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
在耶穌的日子,人們真的會在喪禮上吹笛子嗎?
▪ 聖經提及,古代的人會在歡樂的場合吹笛子。(列王紀上1:40;以賽亞書5:12;30:29)可是,根據一個聖經記載,人們也會在喪禮上吹笛子,而那段經文只提到笛子這種樂器。馬太福音記載,有一個猶太會堂的主管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因為他女兒快要死了。然而,當耶穌來到主管的家時,孩子已經死去,在那裡耶穌「看見吹笛的人」和亂哄哄的群眾。(馬太福音9:18,23)
馬太福音的記載正確嗎?耶穌日子的人真的會在喪禮上吹笛子嗎?聖經譯者威廉·巴克利說:「在古代許多地方,包括羅馬、希臘、腓尼基、亞述和巴勒斯坦,每當有人死去或有悲慘的事發生,人們就會用笛子吹奏哀傷的曲子,笛聲彷彿人哀哭的聲音。」猶太宗教著作《塔木德》說,在公元1世紀,一個猶太人就算很窮,但如果妻子去世,也會雇兩個人來吹笛子和一個婦人來哭喪,悼念亡妻。公元67年,羅馬軍隊攻陷了加利利的約塔巴他,並屠殺當地的居民。1世紀的歷史家約瑟夫斯記述,當這個消息傳到耶路撒冷時,城內的居民「非常悲痛,有很多人雇請吹笛子的人為他們的輓歌伴奏」。
跟耶穌一起被處死的兩個罪犯,他們犯的是什麼罪?
▪ 聖經把這兩個罪犯稱為強盜。(馬太福音27:38;馬可福音15:27)有些聖經詞典指出,聖經的希臘語原文使用不同的詞語來區別不同的罪犯。例如,希臘語詞「克萊普泰斯」的意思是「竊賊」或「小偷」,這種罪犯暗地裡犯案,並盡量避免讓人發現。聖經用這個詞來形容加略人猶大,因為他常常從耶穌門徒共用的錢盒中偷錢。(約翰福音12:6)另一個詞「萊斯泰斯」就通常指搶劫的匪徒,甚至指革命分子、叛亂分子或打游擊戰的人,那兩個罪犯就屬於這一類。聖經記述其中一個罪犯說:「我們從前做過什麼事,現在就有什麼報應,我們是罪有應得的。」(路加福音23:41)這顯示他們所犯的罪,不僅是偷竊那麼簡單。
聖經提到一個叫巴拉巴的人,他像那兩個罪犯一樣,也是強盜(「萊斯泰斯」)。(約翰福音18:40)從路加福音23:19可以看出,巴拉巴肯定不是個小偷。這節經文說他「因為在城裡參與叛亂和殺人而坐牢」。
由此可見,跟耶穌一起被處死的罪犯除了搶劫,也可能犯了一些嚴重的罪行,例如參與叛亂,甚至殺過人,否則羅馬總督彼拉多就不會判他們釘苦刑柱這種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