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天使」一詞可以用來指復活後的受膏基督徒嗎?——美國R.C.君問。
聖經沒有用「天使」這個字去談及復活後享有屬天生命的受膏基督徒。但是一個人若留意一下聖經對被譯成英文「angel」(天使)的希伯來字和希臘字的用法,便可以知道將「天使」一詞在一種普通的意義上用來指這些已經成為天上屬靈生物的基督徒並不是錯的。
聖經裡被譯成「天使」的希伯來字malʼakhʹ和希臘字agʹgelos的字面意思是「使者」。在聖經裡它們通常被用來指耶和華手下的屬靈使者,但是它們也同時被用來指屬人的使者。(撒母耳記下5:11;11:25;雅各書2:25)使徒約翰曾受上帝吩咐寫信給「七個教會的使者(angel)。」(啟示錄1:20)按理說來他並不是寫信給天上的屬靈生物而是寫信給小亞細亞七個小組中受膏的屬人監督。所以由此可見聖經沒有將可以譯成「天使」的希伯來字和希臘字僅限於用在屬靈的生物身上。
被高舉後的耶穌基督和復活後在天上與他一同統治的受膏基督徒的地位其實是高於一般稱為天使的屬靈生物的。耶穌和他在天上的受膏門徒具有不死性。(提摩太前書6:15,16;哥林多前書15:51-54)在另一方面,天使卻是可以死的,例如撒但及他手下叛逆的天使均會遭受毀滅的命運。(啟示錄20:10,14;路加福音8:30,31)此外,聖經也表明基督被擢升至天使之上,他的受膏門徒則會有份審判天使。——希伯來書1:4;腓立比書2:9-11;哥林多前書6:3。
可是耶穌在復活之後仍被稱為天使長米迦勒。(猶大書9;啟示錄12:7)啟示錄20:1所提及的天使看來是擢升後的耶穌,因為他既是上帝所膏立的君王,他自然是捆綁撒但和鬼魔的合理人選。所以用在一般的意義上,「天使」一詞顯然可以指天上所有屬靈的受造物。
● 以賽亞書19:18所提及的「迦南的方言」是什麼?
以賽亞在關於「埃及的默示」中預言說:「當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說迦南的方言,又指著萬軍之耶和華起誓。」——以賽亞書19:1,18。
這個大約寫於公元前732年的預言論及在耶路撒冷於公元前607年遭受毀滅之後會有什麼事發生。尼布甲尼撒手下的巴比倫人在猶大省留下一小群猶太貧民。後來有些叛徒將總督基大利殺死,人民遂不顧耶利米的勸告逃亡到埃及。(耶利米書41:1-3;42:9-43:7)聖經的記載特別提及他們定居的三個城市:密奪、答比匿和挪弗。(耶利米書44:1)逃到埃及的猶太人很可能與已經在那裡定居的猶太人會合起來。——耶利米書24:1,8-10。
現在我們所談及的古希伯來話在《希伯來文聖經》中並非稱為希伯來話。有時它稱為「猶大言語」或「猶大的話」。(列王紀下18:26;尼希米記13:24)它屬於閃族言語,而在亞伯拉罕的日子,迦南地所用的言語似乎與希伯來話有相當關係。以色列人一旦攻取了應許之地或迦南地之後,在兩種意義上他們的言語可以稱為「迦南的方言。」其一是它與被殺戮的迦南人的方言相似,其二是因為現在它已成為統治迦南地區的人的言語了。
所以以賽亞書19:18提及在埃及城市中所說的「迦南的方言」是指逃亡埃及的猶太人在埃及城市中所說的希伯來話。
● 列王紀下6:25所提及的「鴿子糞」有什麼用途?——美國H.F.君問。
這節經文描述在以利沙日子撒瑪利亞被亞蘭人圍困時的情形。我們讀到:「於是撒瑪利亞被圍困。有饑荒,甚至一個驢頭值銀八十舍客勒,二千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列王紀下6:25。
這意味到大約半品脫或0.3公斤的乾鴿子糞便值2.38美元。但是買鴿子糞的人究竟怎樣使用它這個問題曾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由於阿拉伯人用「麻雀糞」一詞去稱呼窮人所吃的一種植物,同時在撒瑪利亞一帶生有一種植物,其拉丁文的名稱意思是「雀奶」,有些人遂以為「鴿子糞」可能是一種植物的名稱。可是他們沒有證據證實的確有某種植物稱為「鴿子糞」或在被圍困的撒瑪利亞城裡人們可以得到這種植物。
若照字面實際的意思去解釋,那末當時的人怎樣使用鴿子糞呢?有人認為近東的居民久已使用這種東西作為肥料。但是當人行將餓死之際,他們很少可能會想到替幾個月後才有收成的禾稻施肥。
鴿子糞也可能被用作食物。有一次拉伯沙基試圖恐嚇耶路撒冷的居民,他警告說亞述人一旦將城圍困,他們便要「吃自己糞喝自己尿」了。(列王紀下18:27)雖然吃糞的念頭令人噁心,可是當饑荒嚴重到婦人要煮食自己的兒女之際,她們便可能飢不擇食而吃下任何得到手的東西了。(列王紀下6:26-29)雖然糞便的營養價值很有限,飢火中燒的人卻時常什麼都願吃下去。根據約西弗斯的記載,猶太人在公元70年被羅馬人圍困時曾吃「舊的牛糞堆」。同時歷史記載提及公元1316年在英國發生大饑荒時,那裡的人吃「自己的兒女、狗、老鼠和鴿子糞。」
也許最有可能的想法是將這種糞用作燃料。上帝曾吩咐以西結先知以糞作燃料燒烤食物以預示耶路撒冷被圍困時的可悲情況。(以西結書4:12-17)甚至在今日,世上若干地方的人仍將牛糞用作燃料。如果對鴿子糞的這種看法是對的,那麼上述聖經記載的用意乃是要說明食品(這裡提及一個驢頭)的價錢和用來燒烤它們的燃料的價錢。接著的經文表明當時的人還未達到吃生肉的地步。
● 既然保羅說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為什麼他要在耶路撒冷的殿裡為他向上帝所發的誓舉行一個儀式呢?——美國M.G.君問。
無可否認地,使徒保羅知道基督徒並不受摩西律法的縛束。他在上帝感示之下寫道:「我們既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律法;」「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羅馬書7:6;6:14;加拉太書5:18。
但是這件事並不意味到他將律法的規條視為有罪。他寫道:「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12)重要之點是上帝的僕人並不須要守律法才能贏得耶和華的喜悅而得救。例如行割禮并不是罪過;它不是一種違反基督教原則的所為。但是相信基督徒必須行割禮才能得救便大錯特錯了。——使徒行傳15:1,2,5,22-29;16:3。
在猶太人當中,一個人逃過某種危險或災禍之後向耶和華發一個誓乃是一件頗尋常的事。所發的誓可能是禁酒一段時期。這可能與拿細耳人的誓相似。(民數記6:1-21)當所定的時間滿了之後,猶太人會剪去頭髮,並且可能到耶路撒冷的殿裡獻祭。
在使徒行傳18:18我們讀到保羅「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在哥林多附近]剪了頭髮。」聖經沒有說明這個誓是否在他成為基督徒之前起的,我們甚至不肯確地知道那時是他起誓的開始抑或結束。我們不得不考慮到這件事很可能與後來在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有關。
保羅作完第三次傳道旅行之後上耶路撒冷去,當時組成治理機構的基督徒提及猶太人對保羅懷恨很深。由於誤信謠言,猶太人以為保羅向人肆意詆毀摩西律法。正如我們在以上所見,他們這種見解是錯誤的。為了作一項公開的辯白,雅各和其他屬靈的長老勸保羅說:「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使徒行傳21:23,24。
保羅和四個有願在身的基督徒遂遵囑而行。(使徒行傳21:26)他們所行並不是一種變節或妥協的行動。他們表示猶太人的起誓規例並沒有因為基督徒不需遵守就成為邪惡。這不是好像他們對一個異教的神燒香一般——後者則是一件絕對違反基督徒的崇拜的事。他們所做的事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同時看來他們這樣行會除去猶太人的偏見而使其他許多人願聽保羅所專心傳揚的救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