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地獄永火?
「地獄」一詞使你想起什麼呢?在你的想像中,地獄是個燒著硫磺烈火、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的地方嗎?還是地獄不過象徵一種狀況?
差不多兩千年來,一般教會的領袖都相信地獄是一片火海,罪人在那裡受盡痛苦,永遠不得離開。今天大部分宗教所信的也一樣。《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指出:「也許由於基督教的傳播,地獄已經成為人們的日常用語。但不是只有基督教才有地獄的教義,絕大多數主要宗教和一些信徒較少的宗教也接受這個道理,相信作惡的人死後會有報應,遭到嚴酷的懲罰。」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耆那教和道教都信有地獄,只是細節上有些差異。
可是到了今天,人們對地獄有了新的看法。《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說:「儘管仍然有人相信傳統的地獄永火觀念,新興的看法卻認為,永遠的沉淪其實是指人同上帝隔絕的孤苦情況。這意味著地獄也許不是個炙熱的地方,跟人們曾經相信的不一樣。」
耶穌會出版的雜誌《天主教文明》說:「有人說天主通過邪靈用火刑等恐怖手段折磨罪人。這種說法是會讓人誤會的。」這份刊物又說:「地獄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種狀況,指人與天主隔阻時飽受痛苦。」1999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地獄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種狀況,指人蓄意完全脫離天主,跟生命和快樂之源隔絕。」至於地獄為什麼有熊熊烈火,教宗說:「那是代表人跟天主隔絕之後,生命充滿挫折、意義全失的狀況。」研究教會歷史的學者馬丁·馬蒂說,就算教宗把地獄描繪成「烈焰騰騰,裡面有穿著紅色禮服、手執乾草叉的魔鬼,也沒有人會相信了」。
其他教會也修改了地獄的教義。英國聖公會教義委員會提交的一篇報告說:「地獄不是永遠受苦之地,而是人決絕地選擇完全背棄上帝。這人惟一的下場就是滅亡,不再存在。」
根據美國主教制教會的教理問答手冊,地獄的定義是:「棄絕上帝而永遠滅亡。」《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指出,越來越多人相信,「壞人的收場是毀滅,不是永遠受苦。……棄絕上帝的人會在地獄的『毀滅之火』裡永遠滅亡」。
時至今日,許多人的地獄觀念已不再涉及硫磺與火,但深信地獄是個實際受苦之地的,依然大有人在。美國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艾伯特·莫勒說:「聖經講得很清楚,地獄是個炙熱的受苦地方。」福音派聯盟委員會撰寫的報告《地獄的本質》指出:「落到地獄裡的人是有知覺 的,他們知道自己遭到唾棄、正在受苦。」又說:「死者生前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會影響他在地獄裡所受的懲罰與痛苦有多重。」
問題始終是,地獄是個火光熊熊的永恆受苦之地呢?還是一種人與上帝隔絕的狀況呢?到底有沒有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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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永火小史
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接受地獄永火道理的呢?是在耶穌基督和使徒離世很久以後。《世界百科全書》(法語)說:「《彼得啟示錄》(公元2世紀)是第一部講到罪人在地獄裡受罰吃苦的基督教[偽作]。」
早期的教父對地獄的看法並不統一。殉道者查斯丁、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德爾圖良、西普里安相信,地獄是個炙熱不堪的地方。但奧利金和尼斯的神學家格列高利卻認為地獄是指人與上帝隔絕的地方,人在其中所受的是屬靈的痛苦。至於希波的奧古斯丁,就相信地獄裡既有屬靈的痛苦,也有感官上的苦楚,這個觀點很受人認同。凱利教授寫道:「到了公元5世紀,各地的人幾乎都已相信,罪人一死就再無機會,只會被火永遠焚燒。」
到了16世紀,推動宗教改革的馬丁·路德和約翰·卡爾文等新教徒主張,地獄的火刑是個比喻,代表人永遠跟上帝隔絕。可是,在隨後的兩個世紀,地獄是實際受苦之地的觀念再度流行。18世紀的基督新教傳教士喬納森·愛德華茲向美洲殖民地的人民傳教時,把地獄描繪得非常逼真,令人不寒而慄。
此後,地獄的「火勢」越來越小,相信的人也越來越少了。《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說:「到了20世紀,地獄的觀念差不多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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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道者查斯丁相信地獄是個炙熱不堪的地方
希波的奧古斯丁認為地獄裡既有屬靈的痛苦,也有感官上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