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最近美國一宗新聞報導透露法庭判決在某種情形之下,成年人口交不會再受法律制裁。有鑑於此,基督徒夫婦在婚姻的安排之內如此行是否可以憑個人的良心去決定?——美國一讀者問。
婚姻關係的各種親密行為並不在本刊討論範圍之內。可是像這宗案子所牽涉到的行為已變成很普遍而頗受社會人士的注意。甚至某些學校在性教育課程內也將這些事告訴兒童。所以,我們若不提出基於聖經的勸告以協助忠實的基督徒努力跟從一條足以贏得造物主祝福的清潔途徑,我們便可說是疏忽職守了。在保羅的日子,若干反常的性行為也相當流行,但我們若讀讀羅馬書1:18-27便可以知道保羅並沒有對此保持緘默。所以我們在此討論這個問題只是跟從他的良好榜樣而已。
在討論性行為方面,使徒保羅給我們一個原則幫助我們達成正確的結論。他指出有些人把『女人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藉此滿足「可羞恥的情慾」及「行可羞恥的事。」使徒特別針對同性戀的行為而言;他嚴詞譴責這種敗行。但是,滿足性慾有「順性」的方式,也有「逆性」的方式——這條原則無疑適用於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上。——同時請參閱利未記18:22,23。
夫婦發生性關係的正常方式從造物主賜予人的性器官的設計清楚顯明出來,這裡毋須描述在正常的性交時這些器官怎樣互為補足。我們相信,除了那些受過「洗腦」而認為『在婚姻以內,任何事都行』的人之外,大部份的人都會反對口交這種行為而視之為違反自然,正如他們會反對雞姦一般。如果這些性交方式還不算是「逆性」,什麼方式才算是逆性呢?夫婦雙方同意這種行為並不會因此就使這些行為變成自然或不是「可羞」的。我們懷持這種意見可說是『太偏執』或『太極端』嗎?
不,美國有幾個州久已定下法律明文禁止這種行為,並將其列入「雞姦」之類——即使行這事的人是已婚的夫婦;從這件事實可見我們並非太偏執。由於這項法律規定,《韋氏第三新國際辭典》對「雞姦」所下的定義包括這點:「與一個同性的人或一頭動物性交,或與一個異性的人作不自然的交媾;特別指:將男性器官插入另一個人的口或肛門裡。」當然,辭典與州法律不同;但是我們的意見主要是以上帝的道聖經為根據的。我們引證這種世俗證據卻足以達成一個目的,一個與使徒在哥林多前書5:1所說的原則一致的目的。保羅指出哥林多小組有一人的苟且行為甚至連異教國家的人也會加以譴責。所以,既然現代的「雞姦」一詞可用來指我們剛才所論及的那種性行為,這足以表明我們有理由將其稱為「違反自然」而且可說是十分反常。
可是,既然婚姻是上帝所創立的,我們對婚姻關係所採取的公正立場並不以世俗見解為根據或受其影響。所以,儘管法庭將某些州法律廢除而宣佈口交(或類似的不自然性交)『合法』,這並不能改變我們以聖經為根據的見解。在這個道德敗壞的世界裡,我們可以預料到有些法庭可能像某些教士和醫生一樣或多或少地對日益猖獗的性變態屈膝讓步。
我們的目的不是試圖劃下一條精確的界線去決定「不自然」始於何處和「自然」終於何處。但是我們相信,一個基督徒若沉思聖經的原則,他應該起碼能夠辨明什麼顯然是不自然的事。在其他方面,基督徒會受個人的良心所指引,這包括關於愛撫和性交前的『調情』在內。(請比較箴言5:18,19)但是甚至在這方面,想結出上帝聖靈果子的基督徒也會明智地避免可恥的行為;不然,這便會很容易使人採用不自然的性交方式。
如果小組有些夫婦在以往或最近作過剛才論及的行為,直到現在才體會到這種錯誤行為的嚴重性,那又如何呢?若然,他們可以在禱告裡祈求上帝寬恕,並且停止這種顯然不自然的行為以證明他們真心悔改。
基督徒小組裡的長老或其他任何人無疑沒有責任去查問夫婦的私生活。可是,將來若有牽涉到顯然不自然的行為,如口交或雞姦等,的案件向長老們提出,他們便應該設法將情形糾正以免導致更有害的後果,正如他們處理其他任何嚴重的過犯一般。當然,他們所關心的是設法幫助誤入歧途的人和『落入魔鬼網羅的人。』(提摩太後書2:26)但是若有人故意表示不尊重耶和華上帝的婚姻安排,長老便須要將他們當作會損壞全團的危險「麵酵」而把他們逐出小組。——哥林多前書5:6,11-13。
基督徒婦女的不信配偶若堅持要她們參與這種顯然不自然的行為又怎樣呢?鑑於使徒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妻子應該因此就順應丈夫的這些要求嗎?(哥林多前書7:4)不,因為丈夫的權柄只是相對的。上帝的權柄卻總是最高的。(哥林多前書11:3;使徒行傳5:29)再者,上下文表明使徒僅是論及正常的性關係。誠然,拒絕參與不聖潔的行為可能為妻子帶來困難,或甚至逼害,可是這種情形與她丈夫要求她作某種偶像崇拜,濫用血,犯不忠實或其他錯事並無二致。
在以往及現在,全世界有千千萬萬的夫婦發覺不自私的愛在婚姻關係中不用求諸變態的方法即能夠為雙方帶來喜樂和完全的滿足。既知道不久這個腐敗的世界便會遭受毀滅,我們可以思念使徒彼得所說的這段話:「這一切既然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耶和華]的日子來到。」不錯,現在絕不是我們僅為了滿足自私的情慾而犯不聖潔的行為的時候;我們也不應當被人騙使或逼使我們如此行。我們若真正珍惜在如此臨近的清新潔淨的新規制裡生活的希望便不會如此行。(彼得後書3:11,12;猶大書7)所以基督徒夫婦不但要避免犯通姦和淫亂,同時還要避免一切違反自然的不潔行為以保持『婚姻的床不受沾污。』——希伯來書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