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穌叫使徒彼得寬恕人七十七(77)次抑或七十個七(490)次?——美國A.L.君問。
這個問題是根據馬太福音18:21,22而提出的。在《新世界譯本》裡這兩節經文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七次。』」
在這本嚴謹的現代譯本裡,我們見到耶穌吩咐彼得要寬恕人七十七(77)次。它這樣譯法是不無良好理由的。可是我們無須對耶穌的答話懷著武斷的態度。一位著名的希臘文教授羅拔遜說:「這句話意味到七十七次抑或像《修訂譯本》的譯法一般(490次)。其實並不十分明顯。」
我們若留意希臘文鈔本裡耶穌的這句回答,便可以看出難題所在,基督的答案是hebdomekontakis hepta,它被直譯成「七十個七次」(seventy times seven)。困難發生在將字尾kis加在七十(hebdomekonta)這個字上。在希臘文裡,這個字尾有兩個用法。它可以用作倍數的意思,意即『乘』。所以『七個七』(7x7)便是heptakis hepta但是kis亦可以作為字尾加在數字上以表示事件或事例的『次』數。例如:『這個孩子跌了多少次?』『他跌了七次(heptakis)』所以難題就是耶穌的答案是指『七十(乘)七,抑或是『七十加七(次)』。
我們接納後者與及新世界譯本的譯法,原因之一是彼得提出問題的方式。他沒有使用posas一字,意思是『多少?』反之,他問posakis——『多少次?』然後他繼續問『到heptakis可以麼?』即是『到七次可以麼?』很合理地耶穌會按照彼得的語法去回答。他回答說,『到七十七次。』
進一步支持「七十七次」這種譯法的證據是創世記4:24的記載。耶和華曾說任何人殺害該隱必遭報七倍(次)。(創世記4:15)後來該隱的後裔拉麥誇口說:「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加七倍(次)。」(創世記4:24)這節希伯來文經文清楚表示這是70加7次,或77次。但是它相當於希臘文的什麼呢?希臘文七十人譯本使用hebdomekontakis hepta,這就是見於馬太福音18:22的同一字眼,這暗示耶穌給彼得的答案應該被譯成「七十七次。」
可以一提的是很可能基督心中想到拉麥的恐嚇。耶穌的說話與之形成一個多麼強烈的對照!一個基督徒絕不應危言恐嚇要報復七十七次,正相反,他應該寬恕人七十七次。耶穌強調我們寬恕人不應該猶疑,反之要寬宏大度而樂於恕人。在較早的時候,他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