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雅各的女兒底拿是否被示劍所強姦?這件事完全屬於暴力行為,抑或示劍本想娶底拿為妻?
示劍顯然是在違反底拿的意願下與她發生性關係的。他把她姦污了。可是,她時常友善地探訪迦南人使她陷於危險之中,並且顯然促成示劍對她産生強烈的戀慕而渴望娶她為妻。
創世記34:1-3(《現譯》)的記載説:“底拿[慣常]出去[探]訪當地的女子。當地的酋長希未人哈抹有一個兒子叫示劍;他看見底拿,就拉住她,姦污她。示劍因底拿美麗,很迷戀她,想贏得她的歡心。”雖然底拿的父親盡力避免讓子女與不道德的迦南人交往而特意將帳棚搭在示劍城外及建造獨立的水井,底拿卻一意孤行,仍然“[慣常]出去[探]訪當地的女子”。(創世記33:18,《現譯》;約翰福音4:12)譯作“[慣常]出去”的希伯來文動詞屬於未完成時態,意指一項繼續下去的行動。這個動詞在同一的時態下曾按照事情的實際情況被分别譯作“經常出去”以及“慣常前來”。(撒母耳記上18:13;列王紀上10:29,《新世》)因此底拿該次出去探訪並不是初次。看來她渴望“探訪”該城的鄰居而想跟她們更稔熟。
有一天,當底拿如常出去探訪時,示劍就“拉住她,姦污她。”格斯奈斯(William Gesenius)所編的《希英辭典》論及譯作“姦污”的希伯來字説:“以武力污辱婦女”。在士師記19:24及20:5所出現的同一個字被譯作“強姦”。可是,申命記22:24所用的同一個字卻是指在女子同意下而進行的性行為。可能在最初的時候,示劍和底拿均無發生性關係的念頭,但當示劍的情慾受到這個既年輕又好奇的處女的美色所挑逗時,由於不受敬虔的道德感所約束,他遂幹出大部分迦南男子視為十分平常的事來。她畢竟是自投羅網的!顯然當底拿反對他“越分”時,他終於制服了她。
當時即使底拿並非出於自願,她仍須對自己的失貞負若干責任。雖然她只是探訪“當地的女子”,但請不要忘記這些人的道德水平。從敬虔的以撒和利百加為以掃娶了赫人(或迦南人)的女子而“心裏愁煩”一事可以看出那時“當地的女子”的道德已相當墮落。(創世記26:34,35;27:46)最後‘迦南人的行為’充滿了性不道德,包括亂倫、同性戀、雞姦和獸交等惡行。(利未記18:2-25)故此,底拿在探訪時究竟談些甚麽呢?她真的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跟那些女子的兄弟或男友作任何交往嗎?一個女子看來並沒有任何人陪伴,與此等不道德的人交往無疑是自招煩惱。底拿知道她的祖先撒拉和利百加住在迦南地時發生在她們身上的事。在道德敗壞的迦南男子看來,底拿無異是送羊入虎口。她自陷險境,儘管當時她曾作出最後的反抗,但仍無法避免付出失貞的代價。——創世記20:2,3;26:7。
事後,示劍把底拿留在家裏,試圖以甜言蜜語“贏得她的歡心”。他的父親説:“示劍的心戀慕[底拿]。”看來僅有一次的接觸是難以培養出這種強烈的戀慕之情的。他可能在底拿較早的探訪時經已留意到她的優良品質。現在他想娶她為妻。他和父親也許認為主動向女方説親可以減輕兒子的過失及作出補救辦法,同時亦可與富裕的雅各家保持和睦。——創世記34:3,8。
這件事導致示劍、他的父親以及全城的男丁均遭殺戮。這件事促使雅各舉家逃亡,並且使雅各在多年後仍對兒子們的忿怒行為嚴加斥責。(創世記34:30;49:5-7)這導致一連串多麽可怖的事件,而這一切都是由於底拿濫交而促成的。上帝感示人記下這件事迹對今日的年輕基督徒女子發出警告:務要避免出於好奇而被誘與一些並非上帝忠僕的人作社交往來。——箴言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