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基督徒在接受醫藥治療時容許醫生用水蛭吸去他們體内一部分的血是不對的嗎?
容許醫生將血抽出一部分及將其棄掉並沒有違反上帝的道。但是運用水蛭去這樣行卻與聖經的命令有所衝突。誠然,利用水蛭放血一事在今日並不常見。可是關於使用牠們,的確曾有問題發生,特别是在歐洲。留意聖經怎樣論及血可以幫助我們衡量這樣的治療法是否正當。
有許多個世紀的時候醫藥界人士認為多種疾病可以藉着放血而減輕。中古時期的理髮師兼外科醫生便採用這種方法,因此有些地方用紅白相間的柱去作為理髮店的標誌。但醫生也採用放血的方法,在1799年,屢次放血很可能加速了美國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的死亡。即使放血沒有將病人殺死,這件事亦曾使許多病人變成貧血。
在歐洲,放血時常藉着若干水蛭放在病人的皮膚上,容許牠們吸飽病人的血而施行。奧特曼(L. K. Altman)醫生從德國的梅因斯報導説:“在1850年,病人可能同時使用80條水蛭去處理許多種不同的疾病,當時法國大約售出了十億條水蛭。時至1953年,俄國醫生在史太林死前曾用水蛭為他放血。”——紐約《時報》,1981年2月17日。
奧特曼醫生指出,甚至在現代的醫學界,歐洲和美洲有些醫生仍在若干種特别情況下使用水蛭。例如他們曾用水蛭除去某些整容外科手術病例上的血凝塊,或把藉精微外科手術接合的手指中積聚的血吸去。
關於放血,基督徒的立場如何呢?容許醫生用水蛭對病人如此行是適當的嗎?
在挪亞日子的洪水之後,上帝改變了他最初在伊甸園中規定人和動物以植物為食的規定。耶和華説:“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唯獨肉帶着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世記9:3,4;1:30)上帝在摩西律法中進一步解釋這件事。他説血代表生命;這是來自上帝的恩賜,是神聖的。那末,被殺作為祭牲的動物的血要怎樣處置呢?血不可以用來作肥料、動物的食物或類似的事。反之人必須將血倒在地上用泥土覆蓋;在某種意義上,這有如將血還給上帝一般。——利未記17:10-14。
基督徒應當表示他們體會血的神聖。(使徒行傳15:28,29)因此,血若從身體中被取出,便應當將其棄掉;這相當於以色列人將血倒在地上。
有時醫生可能有醫藥理由勸人放血。例如病人可能患了真性紅血球增多症而有過多的紅血球細胞(與貧血剛相反)。血由於有過多紅血球細胞而變成很濃,以致可能産生血凝塊,而增加了中風或心臟病的威脅。醫生有幾種不同的方法處理這種情況,但有時最佳的治療法是靜脈切開放血術,將若干血從靜脈中放出。只要將放出的血棄掉,上帝的道並不禁止人這樣行。類似地,許多基督徒的良心容許他們讓醫生抽出少量的血供醫藥試驗之用;他們意識到一旦試驗完畢,便會將血棄掉。
可是,雖然目前水蛭在自然的情況下以吃血為生,基督徒容許水蛭吸食人的血是不適當的。(箴言30:15)即使醫生為了醫藥理由而勸他如此行,而且水蛭會在事後被棄掉,使用水蛭仍然牽涉到蓄意讓這些生物以血為食。這與聖經的規定有所牴觸,因為聖經表明由於血是神聖的和代表生命,一旦從身體取出就應當將其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