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恨罪惡是對的嗎?
憎恨罪惡不但是對的,並且是一項道德上的責任。但是你怎能憎恨你所不知道的東西呢?差不多每一個國家,民族和宗教所採納的道德標準都有不同的地方。正如一個教士曾說:「在一個教會裡是對的事在另一個教會裡可能是錯的。」一個酒吧的夥計則說:「在一個州裡是合法的事時常在另一個州裡便是犯法的。」賓夕泛尼亞州一個青年的女子顯然將許多人的態度反映出來,她說:「我到底是誰可以有權說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呢?」因此你若連什麼是惡都不知道,你又怎能憎恨罪惡呢?
今日我們見到有地位的公民完全忽視國家的福利而支持勞工界的貪污和偷竊行為,見到醫藥界裡盛行分攤利潤和抽回佣的習慣,見到許多律師公然教人怎樣逃避法律的制裁,見到牧師和教士一方面鼓吹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同時卻表現種族的歧視,見到陪審團拒絕將人所共知的殺人者定罪,見到政府的高級官吏利用職權中飽私囊;這些事到底對不對呢?今日一般人的回答會是,「這要看情形而定。」
許多人已不再將善惡看作一個道德問題或與正確的原則有關的問題了;他們只是將其視為一種權宜之計而已。人可以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為了業務而說謊變成了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有一個年青人說:「每個人都作弊。看看社會上的名人好了,他們甚至僱有律師專門為他們設法『抄近路。』」今日時髦的態度是對罪惡表示非常容忍而滿不在乎。對不平的事感覺憤怒便等於標明自己是個脾氣古怪和思想守舊的人。今日一般人對任何一種壞事都可以容忍,只要犯法者不要在犯法時被人捉住便行了。
《展望雜誌》在1960年一月所作的一項調查透露:「因為道德的理由而感覺憤怒已不再流行了。一般人亦不再喜歡作道德上的判斷,除非他們所討論的是一種顯然的犯罪行為。今日最時髦的態度是冷靜而世故——並且對罪惡表示容忍。」
對於罪惡所懷的這種隨便而妥協的態度已將許多人分辨善惡的能力破壞無遺。《展望雜誌》的報導表明在他們所調查的人當中「只有尚不及百分之十的人認為忠實是成功的一個必需條件。」有一間保險公司的調查人員告訴記者說,「在和我們交易的人當中有百分之45是完全沒有道德觀念的。」一個廣告界的人士宣稱:為了追求金錢,任何手段都合法。」今日一個在道德上懷有堅強信念的人會被認為需要看看「一位精神病醫生。」《展望雜誌》說:美國已經為自己贏得了第五種自由——「欺詐的自由。」
有責任心的公民都承認我們必須將道德重新作一界說和切身加以實行才能使一般人對正確的原則獲得應有的體會。罪已經失去了它的明確性。「今日罪惡已不再被視為罪惡,」一個職員說,「反之它被視為人類固有的一種情形。」上教堂已變成了一種社交的儀式。正如密西西比州的一位報紙編輯說:「一般人已不再害怕上帝了。」
有些人以為犯罪會帶來一種滿足的情緒和生活的樂趣。其實犯罪只會造成道德的惑亂而已。它使犯罪的人遭受失敗和挫折。它使人和上帝發生衝突以致將人在他那公義的新世界裡獲致永生的機會破壞無遺。
使人生成為有目的和有義意的乃是行善而非行惡。行善能夠幫助人擺脫由於任性行事而形成的自滿和冷淡,從而使人在上帝和他人眼中獲得一個榮譽的地位。它能夠引導人和造物主建立一種和好協調的關係,而這種關係則會為人帶來快樂和永生。凡是破壞這種快樂而公義的生活的東西都值得我們憎恨。對罪惡滿不在乎或寬縱容忍非但會削弱我們自己的道德力量,並且會影響到許多目擊我們這種冷淡的態度的人。冷淡會損毁我們的良心和削弱我們在遭遇試探時抵抗的能力。
憎恨罪惡乃是基督徒的責任。使徒保羅勸勉基督徒說:「惡要厭惡,善要親近。」聽從使徒的忠告就是效法上帝和仿效耶穌基督。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憎惡「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在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關於耶穌聖經說:「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當牽涉到公義的原則時,耶穌絕沒有表現一種軟弱隨便的態度。他曾嚴厲地指責法利賽人的偽善,將非法地在聖殿裡做買賣的人驅逐出去和把找換銀錢的人的桌子推翻。他充滿了對公義的熱愛。他的門徒亦必須對公義具有同樣的熱心。——羅馬書12:9;箴言6:16-19;希伯來書1:9。
上帝的道聖經乃是一切公義的原則的指南。它特別警告我們說:「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為了自己的益處,基督徒必須憎恨這些罪惡,因為這些罪惡能夠好像惡性的毒癌一樣將一個人的精神和身體健康消滅,將他的社會和家庭生活破壞,以致這人在上帝眼中變成了好像一件毫無價值而醜惡可憎的器皿一般。這些罪惡會為上帝的聖名和聖道帶來羞辱。它們會損向他那純潔清白的組織。所以人若犯了這些罪惡中的任何一種,上帝的組織便有理由將其開除以致使他失去上帝所應許的永生幸福。
因此為了保護你自己不致染上現今瀰漫整個世界的道德冷感症,你應該極力憎恨罪惡。同時你應該用對公義的摯愛強化你的頭腦和心靈,這樣你便能夠在今日使你的生活變成充滿意義,並且為你自己贏得真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