的人完全漠視更重大的事,就是公正、慈悲、忠信以及對上帝的愛。(太23:23;路11:41-44)他們為使人歸信,出盡法寶,甚至不惜橫越海洋陸地。(太23:15)
法利賽派的人屢次批評基督耶穌,比如指責他不守安息日(太12:1,2;可2:23,24;路6:1,2),違犯傳統(太15:1,2;可7:1-5),跟收税人和罪人來往等等(太9:11;可2:16;路5:30)。法利賽派顯然認為,不按照他們的規定去守律法的人都是不潔的,跟這些人來往就會受到玷污。(路7:36-39)因此,他們看見基督耶穌跟收税人和罪人一起吃飯,就大表不滿,議論紛紛。(路15:1,2)耶穌和門徒不按他們的傳統洗手,他們就諸多挑剔。(太15:1,2;可7:1-5;路11:37,38)可是,耶穌駁斥了他們的歪理,指責他們因自己的傳統,違犯上帝的誡命。(太15:3-11;可7:6-15;路11:39-44)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基督耶穌在安息日治病而高興,讚美上帝,反而認定耶穌違犯了安息日而滿腔怒火,還密謀要鏟除他。(太12:9-14;可3:1-6;路6:7-11;14:1-6)一個盲人在安息日被耶穌治好,法利賽派的人對他説:「這個人[耶穌]不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約9:16)
法利賽派的態度清楚顯示,他們毫不正義,心裏毫不潔淨。(太5:20;23:26)跟許多猶太人一樣,他們必須悔改才行。(參看太3:7,8;路7:30)只可惜,他們大都寧願在靈性上繼續做瞎眼的人(約9:40),還變本加厲地跟上帝的兒子作對(太21:45,46;約7:32;11:43-53,57)。他們有的誣告耶穌,説他靠邪靈的首領驅逐邪靈(太9:34;12:24),説他的見證不是真的(約8:13);有的出言恐嚇(路13:31);有的要耶穌顯神跡給他們看(太12:38;16:1;可8:11);有的存心要在他的話裏找把柄(太22:15;可12:13;路11:53,54);有的用問題去試探他(太19:3;22:34-36;可10:2;路17:20)。耶穌反問他們:大衛的主怎麽同時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結果他們啞口無言,再也不敢問耶穌甚麽了。(太22:41-46)在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的人中,就有法利賽派的差役。(約18:3-5,12,13)要求彼拉多加緊看守耶穌的墳墓,以免他的屍體被偷去的,也包括法利賽派的人。(太27:62-64)
耶穌基督在地上傳道的日子,法利賽派的勢力很大,一些有名望的人也因為他們而不敢公開承認耶穌是基督。(約12:42,43)其中一個例子是法利賽派的尼哥德慕,他因為害怕,不敢公開表明自己信從基督。(約3:1,2;7:47-52;19:39)另外,也有一些法利賽派的人態度比較温和,有的後來更歸信了基督教。例如法利賽派的迦瑪列曾勸人不要干涉基督徒的傳道活動(徒5:34-39),大數城的掃羅(即保羅)本來是法利賽派的,後來成了耶穌基督的一個使徒。(徒26:5;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