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我有一個朋友成為基督徒之後,他的妻子與他離婚,甚至不肯與他見面。雖然他從聖經知道他沒有再婚的自由,他卻與異性約會。對於這樣的約會,聖經有甚麽表示?我應當以甚麽方法幫助他最好?
你的朋友很不幸,他的妻子以一項沒有充分理由的離婚使他受到寂寞之苦和引誘。可是,只要根據聖經説來他未有再婚的自由,他與異性約會便是不對的和危險的。他需要獲得仁慈但卻堅定的幫助,也許你可以在這方面予以援手。
今日人們可以根據許多理由取得合法的離婚。在政府的眼中看來,一旦這樣的離婚成為正式,雙方便再次成為“獨身”了。但是上帝的道卻持有不同的觀點。耶穌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希臘文波尼亞,嚴重的性不道德]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9)因此政府若准許人以並非根據聖經的理由取得合法的離婚,而當事人在離婚之後亦沒有犯不道德,則上帝仍然將兩者視為夫婦。
知道這件事可以幫助基督徒體會到,一個按照聖經説來未有再婚自由的人應當怎樣行事為人。他們在行事方面應當彷彿他們仍然有一個合法的配偶與之同住一般。雖然箴言5:15-21特别是指婚姻關係而言,這節經文卻清楚表明已婚的男子不應當對其他女子發生羅曼蒂克的興趣:‘要忠於你自己的妻子,唯獨將你的愛給她。要以你的妻子為樂,喜愛你所娶的女子。願她的魅力使你快樂;願她以她的愛環繞你。為甚麽要將你的愛給别人呢?你所做的一切事主都看見。’(《好消息聖經》)不錯,被上帝視為已婚的人應當避免與别人發生羅曼蒂克的關係。忠心的約瑟拒絶與一個已婚的婦人有染。——創世記39:10-12。
人若不這樣行就會對婚姻的安排及其創始者耶和華表現不敬了,同時也會在基督徒的品行方面立下惡劣的榜樣。再者,若這樣的一對男女繼續把臂同遊,他們就會遭受強大的壓力被誘發生性關係,而這種關係唯獨在婚姻中發生才是正當的。我們讀到:“人人都應該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為上帝一定審判淫亂和姦淫的人。”——希伯來書13:4,《新譯》。
具備屬靈資格的人應當向那雖然從聖經説來沒有結婚的自由,但卻仍與異性約會的人提出基於聖經的勸告,以求“糾正”這樣的人。(加拉太書6:1,《現譯》)他若沒有反應,他們就應當繼續努力幫助他,向他提出警戒和責備,甚至“嚴嚴的責備”他。——箴言29:1;提多書1:10,13。
他們也許能够加強這人對上帝的愛心,使他更深深體會到受上帝所愛和祝福會帶來多大的快樂和滿足。(羅馬書8:35-39;哥林多後書4:16-18)他們和小組中其他的人也許能够幫助他藉着有富於造就的正當交往及在善工上保持忙碌而克服寂寞的難題。(提多書2:14)這樣他們也許能够使他不再跟從一條可能誘使他違反上帝的律法而犯姦淫的途徑,因為他若這樣行就可能遭受從小組開除的處分了。——哥林多前書5:9-11。
如果一個人雖然根據聖經沒有結婚的自由,但卻堅要與異性約會,很可能小組裏許多人會感覺不得不將聖經論及一些不肯作工的人的勸告應用在這人身上:“若有人不聽從我們……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許多深深尊重上帝所作的婚姻安排的基督徒絶不想與一個蓄意蔑視這項安排的人交遊。藉着拒絶與這樣的人作社交的往來,並且藉着在小組中勸勉人接受上帝明智的勸告,他們也許能够促使犯過者捨棄他那錯誤的途徑。——猶大書23甲。
● 箴言10:6説:“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惡人的口遮掩強暴,《新世》]。”這句話是甚麽意思?
這句箴言將兩種人——義人和惡人——的適當結局作一個鮮明的對照。我們考慮這句箴言的意思可以幫助我們分析一下我們想作那一類人。
心地純潔公義的人會將他們的内心情況充分表明出來。正如耶穌説:“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説出來。”(馬太福音12:34,35)不錯,這樣的人經常談及一些仁慈和對人有所幫助的事,而且行事與之一致。你對這樣一個誠懇的人有甚麽反應呢?你豈不會善待這樣的人嗎?他豈不是獲得你的祝福和賞識嗎?
在另一方面,内心邪惡、充滿仇恨或惡毒的人在基本上説來想加害别人。雖然他可能有時説些甜言蜜語,最後他卻會對強暴屈膝,若非實際對人施暴便是口出惡言去攻訐傷害别人。他絶不配獲得别人的祝福,反之他會受人詛咒。
在希伯來原文中,這句箴言後半部的另一種譯法是:“強暴會堵塞惡人的口。”這強調惡人所獲得的結局和事情可能對他們發生的影響。這證實了‘你種的是甚麽,收的也是甚麽’這條原則。人若散播仇恨和罪惡的種子,就必定會自食其果。這彷彿將他的嘴堵塞起來一般。他既然散播邪惡,所導致的暴烈結果必定會最後返回他身上而使他沉默下來。
我們想獲得那一種後果呢?這視乎我們努力在内心作那一種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