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危機由什麼所促成?
一般人認為犯罪是強暴的「匪徒」所為。誠然,有些罪案是怙惡不悛的罪犯所幹的。可是犯罪的難題卻較此複雜得多。
紐約市警察局長梅菲說:「犯罪己織入我們的社會結構中。」前任美國總檢察官克拉克指出:「犯罪不僅反映出若干犯法者的品格而是反映出整個社會的品格。」
這幾名人士像其他的人一樣指出整個制度已被犯罪所腐蝕。但我們何以能夠說犯罪己「織入我們的社會結構中」呢?讓我們看看事實如何。
貧民窟和吸毒
在「社會結構」中有一條與犯罪有密切關係的主要線索便是城市中的貧民窟。隨著龐大市區的增長,數以百萬計的赤貧者被迫居於蟲鼠滋生的「貧民窟」中。他們許多時缺乏基本的日常供應如水如熱力等。缺少教育、疾病和犯罪往往蔓延於此等地區中。
可是近二十年來電視已使貧民窟的居民更留意到「外邊世界」的繁華。沒有特長的貧民自然無法分享此種富裕生活。許多灰心失意和憤世嫉俗的人遂挺而走險。他們轉向吸毒之途。今日很多罪行都和吸毒有關,因為癮君子每天可能要花五十美元才可以滿足毒癮。他的賺錢方法是搶劫或偷竊和以低價售賣偷來的物品。為了安全起見,富人們多從罪惡淵藪的城市遷往郊區。吸毒者追隨金錢而去;於是犯罪和吸毒遂蔓延到郊區。
可是,未必所有罪行都可以歸咎於貧窮和吸毒。
不平和偽善
中上家庭或甚至大富之家的青年也看出各種不平所造成的社會壓迫。他們參與騷亂和採取革命行動,希望為所有人爭取「民權」。此種行動對犯罪有何影響從史密夫在《紐約時報》雜誌中所說的話可以見之:
「十年前已有人提出警告我們既坐視民權提倡者破壞法律,不論他們的理由多麼正大以及法律多麼不公平,我們同時使別人也可以說,『他們能逍遙法外,我們為什麼不能?』」
作者聲稱這種破壞法律的行為正助長犯罪侵入社會。但使人對現代生活感覺失望的其他原因也助長犯罪。
列國彼此交戰,不分皂白地投擲炸彈,在這個世紀傷殘和殺死了千千萬萬的無辜平民。教士們祝福殺人的軍器和軍隊。人們——特別是青年——無法忽視這些偽善的政治和宗教「罪行」。於是他們遂不尊重國家的法律。被教士所誤傳的聖經道德也遭人拒絕。
大商業也往往被人指責為「罪犯」。美國消費者權利擁護人聲稱市上正出售著攙雜的糧食,許多大公司則拒絕裝置救生設備。一位專門研究消費問題的人士在《美國大商業》一書中寫道:「法律將一名電話錢箱竊匪判以五年監禁比判處一位違反法律操縱價格的億萬富翁入獄六星期容易得多。」
《美國大商業》的作者文蒂滋和高希恩論及一些顯然不法的商業行為,並問道:
「多種裁判標準,一種為了藍領階級,另一種為了白領階級,另一種為了長髮青年,還有一種為了商業機構,這是騷亂和不安的根源之一還有懷疑餘地嗎?」
不錯,「商業機構的罪行」已成為他人犯罪的一個藉口,結果將犯罪進一步織入社會結構中。一個在宴會中偷竊錢包和衣服的少婦辯稱:「我的扒竊比起你們一般盜用公款者有如小巫見大巫,更不用說黑手黨或大商業機構的所為了。」
懷具此種想法的人並非僅因無錢而偷竊。反之,他們往往認為向「這個制度」盜竊是對的,甚至這件事的本身是必需的!對牢獄的恐懼未必能使他們改弦易轍。「懲罰並不是制止之法」《星期六評論》的一篇文章說,「倘若社會上大部分人認為社會在基本上是不公平的話。」
對現代商業制度所作的許多批評無疑頗為有理。但這是「反社會分子」本身犯罪的唯一真正理由嗎?不,其中必定有更深的理由。我們怎麼知道呢?
倘若一切盜竊和不道德應該完全歸咎於「這個制度」——為什麼這些反社會分子要彼此偷盜呢?當紐約市東村有三間做「過激分子」生意的自由商店開幕時,所有東西均被盜一空,包括櫃檯和窗門的玻璃在內!參加遊行的示威者報告失去睡袋,背包,甚至帳幕——給誰偷去呢?顯然是其他的示威者!
此外,最近有一名「反社會分子」的領袖在芝加哥受審之際,有人潛入他在紐約的住宅偷去一副彩色電視機。這件事有理嗎?「這件事」他聲稱,「乃是盜匪的行為。」哈佛社會學家利普薛說得不錯:「偷竊便是偷竊,即使你稱之為革命。」
再者,「這個制度」的龐大也成為犯罪的藉口。請想想新澤西州一名偷車賊的邏輯:
「我所做的事對每個人都有益。首先,我使人有工可做。我雇人運送車輛,改裝車牌號碼,噴漆,偽造文件駛往別州出售。這在經濟上是好的。我幫助工人階級買到力所不逮的東西。有人想要一輛嘉得力汽車,但付不起錢;他的妻子也想要,但知道他買不起。因此我為那人弄來一輛豪華汽車,價錢是他付得起的;我為他節省了2,000美元之多。現在他十分高興。汽車失主也高興。他從保險公司得回一輛新的嘉得力——沒有我們所要弄平的凹痕和抓紋。嘉得力公司——他們也高興,因為又售出一輛汽車。
「唯一吃虧的是保險公司。但公司這麼龐大,根本沒有人會擔心。他們對此等事情早已作下預算。因此我這個人,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男子,可以送兩名兒女入大學攻讀,使家人有一間舒適的住所,同時也使別人高興。請想想,我究竟傷害了誰呢?」
還有其他因素也時常被人提及。
暴力的訓練
槍械在現代世界的許多地方都很容易買到;這雖然不致造成犯罪,卻足以助長犯罪。有一種稱為「星期六晚特製品」的新式手槍在美國每枝僅售十五美元。密芝根州的底特律警方估計僅是該市便有五十萬枝手槍售出。有些人辯稱人們即使沒有槍也會打鬥。底特律的警官威廉士承認這話說得不錯,但補充說:「對方也許被打到咀唇破裂,但他仍然活著。」
再者,請記得普世的現代社會有千千萬萬的青年曾當過兵而把運用武器視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各種罪行和罪犯在電視上受到美化。以色列國近年來暴力犯罪事件的激增便被人歸咎於「美國的犯罪電影不斷在他們的起居室中演出。」
刑法制度
很矛盾地,用來對抗犯罪的機構往往受人指責為助長犯罪。例如,法庭常被人指控為「縱容」罪犯。但法庭均抱怨人手不足。法庭並不立法,它們僅是執行立法機構所訂的法律而已。
法官們指出監獄制度的失敗,並稱之為「旋轉門」。一名「輕」犯進入監獄,學懂了殘酷的犯罪方法,然後出來犯更殘暴的罪行。華盛頓市法官希力克指出:「我們將人送入監獄只是使他們在出獄時比入獄時更壞……沒有一位有思想的法官會相信長年監禁能阻止罪行。……法庭的手續僅是整幅圖畫的一小部分而已。」
也許有人會問:「警方為什麼不以『嚴厲手段』對待匪徒呢?」但警方也受到限制。例如,美國第四條修訂憲法禁止警察無故搜身或搜屋。你若在美國居住,你會希望廢除這條法律,以致警察能隨意在任何時候闖進來搜你的屋嗎?以目前的情形而論,法庭和監獄已無法處理警察所捉到的一切犯人。他們又怎能應付「嚴厲手段」所帶來的重擔呢?
除了「捕捉罪犯」之外,警察還有許多重要工作要做;他們找尋遺失的兒童,起回贓物,檢查商業是否領有牌照及供應意外事件的醫藥輔助等。此外鄰人爭吵,醉酒鬧事和違反交通條例等事都需要警察處理。
同時,經濟狀況的改變也影響到各種工作,包括警察在內。在1930年代紐約市有17,000名警察,現在則超過30,000名。大為增加嗎?不然。由於較短的工作週、假期增加及超時補薪的規定,現在要有五個人才能完成在1930年代三個或四個人所做的工作。紐約警察總長羅希評論說:「現在街上的警察並不多過以前,雖然社會已變得更加複雜。」
不錯,犯罪已「織入社會結構中」,由警察,法庭和監獄所組成的刑法制度能力其實頗有限。這「僅是整幅圖畫的一小部分而已。」
個人所擔任的角色
以上研討論的種種因素幫助我們了解到犯罪增加的原因。犯罪己「織入社會」之中而成為這個制度的一部分。可是請記得,在最後分析中,犯罪的乃是個人。
換句話說,難題大部分屬於道德方面。猶太哲學家希伯格在不久之前評論說:
「我們這個時代的道德危機主要不在於人們廣泛地破壞為人接納的道德標準——此等事有任何時代可免嗎?——而是在於人們根本否認這些道德標準本身。」
犯罪乃是「否認道德標準」所導致的結果之一。
警察、法庭或立法機構有什麼辦法能完全阻止一個人犯罪,倘若他真正有意犯罪的話?《犯罪在美國》一書評論說:「銀行家很少打劫銀行。……窮人沒有操縱物價。……但要犯罪的人卻自有辦法。」
「各人自有辦法」一點也由聯邦調查局代理局長格雷所說的話清楚表明:
「政府官員有時會背棄原則或大眾的信託以換取禮物和恩惠,商人則虛報開銷和瞞稅,若有人說他們是不負責和不守法的市民他們便大為震驚。
「工人光顧違例營業的酒吧和賭外圍馬,人們以廉價購買顯然是贓物的商品,這些人均一同助長我們社會裡的罪行——雖然他們若被人稱為罪犯便會驚駭莫名。」
「各人自有辦法」犯罪一事在1969年加拿大蒙特利爾警察罷工時表露無遺。一名旁觀者回憶說:
「我的意思不是說流氓和慣匪而是說普通平民,他們所犯的罪是有警察站在街口時做夢也不敢嘗試的。我看見許多汽車不顧紅燈前行。駕車人駛上街上錯誤的一邊,因為他們知道沒有人拘捕他們。」
不錯,正如我們從以上見到,現時犯罪的危機是由許多因素共同促成的。但還有一些你可能未留意到的因素,這些因素是我們的時代所獨有的。聖經對此有所解釋。
基本因素
耶穌基督在受死之前不久曾舉出一個「徵象」將「這個事物制度的末期」標明出來。他的話與啟示錄第六章一同預言會有全球戰爭、饑荒和瘟疫發生於一個「世代」之內。自1914年以來,我們已進入這個「事物制度的末期」了。
但在同一時候,耶穌也預言「祇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耶穌深知人與生俱來的罪性及內心態度會在這個時期導致什麼結果——「不法之事」激增。犯罪看來已侵入現代社會的每一部分,使許多人變成冷酷無情。人們對上帝及其崇高道德標準的愛心已冷淡下來,結果造成更多的「不法之事」。——馬太福音24:3-12,34;提摩太後書3:1-5。
既然聖經準確地預言到我們今日所見的情形,我們無疑可以相信它所舉出的另一個使今日犯罪大增的因素。這另一個因素是一位隱形的靈體——撒但魔鬼。聖經預言撒但在這時候會從天上被摔下來。結果如何呢?「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憤憤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由於自知餘日無多,魔鬼更極力助長今日的不法精神。——啟示錄12:12。
可是一個人怎樣才能在「事物制度」末日未來到之前的這段時期保護自己免受犯罪所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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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偽善使許多人漠視聖經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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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的法庭將把人送入過擠的監獄。他們在那裡往往學會成其更壞的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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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在有警察在旁看著時會服從法律-可是-沒有警察在旁你也會奉公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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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徒偷盜但你會買他們的贓物嗎?