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對的事?
一個飽學之士曾說:「我有行善的願望,卻沒有行善的能力。我願意行的善,我不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反而常作。」為什麼這個人願意行善,卻發覺很難去行呢?他解釋:「我發覺自己身上有一種律法,就是每當我願意做對的事,就有惡念纏著我。按我內在的人來說,我確實喜歡上帝的律法,但是我看出身上另有一種律法,跟我思想的律法交戰,把我擄去,要我聽命於身體裡罪的律法。」(羅馬書7:18,19,21-23)
這番話是大約兩千年前使徒保羅所寫的。他的話說明了不完美的人做對的事為什麼並不容易。緊守正確的原則需要道德力量,特別在考驗和逆境下更是這樣。因此我們有理由問:為什麼要做對的事?這樣做最重要的原因是什麼?
我們來看看,聖經說正直的人會有什麼前途。詩篇37:37,38說:「你要留意無過的人,注視正直的人;這樣的人,將來必享平安。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盡,惡人的前途終必斷絕。」箴言2:21,22告訴我們:「正直的人才能在地上安居,無過的人才能在地上存留。可是邪惡的人必從地上剪除,詭詐背信的人必從地上拔出。」
除了上述經文,聖經其他經文也提出應許,激勵我們行上帝喜悅的事。但我們做對的事,最重要的原因並不是為了有美好的前途。其實這涉及一個爭議,這個爭議把一切有智力的生物都牽涉在內。下一篇文章會解釋這個爭議是什麼,它怎樣影響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