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我們怎樣才能分辨得出一塊從肉商或市場裡買回來的肉是否曾適當地放過血?再者我們怎樣才能看得出雜貨店裡所售賣的凍肉塊,糕餅或作料是否含有任何血或血素的成分?——美國A.R.君問。
這是每個敬畏上帝的人所關心的問題,因為耶和華上帝在他向挪亞頒布而適用於全人類身上的誡命中明令規定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世記9:3,4)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治理機構在上帝的聖靈指引下亦同樣地指出基督徒必須「禁戒血。」——使徒行傳15:28,29。
若在你所居留的城鎮中,宰殺畜牧並不通常將血放出來,或者你對於當地處裡這些事的習慣不十分清楚的話,想找出肉類是否曾適當地放過血的最好方法便是親自查問一下。通常肉販若非親自宰殺牲畜意味知道與他交易的屠夫的習慣,或至少會知道政府在宰殺畜牲方面所作的規定。他若肯定地知道他所售的肉曾適當地放過血,基督徒便可以放心食用。
可是肉販若不知道的話,你可以問他說:「誰能夠供給我這些資料呢?為了宗教上的原因,這件事對我非常重要。」然後你可以寫信去詢問這個能回答你問題的人,如果這是你能夠與他接恰的唯一方法的話。若是為了某種原因你感覺所得的答覆有可疑之處,你大可以到其他的地方購肉,或者,若感覺必須的話,可以買活的畜牲回來自己宰殺。
僅是肉的本身看起來呈現深紅色或甚至在表面上帶有紅色的液體並不能就此判定它未曾放過血。甚至在經過適當的放血之後肉中仍然可能有及少量的血。再者從血中流出來的液體可能只是體素間的流質而已。要緊的乃是我們對血的神聖和生命神聖的原則均表示尊重。上帝的律法所規定的只是在宰殺畜牲時把血放出來而非把肉浸在某種特製的液體中以便將每一滴血都抽盡。
在其他的食品方面你亦可以採用類似的方法。你若有理由相信某種食品中含有血或一種血素,你便應該問一問售賣該食品的人,他若不知道便寫信給製造該食品的廠商。有食品上的籤條會註明其中是否含有血素,但並非時時都如此。例如,某種食品的標籤可能註明其中含有蛋白滋養素(Albumin)。這是不是說它含有一種血素呢?你可以找一本好的參考書,或在當地的圖書館裡找一本百科全書,或就在一本良好的字典中查一下Albumin到底是什麼。你會發現不但血清中含有蛋白滋養素,同時牛奶和雞蛋中亦含有。你若想找出食品蛋白滋養素的來源,唯一的方法便是詢問製造食品的人。不過籤條上若說某些藥品中含有赤血素(Hemoglobin),你只要查一下字典便會知道這是取自血的;因此基督徒不問亦可知道他應該避免食用這種製品。很顯然的這是每個人最好自己在當地查詢的事。
● 聖經吩咐我們說,「凡市上所賣的[肉],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哥林多前書10:25),但最近的《守望台》卻勸我們在買肉的地方作一番合理的查詢以便肯定地知道肉是否曾經適當地放過血。我們怎樣才能使兩者不相抵觸呢?(中文《守望台》1962年四月一日刊第208頁)——美國N.Q.君問。
我們必須將這兩項忠告與其上下文一起加以考慮。哥林多前書第十章所討論的是關於曾祭祀過偶像的食物。它指出基督徒不能夠參加一些祭鬼神的宗教儀式以致與鬼魔同享一桌筵席而「與鬼相交。」(哥林多前書10:18-21)事實上基督徒若「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即懷著一種對偶像的敬畏感覺而吃,那末不論在什麼地方,基督徒吃這樣的肉都是不對的。(哥林多前書8:7)因此,為了衛護基督徒不犯拜偶像得罪,聖經命令他們「禁戒祭偶像的物。」(使徒行傳15:29)不過食物之被人用來獻給偶像並不會使肉的本身產生任何變化以致使其變成不宜食用。因此一隻曾被人用來作祭物的畜牲的肉若在市場上售賣,它和任何其他的肉並沒有什麼不同之處。當然,一個基督徒絕不會認為這些肉是「聖肉」而特別指定要買這樣的肉,但反過來說,他亦沒有義務要查詢一家他所買的肉是一間來自宗教廟宇抑或一間普通的屠場。因此哥林多前書10:25所討論的是關於在一個有來自廟宇的肉售賣的市場中購買肉食一事。
聖經亦命令基督徒要禁戒「血並勒死的牲畜。」(使徒行傳21:25)聖經肯確地表明人可以吃肉,但只是不能將其視為一種崇拜偶像的行動;可是聖經卻從沒有說過信徒在任何情況之下可以吃血。再者,禁戒吃血的命令並非單對一些自行宰殺牲畜的人而是對所有的「信徒」頒布的。因此自己不宰殺牲畜的信徒若想吃肉便可能需要調查一下肉的來源與處裡的方法是否妥當了。
你若由於個人的經驗或經過查詢知道當地宰殺牲畜和雞鴨等時都有放血的習慣,而且與你交易的人亦忠實可靠,那末你在購肉時便不必在這方面再提出許多問題。不過在一些政府並沒有明令規定宰殺的畜牲必須放血的地區中,一個向俗世的人購買肉食的基督徒若不先作調查便無法避免吃「血和勒死的牲畜」的可能了。
因此守望台所作的勸告的各點與上帝的道的其他部份均是符合一致的。
● 鑒於聖經禁止人吃血的命令,魚類與昆蟲的肉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成為適當的食品?——美國B.F.君問。
在猶太人當中魚是一種普通的食品。耶穌自己曾吃魚,而且好幾次指示人用網和鉤子捕獲大量的魚。(民數記11:5;馬太福音14:17;17:27;路加福音5:1-11;24:42,43)某些昆蟲亦被猶太人用作食物。(利未記11:21;馬可福音1:6)當然這些生物的肉所包含的血可能很少而無法將其傾倒出來;然而這卻是聖經規定的肉成為適當的食物所必經的手續。(利未記17:13)人並不需要將肉壓擠或浸泡;只是將其中的血傾流出來便行了。假若肉中沒有足夠的血可供傾流出來,基督徒並沒有義務趨於極端地把些微的血擠弄出來。當然,在切開這些生物時我們若看見有些少血液凝集在一處的話,我們可以輕易地將其洗去,而這樣做是對的。
● 既然聖經禁止人吃血,基督徒對於採用血清和防疫痘苗一事應作何看法?社方對此事的看法有無改變?——美國J.D.君問。
聖經很明白地規定血的唯一正當用途便是用在祭壇上;否則必須將其傾倒在地上。(利未記17:11-13)現代醫學一切牽涉到用血的治療方法都不受基督徒所贊許。因此接受輸血或將一些血素成分注入體內以維持人的生命都是不對的
至於使用痘苗和其他在製造方面可能牽涉到用血的藥品,我們不應該認為守望台社讚許這些事而將其視為正當。可是現代社會的許多地方,這痘實際上已成為一種無法避免的事,在這種情況之下,基督徒可以感得到放心的是這件事其實並非一種滋養人體或吸取營養的過成——這乃是上帝在吩咐人不可吃血時所明令禁止的——反之種痘乃是對人體系統的一種污染。
因此,正如《守望台》雜誌(英文版)1958年九月十五日刊在第575頁上說,「一個人之是否接受這種治療方法乃是一件需要由個人決定的事。」社方對此事的觀點現在仍和過去一樣。——加拉太書6:5。
不過基督徒並不能企圖以此為藉口盡量採用其他許多運用血素的治療方法。相反地,他們深知這一切治療方法都是不妥的,因此他們會避免採用這些方法而盡可能要求醫師採用其他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